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程序

商品房买卖程序,第1张

商品房买卖 的程序如下: 1、 签订认购书 ; 2、签署 商品房预售 合同、缴纳首付款或者全款; 3、办理预售登记备案; 4、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房屋。根据《 商品房销售 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 应当在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 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预售商品房 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法律分析: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3、评估房产4、办理贷款5、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7、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8、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1步:登记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第2步:调档卖方拿着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第3步:验证中介机构审核卖方身份z及产权证,并留存证件复印件备案。第5步:中保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中要与中介机构共同签订《中保合同》,并交纳中保费。第6步:交款买方将房款在过户前三日内全部存入中保方指定的账户。第7步:过户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然后,中保方在买卖双方对产房产确认无误后,将房款给付卖方,卖方也必须将房屋腾空,将钥匙交与买方,三方进行中保结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议价:买卖双方先共同商量房屋的价格,或者在中介的居间下,对房屋进行议价。2、付订金:若买房同意以议价的价格购买房屋,须先付订金。订金是确保契约履行,交付卖方的金钱,具有契约上的效力。订金支付后,若买方反悔,卖方有权没收订金,反之若卖方反悔,则须加倍退还。

3、签约: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付款: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

5、完税:按照规定缴纳房屋买卖所需负担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

6、过户: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手房买卖 流程是指 房屋所有权 人通过买卖、交换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过程。二手房买卖又称存量房买卖,是买方通过交付房款,卖方将房屋交付给买家,并办理过户登记的过程。二手房买卖办理流程: 购房 资格核验(住宅类)——网签合同——地税部门核定 契税 ——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手房买卖以下步骤要了解清楚:1、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 身份z 件及其它证件。2、查档:买卖双方持 房产证 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交易,买方可以交纳 购房定金 (但不是 商品房 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 房屋买卖合同 。4、申请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申请。5、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6、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 经济适用房 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7、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8、买方付清所有房款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 二手房买卖新政策及常见避税手段2013年二手房买卖新政策主要有 二手房交易 中的 个人所得税 由交易总额的1%调整为按差额20%征收和 二手房 20% 个税 不得转嫁购房者。2013年3月1日晚间,国五条细则落地,其中对二手房事项的规定为: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20%个税一经公布就引发楼市讨论热潮,很多购房者质疑这个税费会增加购买二手房的成本,因为在现有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大部分税费是由买方来承担的。随后住建部官员表示二手房20%个税不得转嫁给购房者。二手房买卖避税手段假 离婚 是国五条细则出台之后楼市传的最火的避税办法之一。根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 家庭关系 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许多夫妻便通过假离婚的形式进行避税。 二手房合同 价格远低于实际价格:做低合同价,能避就避。“做低合同价”是二手房市场买卖双方最常用的避税方式。有意压低交易价格:二手房买卖双方故意压低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欲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对于“有意压低成交价”的做法,第一,其违反税收政策,政府对此违规行为也即将加大监管力度,风险性较大;第二,从购房者角度来看,当此房产再次出售时,先行做低的“购买价”将拉大二手房买卖差额,反而再次增加出售成本,得不偿失。协议延期办理产权变更:这种避税方式看上去有理有利,但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让二手房买卖双方落得一个 “贪小便宜吃大亏”的下场。假赠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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