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上尉为空军副营职军官和正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空军副连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即资深的空军副连职军官也可被授予空军上尉军衔。
在现役军官职务等级里面算正连职或者副连职。军衔制度产生于15世纪的欧洲。 15世纪以前的世界各国军队中,只有官衔,没有军衔。军衔与官衔的根本区别是把士兵纳入了军队的等级体系,这是一种革命性的进步。
最初用军衔代替官衔的变革,发生在15世纪-16世纪的意大利和法国等一些西欧国家。其原因是在这些国家中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工商阶级为了发展贸易与国王合作:工商阶级出资支持君主制,国王通过税收所得雇佣国外的军人。雇佣军成了国家的主要军事力量。
扩展资料上将:对应的军职为:军委副主席、军委委员、战区(即原大军区)正职,为军委副主席、军委委员、战区(即原大军区)正职的主要军衔。
中将:对应的军职为:战区(即原大军区)正职,战区(即原大军区)副职、军级正职,为战区(即原大军区)副职的主要军衔,战区(即原大军区)正职、军级正职的辅助军衔。
少将:对应的军职为:战区(即原大军区)副职、军级正职、军级副职、师级正职,为军级正职、军级副职的主要军衔,战区(即原大军区)副职、师级正职的辅助军衔。
大校:对应的军职为:军级副职、师级正职、师级副职、旅级正职,为师级正职的主要军衔,军级副职、师级副职、旅级正职的辅助军衔。
上校:对应的军职为:旅级正职、师级副职、团级正职,为旅级正职、师级副职、团级正职的主要军衔。
中校:对应的军职为:团级正职、团级副职、营级正职,为团级副职的主要军衔,团级正职、营级正职的辅助军衔。
少校:对应的军职为:团级副职、营级正职、营级副职,为营级正职的主要军衔,团级副职、营级副职的辅助军衔。
上尉:对应的军职为:营级副职、连级正职、连级副职,为营级副职、连级正职的主要军衔,连级副职的辅助军衔。
中尉:对应的军职为:连级正职、连级副职,排级正职(没有副排长,民国时国民革命军曾有过副排长),为连级副职的主要军衔,连级正职、排级正职的辅助军衔。
少尉:对应的军职为:连级副职,排级正职,为排级正职的主要军衔,连级副职的辅助军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
空军上尉为空军副营职军官和正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空军副连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即资深的空军副连职军官也可被授予空军上尉军衔。
上尉,一些国家军队中尉级军官的军衔称号。世界各国的军衔体系中,都设有上尉军衔。在绝大多数不设大尉军衔的国家,上尉是尉官的最高级别。中国军衔制历史中,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国民政府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队都有设立上尉军衔。
扩展资料:
军衔来源
上尉,一些国家军队中尉级军官的军衔称号。上尉一词来源于拉丁文“首领”,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军事术语。
西方陆军最早的组织形式是被称作“连”的单位,每个连由一名上尉指挥,当时的上尉是一种职称,在德文中至今上尉和连长是同一个词(Hauptmann)。
这个词由“头”和“人”两词组合而成,表示一个地位显赫的人,过去一般是对首领或司令官的称呼。以后,上尉逐渐演变为担任连长职务者的军衔称号。世界各国的军衔体系中,都设有上尉军衔。在绝大多数不设大尉军衔的国家,上尉是尉官的最高级别。
中国军衔制历史中,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国民政府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队都有设立上尉军衔。
中华民国时期
北洋政府时期
1912年8月,北洋政府颁布《陆军官佐士兵等级表》,军官军衔设三等九级。其中尉官设置为:上尉、中尉、少尉。上尉为尉官的最高级别。
国民政府时期
1931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沿用北洋政府时期的军衔制,衔级和衔称都不变。尉官设置仍为上尉、中尉、少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尉
部队肩章上有三个星星标志的有上将、上尉和上校。
1.上将
陆军上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三颗金色星徽。
海军上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三颗金色星徽。
空军上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三颗金色星徽。
2、上校
陆军上校军衔主要标志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徽。
海军上校军衔主要标志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徽。
空军上校军衔主要标志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徽。
3、上尉
陆军上尉军衔主要标志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徽。
海军上尉军衔主要标志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徽。
空军上尉军衔主要标志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徽。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军衔制,军官军衔共分3等10级,即: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武警军官警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武警”。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还另设有文职干部与学员军衔。
士官军衔设置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武警部队还设有礼仪士兵军衔,分为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2等5级。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一种军衔制度。军衔是国家给予军人的一种荣誉。军衔制以军官的职务、贡献、才能等综合因素作为评定和晋升军衔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加强军队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实行军衔制的问题很快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1950年9月总干部部管理部成立时,就设置了“军衔奖励处”。1952年冬便着手研究军衔制的问题。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在向毛泽东主席并军委的报告中,对实行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等问题拟制了初步计划。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又经历了取消、恢复以及多次修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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