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隶属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永平县是一个山区民族县,位于大理州西部,澜沧江东岸,是大理州的“西大门”,县城驻地博南镇,东距大理市89公里,西距保山市76公里,全县国土面积2884平方公里,93.8%属山区,全县辖4乡3镇,有72个村委会和3个社区居委会。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永平县常住人口为164613人,2019年4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永平县退出贫困县序列,2020年9月,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永平县的历史沿革:
公元一世纪以前,永平属哀牢国,公元69年,哀牢国归附汉朝,汉朝在其地设置永昌郡,永平属永昌郡博南县,据《后汉书西南夷传》记载:永平十二年,哀牢王柳貌遣子率种人内属,显宗以其地置哀牢,博南二县,割益州郡西部都尉所领六县,合为永昌郡。
是为永平立县之始,“博南”一词,系境内一座大山之名,因为博南山山势雄峻,绵延百里,是博南古道必经的重要山脉,故以山名,取名博南县,蜀汉,西晋时期,永平仍属永昌郡博南县,西晋之后,永昌郡名存实亡,永平境为当地哀牢人土目把持自治。
公元794年,南诏国在汉永昌郡地置永昌节度,在汉博南县地置胜乡郡,永平属永昌节度下辖的胜乡郡,大理国时期,废永昌节度,改置永昌府,永平仍称胜乡郡,隶属永昌府管辖。
公元1257年,忽必烈灭大理国后,废除郡县制,改设万户府,千户所,永平改称千户所,属大理万户府管辖,1273年,取消万户府,千户所之设置,行省以下改为路,州,府,县四级设置。
公元1274年,借东汉明帝“永平”年号为名,改置永平千户所为永平县,隶属永昌府管辖。据《永平县志》载,“永平”二字的含义有两种说法,其一,元代为纪念东汉明帝“永平”中始置博南县的功绩。
故以汉明帝年号“永平”二字为县名,其二,元代为安定社会秩序,故取县名“永平”,寓意社会“永远安定太平”。
永平县,辖3个镇、1个乡、3个民族乡。
截止到2013年末,永平县总人口为184789人,总面积为2884平方千米。3个镇分为博南镇、杉阳镇、龙街镇、1个乡为龙门乡,和三个民族乡:厂街彝族乡、水泄彝族乡、北斗彝族乡。
永平县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西部,东西最大横距64.5千米,南北最大纵距77千米。永平境内地质结构复杂,地形切割较大,属于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
扩展资料永平县,起源于公元一世纪以前,属哀牢国。当时归附汉朝,汉朝在其地设置永昌郡。至公元794年,永平称胜乡郡。直至元代为纪念东汉明帝“永平”中始置博南县的功绩,故以汉明帝年号“永平”二字为县名。
到1929年,废除厅道制,推行省县两级制,从而永平县脱离永昌府,直接属省辖。1942年,在保山设第十二督察专员公署,永平又重新划为永昌府管辖。新中国成立后1958年10月,云龙、永平两县被合并,以永平县为名。归云南省大理州管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永平县永平县隶属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1956年11月,大理白族治州建立,永平县隶属其管辖。1958年10月,云龙、永平两县合并,称永平县。1961年3月,又恢复原永平、云龙两县原建置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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