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一位网友咨询了我一个问题,我觉得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来探讨一番。
该网友原话的意思是:
其实有这类想法的员工可真不是少数,别说员工了,很多中小公司面试还希望看看面试者上家写的代码!就笔者所知道的,不管是大厂还是小厂,员工离职带走一些代码、ppt之类的情况一直存在。
我们今天借滴滴的一个案例来看看带走公司的代码、PPT等到底有没有错呢?在法律上会承担什么责任呢?
王x与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滴支付公司)、北京嘀嘀无限 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嘀嘀无限公司)因劳动争议一案,均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插一个题外话,该案件一审不对外公开,但二审发生了奇迹,全部公开了!
王楠上诉事实与理由:
一、 滴滴支付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1王x使用滴滴支付公司发放的U盘进行工作,公司未对该U盘进行加密是公司的责任,且滴滴支付公司员工均有使用未经加密U盘或者个人U盘进行工作的事实。
2即使该U盘认定系王x的私人物品,在工作期间王x使用,滴滴支付公司系统从未报警提示,滴滴支付公司并未因使用此U盘向王x本人提出异议。在2019年10月22日王x前往滴滴支付公司签署协商解除协议时,使用U盘是为交接工作,当天滴滴支付公司并未提示系统报警,于2天后才说系统报警要求配合公司调查,显属滴滴支付公司存在故意。
3王x并不存在《高压线政策》。并未侵占、盗用公司资产,在离开滴滴支付公司后,并未从事与原工作相关的事项,U盘中的资料对我毫无意义,所以主观上显然不存在故意侵占或者盗用。将U盘交回后,滴滴支付公司已经将其中的文件进行了改动。
一审法院因在视频中陈述前后不一致,就认定诚信存在问题,因诚信问题作为判决依据显属不妥。
二、关于加班工资一节。
提交滴滴支付公司系统截图及钉钉截图,数据均系滴滴支付公司系统显示,证据不存在虚假问题。加班要提交申请并获批,显属滴滴支付公司对加班条款的自我解释,加班应当以具体工作时间,工作打卡记录为准,不能以获得批准为前提,加班是自然行为,申请不是加班的必要条件。滴滴支付公司员工普遍存在加班不申请的情况,加班提交申请显然违背所有工作的正常程序。
滴滴支付不同意王x的上诉请求及理由:
王x在2019年10月22日存在重大违规行为,用个人U盘拷贝了滴滴支付公司数据,严重违反了与滴滴支付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员工手册、高压线政策的规定,滴滴支付公司依法解除王楠的劳动合同。
U盘是王x个人私用的U盘,并非办公设备。王x作为滴滴支付公司员工,不得占有、使用。在滴滴支付公司员工手册、高压线政策中也进行了明确约定。只要王x存在违规拷贝的行为,滴滴支付公司有权解除与王x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王x对于滴滴支付公司的规定是知情的,滴滴支付公司在相关协议和邮件中向王x告知了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签收地址,王x有条件去学习规章制度,违反的话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王x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滴滴支付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滴滴支付公司对保密和信息安全进行严格的规定,不允许有任何的例外。滴滴支付公司对信息安全泄密行为是无法容忍的。
双方劳动合同中写明,加班需要个人提起审批,滴滴支付公司实行加班审批制度,个人主动加班未审批不属于加班行为。王x加班证据的来源真实性无法确认,即便是真实的证据,也不属于滴滴支付公司安排的加班行为,属于王x对工作进行的沟通,不认可王x的加班行为,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法院认定事实:
滴滴支付公司变更前的名称为北京一九付支付 科技 有限公司。王x于2018年3月6日入职嘀嘀无限公司,2018年12月1日,经王x、嘀嘀无限公司及滴滴支付公司协商一致,将其劳动关系自嘀嘀无限公司转移至滴滴支付公司。
2019年10月22日,滴滴支付公司向王楠出具了《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该协议载明:“·· ·甲方为滴滴支付公司、乙方为王x···双方于2019年11月30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向王x支付经济补偿金92874元···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王x于2019年10月22日在该协议乙方签字确认处签字,滴滴支付公司未在签字确认处签章。
2019年10月22日,王x使用带有滴滴支付公司LOGO的U盘自其工作电脑中拷贝相应资料。滴滴支付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向王x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载明“王x:···我们现在很遗憾地通知您,因您在:离职期间私自将公司涉及商业秘密的大量文件资料转移到个人U盘。公司决定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解除日为2019年11月7日,公司期权予以收回(如有)。您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也结算至解除日,您的未休法定年假0天、福利年假0天。”《解除劳动合同》未显示王x的签收信息。
