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第1张

权利义务的关系如下:

1、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相对应的法律义务,二者是相互关联、对立统一的;

2、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权利义务的总量是大体相等的。如果权利的总量大于义务的总量,有的权利就是虚设的;如果义务总量大于权利总量,就有特权;

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法律权利的享有有助于法律义务的积极履行;

4、价值选择中的主从关系。在任何类型的法律体系中都是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内容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他们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具有统一性这种统一性表现为.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依存的,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也谈不到享有权利.权利人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人义务的履行而义务人义务的顺利履行,也有赖于权利人权利的合法享用所以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法律分析: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内容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他们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具有统一性这种统一性表现为.1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依存的,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也谈不到享有权利.权利人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人义务的履行而义务人义务的顺利履行,也有赖于权利人权利的合法享用所以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第一、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对应关系是指法律权利一般有相对的法律义务存在。二者共同处于法律关系的统一体中。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在任何法律关系中,一方主体有法律权利,对方主体就必然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反之亦然。

(2)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每一主体在享有权利之时都对应承担一定义务。如双务合同中。

第二、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

社会中的权利义务的设置是对等的。主要表现在:

(1)社会生活中权利总量大于义务总量,有些权利就会行同虚设反之,社会容易产生特权

(2)在有的具体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也是对等的。当权利义务处于分离状态时,一方享有权利的量和对方承担的义务的量是对等的。如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与债务是对等等。

第三、功能发挥中互动关系。法律功能常常是通过它所设定的权利与义务得以现实表现出来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在功能上的互动关系主要体现在:

(1)法律义务的履行促进法律权利的实现

(2)法律权利的享有也有助于法律义务的积极履行。

第四、价值选择中的主从关系。

现代立法总体上讲是以权利为本位。权利本位在现代社会中包

括个人权利本位和社会权利本位。所谓权利本位就是说法以权利(个人权利或社会权利)为起点或出发点。以权利为重心是现代法律制度的特征。我国支持了权利本位,因为:

(1)市场经济对法律的要求主要是设定权利和保障权利市场经济模式的建立体现了权利本位的要求。

(2)人权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法律权利就是人权在法律中的体现。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一条 【权利义务一致】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密不可分,相互依存,互利共赢。没有权利,义务的设定就失去了目的和根据;没有义务,权利的实现也就成为空话。正确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于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辩证统一。首先,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法律义务的履行为条件。其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离开了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就失去了履行的价值和动力。同样,离开了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也形同虚设。最后,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还具有二重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可以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

(2)一律平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首先,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确立为基本原则,这里的平等讲的就是权利和义务平等。我国宪法和刑法等法律都明确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不允许一些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者多享受权利少承担义务,另一些人只承担义务不享受权利或者多承担义务少享受权利,反对任何形式的厚此薄彼。其次,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具体设定上要平等。再次,权利与义务的实现要体现平等。

(3)互利互赢。从表面上看,法律权利表现为“需要”“获得”“占有”等属性,似乎只对权利人有利;法律义务表现为“必须”“给予”“付出”等属性,似乎只对义务人不利。但实际上,在国家规定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相一致的情况下,在实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人人平等的制度中,一个人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是对自己有利的。因此,不能简单机械静止地理解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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