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司是都指挥使司的简称,属于行省三司之一,明朝地方最高军事领导机构,是明太祖朱元璋为强化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地方设置的军事机构,类似我国现代的军区。
地方上,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废除行省制度,改由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分掌一省行政、司法、军事,并称“三司”。三司互不统属,各对中央负责。都指挥使司负责管理所辖区内卫所,以及与军事有关的各项事务,是地方平时最高军事领导机构,分别隶属于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并听命于兵部。
都司职位设立的种类
各省都司之外,在边防要地则单设都司,实行军民合一的统治,如辽东都司,治定辽中卫(今辽宁辽阳);大宁都司,治大宁卫 (今内蒙古宁城);万全都司,治宜府卫(今河北宣化)。在边境海疆的陕西、山西、湖广、福建、四川五省的省城之外,增设行都指挥使司,以辅都司之不及。
明朝共置有21个都司、行都司,它们是:浙江都司、辽东都司、山东都司(隶左军都督府)、陕西都司,陕西行都司、四川都司、四川行都司、广西都司、云南都司、贵州都司(隶右军都督府)、河南都司(隶中军都督府)、湖广都司、湖广行都司、福建都司、福建行都司、江西都司、广东都司(隶前军都督府)、大宁都司、万全都司、山西都司、山西行都司(隶后军都督府)。
明置卫所于各地,以都指挥使司为常设统率机构,简称都司,长官都指挥使为地方最高军事长官,属朝廷五军都督府。明京卫与外卫并置指挥使司,有指挥使等官。都指挥使司是中国明朝设立于地方的军事指挥机关。都指挥使和总兵之间并没有直接的从属关系。
1、都指挥使是明朝“都指挥使司”的一把手,“都指挥使司”在明初期是省级长官,他的职责是管理省内卫所兵的后勤保障,日常训练等等事宜。“都指挥使司”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听命于兵部。
2、总兵则是在战时由中央下派到战区指挥作战的总指挥。下派的总兵挂将军印兼领总兵官,战争状态结束后回中央,一般由勋贵或地方都督充任。他是一个职责称谓,并没有品级。
战争状态下,他的排兵布阵则是通过地方的“都指挥使司”来实现。可以说,在明初期,战时状态下,都指挥使听命于总兵,但在条线上并没有直接的从属,因为总兵没有对都指挥使的人事权及奖惩权。
扩展资料
1、都指挥使职能
都指挥使司是中国明朝设立于地方的军事指挥机关。
明初,废元枢密、平章、元帅、总管、万户诸武官号,统兵五千人者授指挥,以下千户、百户、总旗、小旗不等。度山川形势,分设卫所。大致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人为千户所、百人为百户所,官兵均世籍。
洪武三年,升杭州等八卫为都卫。五年,设亲王护卫指挥使司,统诸王府护卫。八年,改在京留守都卫为留守卫指挥使司,诸外都卫为都指挥使司,初设十三都指挥使司。洪武二十六年定天下都司卫所,共计都司十七,留守司一,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其后沿革,设废不一。
都指挥使司初隶属于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 丞相胡惟庸谋反,废中书省,因析大都督府为五,分统诸军司卫所。
皇陵所在各置卫,不隶于都指挥使司。皇帝亲军上二十二卫,称亲军指挥使司(锦衣卫即其中之一),不隶五都督府。
2、总兵制度
总兵官成为镇守地方的最高军事长官后,改变了练兵将领不指挥作战,指挥作战的将领不管练兵的问题,有利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形成事权专一的局面,但也存在着总兵称霸一方、拥兵自重的可能。
为维护中央集权,再有战争时,朝廷又要往下派员,称为巡抚,参与军队管理,削弱总兵官的权力。开始巡抚只为临时性的工作,后来才成定职,常驻地方。这样一来,不仅原来的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要受其节制,就连总兵官也要听其指挥。
明代袁可立《奏登师出海之期疏》 :“乃拔其尤者三千六百人,俾总兵沈有容领之先发,而副将李性忠所带家丁旧系辽左健士,臣于三月十二日饯而送之,嘱以相机进止以固榆关,以联毛帅。”
总兵官之下,还设有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游击之下还有坐营官、守备、把总、提调官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都指挥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总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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