王x主张滴滴支付公司在2019年11月7日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单方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据此要求滴滴支付公司支付王x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滴滴支付公司部门HR无正当理由给王楠打低绩效,诱导王x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2019年10月22日,王x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后使用公司U盘拷贝资料,10月23日王x还与滴滴支付公司HR张某沟通部门更换事宜。
10月24日HR才通知王x要求其配合公司调查使用U盘拷贝资料行为。拷贝资料时间、系统报警时间及调查时间相隔三天,事件时间不具备连续性,滴滴支付公司没有第一时间调查拷贝时间。10月25日其交还公司发放U盘,并且滴滴支付公司已经收回王x工作电脑,因沟通中个人安全受到威胁后报警,民警到现场调解并明确指出滴滴支付公司不得扣押任何员工及员工私人物品,不得发生冲突损坏财物,证明U盘为滴滴支付公司发放,王x持滴滴支付公司U盘拷贝资料并未违反两家公司保密协议。
为此王x提交了如下证据予以证明:
1对话录音,为王x与滴滴支付公司刘某、高某1、高某2等人的录音,内容显示王x与谈话对方就绩效考核结果、王x离职事宜进行了沟通;
2王x与人力资源部高某1、张某的D-chat截图,内容显示双方就王x变更工作岗位、签署协议事宜进行了沟通;
3派出所接报案回执,内容显示上地派出所于2019年11月9日向王x出具了接报案回执;
4王x与人力资源部张某于2019年10月24日的D-chat截图,内容显示有如下对话:
张某:如电话沟通,因公司系统预警你有从工作电脑上拷贝文件的行为,现在离职流程已被相关部门叫停。请于明天(10月25日)10:30携带当时拷贝的移动设备到数字山谷1号楼(滴滴大厦)4层,配合设备检测,在此之前请不要做任何 *** 作。
王x:可以,那我这边不离职了,配合公司设备检测。不同意与公司协商主动离职,把所有事情解释清楚···;
5王x与张某于2029年10月28日的D-chat记录显示有如下对话:
王x:张某,你好,我确认下11月30日之前我是否到公司,电脑已经被收走了,公司发放的U盘也被收走了,我是否需要到公司上班?之前员工关怀的同事说不用去公司,等结果,请确认下,谢谢。
张某:王x,你好!请你还是正常递交年假,完成年假清理。如需要你返回公司,公司会电话/D-chat通知你。谢谢!
王x:张某,你好!我已签署协商离职协议,正如之前沟通,11月30日是我办理离职日期,公司按照协议赔偿,年假我会在此之前按照协议约定清理。我已经配合公司调查反馈,且在现场跟高某1和HR关怀组确认过电脑和公司U盘已交到公司,目前不用到公司上班,如有问题可以与高某1确认,如需我再返回公司,请及时通知,谢谢,签署的赔偿协议流程请你协调,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
6王x与刘某某的D-chat记录显示:
“刘某某:您好,您的线上离职审批已完成,还需要在最后工作日下午(2点-6点)至员工服务大厅办理线下离职手续(提交工卡、电脑及其他资产、核实安全信息等)。若未按时完成离职手续办理,将会影响您的工资发放。若您已在最后工作日前离开公司,不方便现场办理,请发送邮件给XXX邮箱请求办理协助离职手续,谢谢。员工服务大厅****:XXX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路8号院尚东·数字山谷滴滴大厦B1号楼2层[员工服务大厅-EEC]。
王x:你好,我的最后离职时间是几月几号?与公司协商离职的协议什么时候返还给我。刘某某:抱歉哈,您的离职日还没到,等待后续通知就行。”另显示双方就王x工卡问题进行过沟通;
7王x与蔡某的录音,内容显示双方就王x绩效评分、休年假以及使用U盘拷贝文件事宜进行了沟通;
8王x与坚锐、黄某某、刘某1、张某、葛某的录音,内容显示各方就王x使用U盘拷贝数据是否违反了员工手册规定发生了争执;
9滴滴支付公司、嘀嘀无限公司与王x分别签署的《保密、知识产权归属、反商业贿赂及禁止招揽协议书》
滴滴支付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认可,但主张公司不存在诱导逼迫王x离职的行为,只能证明双方存在沟通和接洽,最终没有达成一致。
为此滴滴支付公司提交了如下证据予以证明:
1王x与嘀嘀无限公司、滴滴支付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书
2《诚信&廉洁自律协议书》
3王x与滴滴支付公司、嘀嘀无限公司签署的《保密、知识产权归属、反商业贿赂及禁止招揽协议书》
4员工确认函
5公司主要制度公示及签收公告、
6员工系统截图
7王xIT资产出库单,内容系王x领用的IT资产品牌型号、数量等;
8王x与风控合规部谈话录像。 内容显示:
王x与滴滴支付公司白某某、葛某、吴某、高某1、刘某2等的谈话内容,内容显示各方就王x使用U盘拷贝文件资料事宜进行了沟通、争执,在长达三个多小时的对话中,最初王x告知白某某其拷贝后将U盘放在工位的抽屉未带出公司,十点左右从抽屉拿给公司。后葛某对U盘的修改时间提出质疑“我想问一下,如果U盘没有带出,为什么修改时间是昨天下午11点或10点43分?”,紧接着对王x是否将U盘带出公司提出质疑后,王x才承认其头一天将U盘带回家。
而且在录像中,白某某、葛某、刘某2与王x还有如下几段对话:
白某某:“所以我们会问您,同学为什么您把这么大量的文档,包括这么多手机号,总共有近1000条。本身这几年,对于咱们互联网行业,用户的个人隐私和整体的商业秘密,监测的是比较严格的,包括咱们公司自己本身的监管。然后我们也在对于员工的要求上,无论是出于交接,还是出于自己的学习,拷贝了这么多、大量的数据,其实是不符合公司对于工作流程的规定的。如果您想学习,或者想做其他事情,如果不拷贝C4级的数据,是不会进行预警的。您毕竟也是做产品的,您很了解这个事情”。
