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保护独立性原则包括哪些要求

热工保护独立性原则包括哪些要求,第1张

热工保护独立性原则包括哪些要求如下:

炉、机跳闸保护系统的逻辑控制器应单独冗余设置。保护系统应有独立的I/O通道,并有电隔离措施。冗余的I/O信号应通过不同的I/O模件引入。

触发机组跳闸的保护信号的开关量仪表和变送器应单独设置,当确有困难而需与其他系统合用时,其信号应首先进入保护系统。机组跳闸命令不应通过通信总线传送。

热工保护的主要作用是当机组在启动和运行过程中发生危及设备安全的危险时,使其能自动采取保护或联锁,防止事故扩大而保护机组设备的安全。

报警利用电铃、光字牌和语音报警器等设备向运行 *** 作人员报告机组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以便使运行人员及时采取措施。

连锁连锁是按既定程序自动启动设备或自动切除某些设备及系统,使机组维持原负荷运行或减负荷运行。跳闸当发生重大故障,危及机组或人身安全时,热工保护实施跳闸,停止机组(或某一部分设备)运行,避免事故扩大。

锅炉热工保护主要包括主蒸汽压力高保护、汽包水位保护、直流锅炉断水保护、再热器保护、炉膛安全监视和主燃料跳闸保护等。

汽轮机热工保护主要包括汽轮机轴向位移、缸胀和差胀保护、超速保护、振动保护、主轴挠度保护和给水加热器保护等。

机、炉、电大连锁保护主要包括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三大主机之间及给水泵、送风机、引风机等主要辅机之间的连锁保护。

设计调节系统时应考虑的安全保护措施有:1、系统应有手动、自动双向无扰切换的功能。2、系统应有报警功能,如参数越限报警、仪表故障报警。对重要参数,可采用双重或三重变送器。3、系统应考虑调节器输出限幅、抗积分饱和等功能。4、系统应有断电、断信号报警并能保持执行机构位置不动的功能。有条件时,最好能使调节器自动切换到手动 *** 作位置。对气动系统,应有断气源、断气信号等保护,如采用气动保位阀(阀门定位器),应根据工艺系统合理选用气开、气关型调节阀。5、对一些重要系统,还应考虑对调节速度的限制(如采用变化率限制器,大小值选择器等);同时将保护、报警系统等统一考虑,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系统。6、另外,对于比较复杂的系统,如机组功率调节系统(协调控制系统)等,除了调节回路外,还应考虑方式切换时的相互跟踪、无扰切换和严密的逻辑控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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