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的因数有:1;3;5;15共4个。
因数,或称为约,数学名词。定义:整数a除以整数b(b≠0) 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0不是0的因数。
扩展资料:
相关性质
1、整除:若整数a除以非零整数b,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 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说b能整除a),记作b|a。
2、质数﹙素数﹚:恰好有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或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外两个因数,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
3、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
4、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5、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
1个非零自然数的正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而一个非零自然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因数
15最大的因数是15,最小的倍数是15,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15*1=15,15和1都是15的因数,且15是15醉的的因数,一个整数能够被另一个整数整除,这个整数就是另一整数的倍数。a÷b=c,就是说,a是b的倍数。15÷1=15,且15是15最小的倍数。
拓展资料:因数:
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 反过来说,我们称c为a、b的倍数。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不考虑0。
倍数:
①一个整数能够被另一个整数整除,这个整数就是另一整数的倍数。如15能够被3或5整除,因此15是3的倍数,也是5的倍数。
②一个数除以另一数所得的商。如a÷b=c,就是说,a是b的倍数。例如:A÷B=C,就可以说A是B的C倍。
③一个数的倍数有无数个,也就是说一个数的倍数的集合为无限集。 注意:不能把一个数单独叫做倍数,只能说谁是谁的倍数。
15的因数有1、3、5、15。因为1×15=15,3×5=15。因数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小学数学中定义: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因数的性质包括:
1、若整数a除以非零来整数b,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就说a能被b整除(或说b能整除a),记作b|a。
2、质数是恰好有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
3、合数是除了1和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
4、1只有正因数1,所以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5、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
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反过来说,我们称c为a、b的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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