王x答复“嗯”;
白某某:“是这样的同学,这个表单上是我们系统预警到的文件名称。虽然有二十多页,但您大概看一下,就是这个里面,讲实话我们也考虑到您工作的行业和本身的文件内容,那么有一部分我们打开看了是包含咱们这些信息级数据的。所以昨天晚上紧急地把您叫回来了。”
王x:“没问题”;
白某某:“我们本身流程也是这样的,优先把C4、C3的数据删除,关于一些名称不太确认的,需要打开看。如果是您个人的就会保留,这个没问题”。
葛某:“这个也是C4级的,这是···”。
王x:“这个我没有拷贝啊”。
葛某边展示电脑边说:“不是,这在你U盘里的。在你U盘里的。”
王x:“啊?是吗?”
葛某:“是你U盘里的”。
王x:“那你可以删除啊”;
白某某:“您当时是想做一个文件的备份是吗?”
王x答复“不是文件备份,是我个人的资料,学习还有工作的这个资料,就是产品设计的”。
白某某:“所以您当时没有意识到我拷贝了部分公司相对来说比较保密的数据”。
王x答复“对。像其他什么司机的这些数据,我是从来都没有拷贝的···”。
王x:“我是不会动这个C4级的数据的。司机的数据我也没有拷贝的,这个事我很清楚。”
白某某:“你1000多份文件都在这边,唯独少了几份。这个完全不是说技术上我们不能看到的”。
王x:“你们可以查呀,我就是没有拷贝,我很清楚这些数据不能拷贝的。我拷贝的全都是我自己学习的一些产品的资料呀,那这些文件也都在呀。司机数据是运营活动的时候获得了,我就下载看了一下也没有外传啊。”
白某某:“那您昨晚是对U盘做了 *** 作了是吗?”
王x:“我昨晚是查看了资料了”;
王x:“对所以我从工作到现在我没有拷贝过公司的资料,只有在HR跟我谈离职的时候我才拷贝了自己的产品设计,我不知道我自己的产品设计是属于公司的资产,这个我觉得我···”。
刘某2:“这涉及到公司的数据,这不仅仅是文档的问题。你看都是公司的机密数据啊,对吧。单量,这是公司最在意的东西了,还有人员的名册单啊之类的”。
王x:“像运营啊、支付的这些数据,在培训的时候发给大家的。这也不是我单独要拷贝的”。
刘某2:“这也是发给公司内部人员的”。
王x:“那我也是公司内部人员啊”。
刘某2:“对,但是你带走,这个动作是不可以的,对吧?你放在公司的电脑上没有问题。然后拷贝到第三方,不管是线上的,还是线下的,这都是绝对不允许的”;
9情况说明,内容显示王楠手写其身份z号、岗位名称、主要工作内容等信息,事实经过显示:“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一节。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滴滴支付公司的解除行为是否合法。
首先,从制度依据看,一方面滴滴支付公司规章制度对个人使用U盘拷贝资料进行了规定,另一方面滴滴支付公司及关联公司作为网约车行业和支付行业的企业,根据行业监管要求,负有极高的保密义务和信息安全保护责任,故相关工作人员亦应严格遵守保密和信息安全的相关规章制度。
其次,从事实依据看,王x亲手所写的情况说明载明了王x于2019年10月22日使用公司活动发放的纪念U盘拷贝了其工作电脑桌面的文件。王x主张使用滴滴支付公司发放的U盘进行工作,滴滴支付公司未对该U盘进行加密是滴滴支付公司的责任,且公司员工均有使用未经加密U盘或者个人U盘进行工作的事实,即使该U盘认定系王楠的私人物品,王x在工作期间使用,滴滴支付公司系统从未报警提示,滴滴支付公司并未因使用此U盘向王x本人提出异议。对此本院认为,王x签收了滴滴支付公司的规章制度,其应当知晓不得拷贝公司数据的相关规定,且通过王x与风控合规部谈话录像内容显示其了解不能拷贝C4级的数据,滴滴支付公司员工表示不拷贝C4级的数据,系统不会进行预警。因此王x的上述理由均不能成立。
关于U盘拷贝的具体数据,王x虽不认可司法鉴定意见书,并主张其交回U盘后滴滴支付公司对文件进行了改动,但其不申请鉴定,亦知晓不申请鉴定的相应法律后果,再结合王x与风控合规部谈话录像,在王x未提出相反的证据予以反驳的情况下,法院对滴滴支付公司所持的王x拷贝过鉴定意见书中数据的主张予以采信,其中很多数据并非王x所称的其个人资料。
综上,王x使用个人设备拷贝公司数据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滴滴支付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滴滴支付公司据此与王x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王x要求滴滴支付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工作总结和计划 篇一
20XX年,xx公司在集团人力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依据公司全年工作思路和计划,有序的开展了各项人事工作,现将xx公司上半年人事工作及下半年主要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1、积极做好培训基础工作。今年,xx公司按照集团公司培训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目前xx公司实际,制定出20XX年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在今年上半年工作中逐步进行开展实施:
一是规范入职培训工作,xx公司运营4年以来,员工培训是比较弱的环节,没有系统的培训体系和规范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资料,20XX年,公司从入职培训着手,规范入职培训流程,设置了公司简介、公司制度、养护基本知识、机电系统运营和礼仪礼节课程,固定授课教师,书面化培训资料,借此打开培训体系设置工作。
