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法的释义:效法。
基本解释:
取法:qǔfǎ:take as one's model;效法。
详细解释:
取以为法则;效法。
《礼记·三年问》:“上取象於天,下取法於地,中取则於人。”《汉书·魏相传》:“天子之义,必纯取法天地,而观於先圣。”
宋秦观 《主术》:“愿鉴汉唐之弊,专取法於仁祖 。” 周恩来 《老区半老区的土改与整党工作》八:“ 平山县的典型经验,应为各地所取法。”
仿效,拿来当作模范。
《新唐书.卷一二三.李峤传》:而为文章宿老,一时学者取法焉。
效法,用来当作模范。
唐宋八大家的文章,有很多值得我们取法的写作技巧。
取法造句:
1、秦孝仪以书法见称于世,并以篆籀古文名家,溯源先秦古籀,取法方整汉隶,博古创新,自创风格独具的“秦体”。
2、用溶剂萃取法从甲基萘油中萃取吲哚。
3、即便高盛采取法律手段,并且打赢了与深南电的官司,执行这类判决在中国也常常可能很棘手,而且深南电在海外也没有大笔资产。
以上内容参考:360百科-取法。
“取法其上,得乎其中取法其中,得乎其下”意思如下:
用正确的方法做事,结果会较好用一般的方法做事,结果就较差。
“法乎其上,得乎其中.法乎其中,仅得其下”出自:
(唐)李世民《帝范·崇文第十二》(卷四)。
具体原文如下:
人有云,非知之难,惟行之不易;行之可勉,惟终实难。是以暴乱之君,非独明于恶路;圣哲之主,非独见于善途。良由大道远而难遵,邪径近而易践。小人俯从其易,不得力行其难,故祸败及之;君子劳处其难,不能力居其易,故福庆流之。故知祸福无门,惟人所召。欲悔非于既往,惟慎祸于将来。当择圣主为师,毋以吾为前鉴。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自非上德,不可效焉。
创作背景
《帝范》是唐太宗李世民自撰的一部论述人君之道的政治文献,成书于贞观二十二年(648年)。他曾经这样告诉太子:“饬躬阐政之道,皆在其中,朕一旦不讳(不讳:死亡的婉辞),更无所言。”在本书中,唐太宗对为政者的个人修养、选任和统御下属的学问,乃至经济民生、教育军事等事务都做出了颇有见地的解答。《帝范》共十二篇,《崇文》为第十二篇。
作者介绍
唐太宗李世民(公元598年1月28日-公元649年7月10日),祖籍陇西成纪,是唐高祖李渊和窦皇后的次子,唐朝第二位皇帝。李世民少年从军,曾去雁门关营救隋炀帝。
“取法其上,得乎其中取法其中,得乎其下”意思是说,一个人制定了高目标,最后仍然有可能只达到中等水平,而如果制定了一个中等的目标,最后有可能只能达到低等水平。
今日再次聆听特级教师吴凤霞老师小古文教学《王戎不取道旁李》一课,感触良多,专家不愧是专家,教材的解读与把握,教学的设计与演绎,课堂的组织与调控,预设与生成,自然发生,水到渠成,一节课中,孩子由读不通顺到敢于自信表达,由不会思考到善于发现、思考,孩子们拔节生长的样子、声音,可视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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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法其上,得乎其中取法其中,得乎其下”专家高屋建瓴为我们指点迷津,专家的高度,我们无法企及,也许,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抵达,但是,所幸,我们可以以此为鉴,以此为标;所幸,我们走在追求完美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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