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日常所说的“客观存在”是既指一切客观事物的存在,也包括意识的存在.对象化的意识,即意识作为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对于主体而言是客体,因而也是客观存在的.例如,我们常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剥削阶级思想影响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里的客观存在指的就是一种意识现象.而客观实在是不包含任何意识现象的.客观存在的事物是具体的,多变的,易逝的,不同事物有不同的存在状态,不同的性质和特征,而客观实在是物质的根本特性和唯一特性,是意识以外万事万物的共性,是绝对的,不变的,永恒的.客观存在同客观实在之间的区别,可以概括为,后者是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而存在,而前者是不依赖于“我”的个人意识而存在.前者的“客观”相对于“我”的主观而言,是相对的,多变的后者的客观是针对“人们”的主观而言,是绝对不变的.二者之间不仅有区别,而且还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客观存在的外延是万事万物的总和,包含了客观实在的外延,客观实在是除意识以外的万事万物的总和,由于二者可以归结为万事万物的总和,因而极易被混淆.
(1)“客观实在”与“客观存在”是两个不能等同的概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客观实在性”是指不管人们喜欢不喜欢、知道不知道、承认不承认,它都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客观实在”是对世界万事万物和现象的共同特性的抽象概括,相对于意识来讲它是第一性的东西,它不包括精神、意识现象.
(2)而“客观存在”是相对于主观而言的,它既可以指具体的物质形态,也可以指具体的思想.对于任何人来说,“客观存在”的东西除了物质现象之外,还有精神、意识现象.比如,他人的思想对于我来说就是客观存在的.但这并不等于说,承认他人的思想是“客观存在”的,就是承认了他们的思想是“物质”的.因为他人的思想、意识虽然对我来说是“客观存在”的,而对他人来说则是主观的,它仍然是对客观实际的反映,是第二性的东西.因此,对他人的思想我们只能说是“客观存在”的,而不能说是“客观实在”.否则就混淆了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界限.
(3)总之,“客观实在”与“客观存在”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客观实在”是一种“客观存在”“客观存在”不仅包括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物质现象,还包括不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精神、意识现象.
客观实在与客观存在的区别如下:
1、按照列宁的定义,客观实在就是物质,非客观实在就不是物质的范畴,而属于精神的范畴。客观存在就是不依赖于主观意志而存在的东西,客观存在可以不必是客观实在。有实际意义的句子就是客观实在的,没有实际意义的句子就不是客观实在,但它是客观存在的。
2、客观实在不一定是人可以直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重点在于它是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通俗理解就是它(物质)是天生就有的,不受人类的思想、活动、意识影响而天生存在的,并能在一定形式上为人类的意识反映其客观存在。
3、客观实在区别于主观臆测。主观臆测是我认为有什么就有什么,不管它是不是真的有。客观实在是通过一定的方法以及工具,确定真的存在。未被证明或证伪的猜想是主观臆测,已被证明的猜想是客观存在。就比如,哥白尼时代的日心说在哥白尼看来是客观存在,在教廷看来是主观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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