二是强化岗位业务培训,今年,xx公司为进一步提高一线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组织了财会知识、技术评定、电工业务等多项业务的培训。
2、加强档案管理。经过4年多的运营管理,人员更替之后,xx公司的档案管理显得比较混乱,特别是电子档案的管理,由于部分人员是从其他公司调入,没有在xx公司预留相关资料,造成在工作中的不便,20XX年4月,xx公司人力资源部对现有人员档案进行了梳理和规整,并依照市面常用人事档案管理软件的要求,对电子档案进行了修改和细化,方便今后引入软件进行档案管理。
3、严格加班管理。20XX年,国家实行新的休假制度,上半年共有5个月涉及到法定假日的加班,依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要求,xx公司设定了加班申报表及明细表。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情况申报明细到人,严格加班管理申报程序,逐级审批,做到先申请后加班,经批准后加班,不是法定假日不计入加班。并对日常考勤管理加以规范,同时做好检查工作。
4、签订劳动合同。20XX年恰逢新合同法开始实施,新法的条款和内容社会各界理解不一,而xx公司原有合同在20XX年12月31日全部到期,在这种不利情况下,xx公司依据集团公司的指导和支持,避开现有新法条款上有异议条目,与所有员工及时签订了劳动合同,既保障了员工和公司的利益,也为公司的正常运营做好基础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实行软件化管-理-员工档案,以便各类数据的及时更新,查询,提醒。xx公司现在职工总数维持在300人左右,人员资料多而杂,各种档案具体情况均依赖人事工作人员的人工记忆,各种表格交错互立,现虽将各类资料汇总,但信息更新慢,错漏多,没有各种资料如合同到期、员工生日、职称资料等的提醒,各种数据的统计也依赖于手工,给日常工作带来不小的困难,引入档案软件进行管理,可以让人事工作人员快速准确掌握各类信息,同时便于各类资料的及时更新。
2、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对各类请假、加班的审批程序及手续进行检查规范。
3、xx公司现行绩效工资各收费站自行测算的模式已经进行一年,下半年将对各收费站的绩效工资基础数据进行抽查,尽可能杜绝错漏现象。
4、做好全年的职称评审工作,我公司今年有参加教授级高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等的评审人员,部分近两年招聘的技术人员也需要进行初级评审,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任务较重。
5、继续完善培训工作,设立初步培训计划的标准模式,加强标准化管理培训。
2工作总结和计划 篇二
20xx年的工作即将结束,自我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以来,由于专业技能不足以及管理经验的欠缺,对工作一直不敢怠慢,坚持小心谨慎、脚踏实地、认真务实、高效求新的工作态度。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对自己的工作做出了分析评定,以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扬长避短,为今后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依据。
一、20xx年所完成工作
杭州天溪湖酒店工程是从20xx年开工,至今已有三整年。但工程的实际产值很少,进度很慢。主要原因是:一是山体建筑的特殊性。二是业主对此项目改动随意性大,没有很好的规划。三是设计单位出图很慢。四是项目部内部管理(特别是土方班组的管理)较松散,没有形成企业的凝聚力。
本人是20xx年3月开始到杭州天溪湖酒店工程项目部工作的,今年公司把项目部大部分管理人员都换了,给我们刚接手的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和工作上的被动。但即使这样,我在短短的十个月当中我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1、组织参加阅图及图纸会审工作。组织项目施工人员及劳务班组细读图纸,及时的发现图纸中的疑问。并参加了该工程的二次图纸会审工作,将会审内容进行整理、签字,并及时对项目部各部门及施工班组进行了图纸会审的交底工作。
2、编制并完善了各种专项施工方案。由于山体项目的特殊性,图纸的变更,出图零散、滞后给图纸会审和方案编制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等工作及现场施工造成很多困难,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编制相应的技术、安全方案。并对相关人员技术、安全交底。
3、及时做好技术洽商、变更与签证的整理。贯彻公司领导精神:在技术上找商务。我们在施工中由于施工图纸对于满足使用功能上的欠缺,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临时变更,经常是边施工边出图。对于能够在施工前签证的变更,都做到了及时准确,而部分不能在施工前签证的,在施工完成后,立即进行了签证,在施工中的各项资料与施工同步,及时填写收集。在项目部组织下,我和预算员也做了一份《关于杭州天溪湖酒店工程误工、停工费用补偿的报告》正在洽谈当中。去年遗留下来未办理的签证(从5#~15#,11份签证),目前已经完善。今年从16#~25#签证也陆续办理当中。
4、对各工艺进行了交底。按照公司对各分部工程制定的工艺工法,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对项目管理人员及劳务班组进行了相应的技术、安全交底。明确达到施工的标准,以便进行过程的质量检查与控制。
