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系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也是人民法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的典型案例。对刑事案件的判处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被告人王书金作案后潜逃,多年以后在异地被抓获,即供认了自己实施的六起强奸、故意杀人作案。在审判阶段,王书金及其辩护人认为,王书金主动供述石家庄西郊故意杀人案是自己所为,系对国家有重大贡献,应认定为重大立功。法院审理认为,王书金供述的六起作案中,四起作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认定;但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石家庄西郊故意杀人案系王书金所为,依法不予认定。王书金归案后供述自己的罪行,不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立功的情形,即使查证属实,也不能认定为立功。王书金及其辩护人提出王书金有重大立功的意见不能成立。
专家案评团认为:
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
让罪犯明明白白伏法!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一)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
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
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扩展资料:
1、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2、故意杀人罪的主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主体包括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3、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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