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保新政策1:2017年基本实现医保全国联网
人社部13日下午就中国政府获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召开新闻吹风会。针对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进展,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黄华波13日表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已联合印发文件,目标任务是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017年医保新政策2:异地就医已经取得两个重大突破
在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说,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做好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这个工作,人社部成立了专题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倒排时间,集中攻关,目前取得一些重大突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2月9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这就是人社部发2016年120号。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政策、结算模式、经办规程、部级平台和省级平台责任,还有信息系统的建设等一些重大问题。
上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通过了初步验收。这标志着这项工作从政策决策、系统建设正式转向政策落实和系统部省对接试运行的这一阶段。同时,加强京津冀、上海、广东等地方调度,督促今年各地必须要实现省内的跨异地就医医保结算,并且与部级系统进行对接,做好准备。
2017年医保新政策3:2017年底实现合规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的直接结算,人社部也给出了答案:
2016年基本实现全国联网,这是一个关键词。
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这里面一个关键词是“启动”。另外是跨省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不是所有的退休人员。
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不是说2016年底就能完成,是2016年底启动,2017年能够解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017年医保新政策4:2017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
一是个人缴费标准将作适度调整。随着医疗消费水平提高,国家逐年增加了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资金,2017年的个人缴费标准也将适当提高。缴费标准为学生和少年儿童60元、年满60岁的老年居民100元、其他未就业城镇居民300元,分别提高10元、30元和100元。低保对象、残疾人员、“三无”人员个人仍不用缴费。
二是新生儿医疗费实现“追溯”报销。新政策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算起,90天内(含90天)缴费参加居民医保,其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疾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基金给予支付。
三是门诊约定机构不可“擅自绑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只需在首次门诊就诊时持《医疗证》到选定的门诊约定机构办理约定手续,就可以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不用事先办理约定手续,门诊约定机构也不得违背参保居民意志进行“擅自绑定” *** 作。
2017年医保新政策5:2017医保报销
一、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1 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 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 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在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内: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3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7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二、2017年大病医疗保险比例
1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
1) 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
2) 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
3) 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
3年度报销封顶线:30万。
三、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1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 参保人身份z;
2) 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
3) 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2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1) 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 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 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四、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年限
恶性肿瘤的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最多两年,其中恶性肿瘤中草药治疗可享受5年。
对比往年,2017年大病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变化呢其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降低起付标准:起付标准由2万元降低到18万元。
2 提高报销比例:其中参加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由60% 提高到65%;参加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由50% 提高到55%。
3 超限补贴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按90%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8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70%报销。
4 大额补贴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按75%报销;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6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50%报销。
5 儿童免费接种疫苗:满4周岁儿童免费接种第二剂次水痘疫苗。
2017年医保新政策相关问答
一、医保卡账户里的钱怎么用
大家都知道,职工医保一般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这二者分别怎么使用呢
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
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
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
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以下费用: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
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
3、急诊抢救后收入住院治疗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的医疗费用。
二、医保报销范围
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
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
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报销80%的,床位费有限额,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
2、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平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
3、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帐户的钱。
4大病保险报销
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即,报销金额=自负部分×50%
三、医保卡报销比例
人社部今年7月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我国要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四、医保卡的新用途
1、可当身份z使用
2015年10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将社保卡纳入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范围。凡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凡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部分省市可用于健身
今年下半年,山东、重庆、江苏部分省市,职工本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在健身场馆开展健身活动。但不得用于购买食品、衣物、健身器械或套取现金等。
五、使用医保卡需注意
1、禁止套现
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
2、部分省市医保卡可全家人用
今年下半年起,部分省市,如浙江全省、广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3、以下情况医保不予支付
在非定点医疗结构就诊或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急诊除外);
因本人打架斗殴、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自身伤害的;
因酗酒、自杀、自残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以及根据国家或当地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情况。
六、怎么查询医保卡余额
参保人员可拨打12333社保咨询电话或通过中行储蓄所、市区定点医院、药店等方式查询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情况。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
以西充县为例:
根据《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充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西府办发〔2016〕87号)和《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西府办函〔2016〕31号)规定。
自2017年起,西充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西充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政策规定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二、缴费标准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补充医疗保险按南充市人民政府公布标准缴纳。
三、参保缴费对象
1、西充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本县户籍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
2、在西充县居住并办理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不包括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扩展资料:
一、参保缴费办法
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乡镇、村(社区)参保缴费。
二、参保缴费模式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参保缴费机制。
1、采取个人参保缴费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四职干部上门办理参保缴费的方式征集医保费。
2、鼓励村(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代缴辖区内参保居民个人应缴医保费。
3、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应缴基本医保费由财政全额资助,经所在乡镇统一造册,县扶移局加具意见并报县财政局确认后,由乡镇办理参保手续;
其他享受城乡低保的人员,经所在乡镇民政所统一造册上报县民政局确认后,基本医保费由民政资助40元,其余的基本医保费由个人缴纳;
五保、孤儿、重点优抚人员和困难残疾人,经所在乡镇民政所统一造册上报县民政局和县残联确认后,个人应缴基本医保费由民政和残联全额资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17新农合收费标准
医院是怎样计算 医疗费 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 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 一审 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医疗费的计算主要是以“必须”为其标准。所谓必须,解释上应当以合理支付为必要。受害人在什么情况下花费的医疗费构成合理,为事实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例如, 交通事故 受害人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期而拒不出院、擅自在指定医院以外多处就医、治疗非交通事故损伤或疾病所花费的 医疗费用 ,便不在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的医疗费范畴内。医疗费支出的凭据,应为县级以上直属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在没有这样医院的地区,如需紧急抢救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治疗轻微创伤,也可以是其他医疗单位的医疗收费单据。交通事故结案后,如果受害人的身体尚待康复而需要进行继续治疗的,致害人还应当根据确需治疗的实际情况赔偿必需的费用。其程度的确定主要由医院的医生来证明,应有相关医生出具相关的证明。根据医院诊疗的一般情况,医疗费主要由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几项费用构成。 其计算公式为: 医疗费 赔偿金 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 住院费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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