5、及时进行各种计划的编制及控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总、季、月、周进度计划,并下达至班组,每天进行督促检查完成情况,对未完的工作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以保证施工进度。由于山体建设变动很大,编制了计划很多不能完成和实现,所以编制施工计划是反反复复,工作量很大。
6、质量过程管理。从今年以来,工程质量都是放在第一位的。施工中配合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和指导,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采用工序管理点控制办法。以工序质量保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凡达不到工序质量标准的坚决返工,直到检验合格,才能转入下道工序。几个月当中对质量的控制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有些项目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质量意识不强,造成局部返工的。针对这些建筑上容易出现的通病我们项目部也召开一系列专题会议,解决了一些质量控制的办法。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的工作目标是——创建团结、协作、学习型的项目部。提高项目部的技术管理水平,让项目各管理人员都担负起质量、工期、安全把关的重任。借用公司领导姚总的一句话来作为下一年度的开始:“所谓的项目管理:安全、质量是建筑企业的灵魂,管理、技术才是建筑企业的根本。”
1、定位。只有充分认识到在项目中的作用,才能更好的进行管理。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一名现场管理人员,首先要确定自己的位置,现场管理人员是公司利益的体现者,必须站在更高的位置进行项目管理。
2、自身的学习。在新的一年中,首先加强知识学习,继续提高管理水平。我相信只要努力,就会有结果。另一方面,积极学习他人的先进之处,作到扬长避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开拓视野。
3、加强团队的学习。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我一定要起好倡导的作用,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加强技术知识的学习。
以上是我20xx年的工作总结,以及20xx年的工作计划。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百倍的热情迎接新的挑战,并对自己加深思想意识,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加强工作的责任心,继续完善自己的技术、管理理论体系,强化技术管理能力。在20xx年里我有信心,有能力将项目部建设成为一个技术过硬能打胜仗的团队。
3工作总结和计划 篇三
转眼间已至5月,进入公司至今,已有半年多的时间,回首这几个月的工作表现,虽存在些许的不足之处,但总体的付出,还是获得了不少收益,现就这几个月的工作情景,做简要总结:
一、工作表现和收获
1、工作表现:
1)、严于律己,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理解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善工作。能够严谨、细致、脚踏实地的完成本职工作。
2)、懂得事情轻重缓急,做事较有条理。办公室是企业运转的一个重要枢纽部门,对企业内外的许多工作进行协调、沟通,做到上情下达,这就决定了办公室工作繁杂的特点。每一天除了本职工作外,还经常有计划之外的事情需要临时处理,并且一般比较紧急,让人不得不放心手头的工作先去解决。
3)、工作中虽然获得了必须的成绩,但不可避免的会发生错误,为了避免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本人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并积极向领导、同事请教、学习。
4)、大家能在同一公司上班并非易事。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都能与同事相处融洽,同时也能够积极的配合及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2、工作收获:
1)、工作敏感度有所提高,能够较积极地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度与结果。
2)、工作适应力逐步增强,对后期安排的工作,现已得心应手。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工作细心度仍有所欠缺;在日常工作中,时常有些工作因为不够细心,从而浪费时间或是再做一遍。相信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本人必须会仔细、仔细、再仔细来完成每项工作;
2、外来客人的接待和服务不够热情大方;做为办公室文员,做好接待工作是自己的本份工作。由于本人在这方面没有足够的经验,每次接待都不能做得很好。在以后的接待工作中,力求能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三、接下来的工作计划
会根据以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善,提高自己工作意识及工作效率,努力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情!
总的来说这几个月的工作是尽职尽责的,虽然亦存在着些许的不足,工作的确也不够饱和,时有不明白该干什么的感觉,但这一切的一切相信也会随着我不断努力而逝去。十分感激公司领导及同事们对我工作的支持与肯定,相信以后的我,在行政文员这个岗位上会做得更好,发挥得更加出色!为企业的明天尽一份力。更期望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能够把公司推向一个又一个的颠峰。
4工作总结和计划 篇四
转眼间又到了年终岁尾,这一年就要在很充实忙碌的工作中过去了。在这一年里,我收获了很多也积累了不少的工作经验。同时在两位领导和各位主管的帮忙与支持下,我很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作为一名办公室文员,我深知自己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资料,认真地完成领导安排的每一项任务,也在不断的提升自己的综合本事,力求做到更好。现把这一年来的工作情景总结如下:
一、认真仔细的工作态度
文员日常的工作资料比较琐碎,需要踏踏实实的去做每件任务,仔细谨慎的去完成且不能疏忽大意,否则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严重后果。记得有次回公司送支票,由于自己的疏忽竟然把给送货商的支票送到了公司,之后产生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才还了回去。从这件事上我吸取了教训,让我在以后的工作中更要仔细地完成每一项任务。仅有认真仔细的工作态度才能更好的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尽心尽责做好人事工作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使各项档案管理日趋正规化、规范化。同时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让领导和主管们避免后顾之忧,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积极主动的做好两部门日常内务工作。
1、耐心细致地做好日常工作:负责来电的接听,做好来电咨询工作,重要事项认真记录并传达给相关区域主管,不遗漏、延误;负责来访客户的接待工作,坚持良好的礼节礼貌;负责领导办公室以及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及桌椅摆放,并坚持整洁干净;负责各种文件的分类存档及每一天收发公司邮件。
2、物资管理工作:制定日常办公用品清单及时订购与发放,确保工作人员的正常使用。每个月10号之前去医院财务处交清洗工服费和电话费并开发票。每月25号左右将各部门支票送至公司,并将签字的复印件拿回存档。
3、员工薪资工作:每月的13号报员工新增,15号报员工考勤,这些工作要求我必须认真仔细地去做,去检查每位主管的手记考勤表,确认正确的加班工时,因为这直接关联到项目的财务情景。
4、文件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制作各类表格、文档等,同时完成领导及各位主管交待打印、扫描、复印的文件等,对公司所发放的文件通知做到及时上传下达。对于主管完成的各种检查报告、培训记录、会议记录等已及时进行分类归档,以便查阅和管理。
5、员工档案整理工作:将在职员工和离职员工档案进行分类存档,每月新增报盘之后及时整理新员工档案并及时更新存档。
6、协助工作:协助领导完成新的一年的各项工作计划表格,有《日常保洁培训计划实施表》、《年度沟通计划表》、《年度活动计划表》等等,同时还要协助领导及各位主管做好项目各项会议及年度活动的组织和安排工作,从而更好的完成计划实施和组织活动。
三、不足之处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一向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我此刻已经能够较好地处理本岗位的日常工作及其他一些相关工作。当然,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此刻:
1、做事不够细心:办公室文员工作是一项琐碎的工作,所以更考验人的细心。文员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有条不紊的进行,切不可三心二意,做完每项工作要养成检查的习惯。记得有次填写报销通,当我填写完数据时简单看了下就直接选择了提交,本以为没有问题,结果有个部分数据填写颠倒了,之后得到了领导的批评,当时我明白了是自己做事不够细心才导致了错误的发生。
2、缺乏积极主动性:不能积极主动地去完成工作,而是被动消极地适应工作需要。领导交办的事情基本上都能完成,但几乎都只是为了完成工作而工作。对于问题的解决只是浮于表面,而没有深入的了解。
3、工作不是很扎实:忙碌于日常小事,工作没有上升到必须高度。不能专注于工作学习,很多知识虽然了解但却不精。比如__的使用、PPT的制作等都不是很精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改正自身缺点,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
四、20XX年工作计划
作为一名办公室文员,我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虽然琐碎但也有它的重要性。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本事为公司服务。期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
1、不断提高自己:抓住每一次让自己学习和成长的机会,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学习,为自己的工作积累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虽然办公室的工作琐碎、繁杂,可是我将从多方面努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本事,以积极的心态应对每一天的工作任务。
2、端正工作态度:要抱以一个正确的心态,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地完成上级交派的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学习、积极、完善自己,以便更好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3、积极做好日常保障工作:①维护好办公室的干净整洁工作。②做好两个部门日常工作的整理归档工作并按照公司标准完善X的建立使用情景。③做好各类邮件的收发工作。④认真、按时、高效率做地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4、提高个人修养和工作本事:①继续加强学习公司的文化理念及系统培训。②多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工作经验好的方法,快速提升自身素质,更好的服务于本职工作。③加强与人的沟通协作本事。
五、总结
感激两位领导和各位主管在这一年里对于我工作的帮忙和支持,今后我将严格要求自己用心做好每一项工作任务,虽然我还有一些经验上的不足和本事上的欠缺,但我相信努力就会有收获,只要我们彼此多份理解与沟通,相互配合,相信X的明天会更好。
5工作总结和计划 篇五
时间飞逝,20_已过,感谢公司对我的信任,使得我有机会加入__大家庭,公司是一个成长型的企业,在__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在一年下来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虽然工作中也有一些做得不足的地方,但我一直本着洁身自好,恪尽职守,善用其财,无愧其禄的工作观念,踏踏实实的工作。现对今年财务工作进行以下总结。
一、对工作的建议
20XX年,就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个人认为:需要把各岗位细分化,职责更明确化,才能更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工地成本核算需要大大的加强,才能保证工地能够获取利润。工地的跟踪服务一定要有专人负责,才能有效的保证工地的顺利进行,以及工程款的进度,最后按工期完成验收交尾款。我们要对过去工作中不足的地方进行完善管理,对做得好的我们需要把工作做得更好,加强财务管理,做到财务工作长计划,短安排。使财务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工作成就
响应公司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公司资产经营考核目标,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强化成本控制,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为公司真正的开源节流;财务部作为公司的核心部门之一,肩负着对成本的计划控制、各部门的费用支出、以及对销售工作的配合与总结等工作任务,在领导的监督下财务部各工作人员应合理的调节各项费用的支出,保证财务物资的安全;服务于公司、服务于员工、服务于客户,以促进公司开拓市场、增收节支,从而谋取利润化,以的人力配置谋取的经济效益。
三、明年的工作计划
在新的一年里,财务部工作人员应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制定对全公司其他部门的考核制度或者相关办法;在财务部内部明确考核制度:财务人员的分工及各职能部门的协作,要分工明确并带有互相协作补充性,相互配合的工作中不断学习,对各项费用的合理支出起到监督作用。
在应收账款上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对应收款的监督,对工程款回收的期限把握、回款具体事宜、相关责任人都应有相应的监督,加大财务监督力度;对前工作期间应进行有阶段性的总结,从月度小结到季度、半年、全年总结;做好资金预算工作,其中包括对应付款项、应收款项等等;做好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要求帐务清晰、任务明确;其他方面,听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的完成每一项任务。
加班的举证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加班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按理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就应该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其加班工资。然而,现实中有的用人单位不仅安排职工加班后不支付加班工资,甚至还直接不承认安排职工进行加班。那么此时,加班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举证责任则是指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要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谁提出请求,谁就要证明该请求的合理性,否则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并不完全依照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是规定了一部分举证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工资支付记录表应当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支付时间以及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工资金额、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等事项。”
因此,在与用人单位因加班产生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可以提请仲裁委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表,以证明劳动者的工资支付记录。
实践中,要是您与用人单位就加班加点的问题发生了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为了能够在劳动仲裁中胜诉,最后作出对您有利的仲裁裁决,您需要对您的主张进行举证,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否则您将很有可能在仲裁中败诉。为了减少这样的风险,建议您在决定申请劳动仲裁前多咨询一下网站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延伸阅读
周六加班工资怎么算
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2015中秋加班费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
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①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③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实行其他工资制的,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加点的,分别按150%、200%、300%支付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200%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劳动者在休息日和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的,如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已安排其同等时间补休的,不再发给加班加点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劳动仲裁加班费的注意事项
加班很多时候不可避免,但加班费可不能避免了。在劳动仲裁加班费案件是应该注意什么呢?
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44条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分析:
劳动法的规定中首先明确了3种加班情形:超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休假日加班
另外该法条还明确了3种加班情况发生后,是支付加班费还是补休,具体如下:
超时加班:不能通过补休来弥补,必须通过支付加班费来处理;
休息日加班:必须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才应支付加班费;
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能通过补休来弥补,必须通过支付加班费来处理;
实践中,好多企业单位通过补休或者通过抵消请假来处理加班,在超时加班和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情况下违法的。如何计算加班工资问题
1计算基数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要了解工资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这个规定工资的基数应该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超产奖、年终奖、全勤奖以及饭贴和交通补贴等项目。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这些项目都应该累加起来。
2计算加班工资的时间标准
加班工资都是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来计算的,因此要计算加班工资首先要算出小时工资。自2008年1月3日起,月标准工作天数为2175。具体计算公式为
月工资性收入÷2175÷8小时×加班小时数×150%(或者200%或者300%)
3特殊情况下的加班工资。
1,计件工资也有加班费
计件工资的加班工资的计算。超过每天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而完成的计件任务,单位已经支付了100%的工资,但是没有支付额外的50%(或者100%或者200%),这种情况下计算加班工资应该将该部分补充支付给员工。
2,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情况下的加班
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主要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等原因,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而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d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工时制度。单位实行这两种工作制度必须进行劳动部门的审批,如果没有审批仅有约定是不能实行的。
综合工作制一般是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的,是否存在加班也是以这个周期的总工作时间和标准工作时间相比较多出的部分按照加班计算。
不定时工作制主要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他们的工作时间较宽松,一般很难计算和统计加班时间。
但单位如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则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即: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国家法定假日加班费如何计算
在工作约定的时间内从事相关工作内容,属于正常的上班时间,薪资是每月固定的;那么,要是在工作约定的时间外从事工作相关内容呢,这便是人们常说的加班。既然存在加班这种超时完成工作的情况,有关的 国家法定假日加班费如何计算 呢?
一、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对加班人员是一种尊重
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
例:春节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二、加班工资适用范围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此外,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国家法定假日本该是劳动者休息的时间,但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其无法顺利休息,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用人单位就该对劳动者作出一定补偿,毕竟劳动者加班是在为用人单位创造经济效益。
如何计算加班费
崭新的2015年马上就要来到,劳动者们是不是在研究明年如何放假的同时也在想着要是自己不幸被加班,该 如何计算加班费 呢不用担心,我马上告诉您该如何来正确计算自己放弃休息的加班所得。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 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算定方法
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分类计算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 *** 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具体例子
某职工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法定假日9月22日、10月1日至3日期间加班1天,其加班工资为:2000(元)÷2175(天)×300%×1(天)=27586(元)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9月23日、24日,10月4日至7日加班1天且不能补休,其加班工资为:
2000(元)÷2175(天)×200%×1(天)=1839(元)
用人单位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期间安排加班,应当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的,必须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不能倒休。
每月2175天计算日工资
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或小时工资时,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如果一名劳动者领取北京最低工资标准960元,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天应领取加班费13241元。如果中秋3天均加班,加上休息日的加班费,总加班费最低应为30897元。
看完本篇文章,是不是很多劳动者们心里都有了个谱呢至少以后再让加班,可不能傻乎乎的问都不问一句有关加班费的事。
用人单位不承认加班事实该怎么办
加班基本上是每个劳动者都不愿意的事,但是有时候又不得不加。员工加班之后, 用人单位不承认加班事实该怎么办?
关于加班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对加班做了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一般都会在公司制度中规定加班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希望员工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如果劳动者确实无法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按照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批才能被用人单位视为加班,以防止混加班的不良现象出现。在用人单位有相关的加班审批制度规定下,如果加班者自我加班,没有经过相关的审批程序,之后引发劳动争议仅仅出示考勤记录,不足以证明劳动者加班的事实,只能证明劳动者在下班之后并未离开公司,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律不会支持劳动者的诉讼请求。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引发劳动争议后,加班事实该由谁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该规定规定了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有些劳动者理解为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均有用人单位承担,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除了部分情况是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大部分情况下依然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如果劳动者主张加班,而用人单位主张未加班,这种情况则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加班的事实,则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该规定明确了一般情况下由劳动者就加班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只有在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妨碍证明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妨碍适用于加班事实证明责任中的构成要件为:(1)劳动者主张加班事实的存在。(2)劳动者已经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该证据可以表现为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加班所需履行的审批手续,而该手续最终由用人单位保管;也可以表现为劳动者之前领取工资的工资单,该工资单显示的内容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有记录加班时间的内部系统;有时也会表现为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其他劳动者提出的能够证明该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的证据。但是,无论何种证据,本要件的满足是以法官对劳动者提出的证据进行证明评价之后形成确信(即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为条件的。 (3)用人单位不提供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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