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设备维护管理办法

人防设备维护管理办法,第1张

地下人防工程设备是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用于战时保障人员与物资掩蔽的防护工程设备,按照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和人防工程设备使用“平战结合,以用促管”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设备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国人民防空法”管理制度如下:
一、地下人防工程设备管理由XX队负责,工程设备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人民防空法”的管理使用规定和公司有关人防工程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国防观念和居安思危的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不断提高管理维护水平,切实做好人防工程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二、定期对工程设备配置的排烟、排风、通风、照明、供电等设备进行运行,对工程设备防护设施进行检修润滑除锈、维护,做到工程设备内无水渗漏,金属部件无锈蚀,木质部件无腐烂,随时保障各种设施、风、水、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密闭设施启动灵活,密闭可靠。
三、人防工事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严格禁止任何人向工程设备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和使用明火,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安置电器插头。
四、认真落实停车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人防工程设备转为车库的管理使用,责任到人,统一规划停车泊位,增加安全防范设施和消防灭火器材的配备,完善场内交通安全标志、标牌、车位线和照明设施,对进出场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做到车辆停放排列整齐,进出秩序井然,认真落实“三防”工作,防止车辆被盗案件的发生。
五、人防工程设备的管理人员随时对场内的清洁卫生进行打扫,清除场内的废纸杂物(含进出口通道),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人防工事。
六、做好人防工程设备资料管理工作,按照工事建设项目分类,健全各项技术资料,做到统一建档,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保证人防工事各项技术资料的完整。
七、每月定期检查人防工事内的防火、防洪、排水、通风电源线路等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违反人防工程设备管理制度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人民防空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处理。

人防工程对施工企业没有资质要求,只是对设计和监理有资质要求,对于等级较高的人防工程,对施工单位有保密的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省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备案证书》、《人防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等。

人防工程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

扩展资料

人防工程具有良好的防护性能,然而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必须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要求,才能达到防护目的。待蔽人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在得到转入战时状态的预警号令后,要保持沉着镇静,服从城市人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迅速而有秩序地做好防护准备。

2、准备好进入人防工程掩蔽应携带的物品:包括密闭存放不易腐烂的食品和饮用水,个人常用药品,手电筒,可用作个人防毒的器材,个人生活必需品以及证件等。切忌携带有味、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程的包裹体积不能过大,要便于进出工程。

3、要懂得各种防空警报信号及其相应的行动内容,熟悉自己待蔽工程的位置、通往工程最短的路线,以及人防工程入口白天、黑夜的识别标志。

4、听到空袭警报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进入附近的人防工程。进入人防工程时,要保持镇静,服从人防工作人员的组织指挥,切忌在工程口部造成人员混乱和拥挤,影响进入工程的速度。

5 在人防工程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吸烟,少饮水,不随地大小便,饮食残余物、垃圾要集中密闭存放。

6、待蔽时要安静坐、卧,少活动,不打闹,保持体力,减少工程内氧气消耗。不要乱动工程内的各种设备。

7、当工程局部发生坍塌、漏毒等意外情况时,待蔽人员要利用简易防护器材进行个人防护,并听从指挥,有秩序地转移或进行隔绝防护工作,切不可产生混乱。

8、空袭警报解除前,待蔽人员不得开门离开工程,防止周围受污染空气和放射性物质被带入工程。警报解除后,要防止人员突然拥出人防工程,造成混乱和拥挤。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 人防工程施工资质如何分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防空工程

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简称人防工程,国外称民防工程。包括:各种人防指挥、通信设施,储存生产、生活资料的地下仓库,工业企业的地下生产车间,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医院等。人防工程主要起隐蔽和防护作用,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提供安全保障,是人民防空中最重要的物质基础。
一、人防工程的分类
1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是人民防空指挥机构在战时实施安全、稳定、有效指挥的重要场所,在人民防空工程中居于核心位置。它不仅要求有较高的抗常规武器直接打击和抗核武器效应的能力,还要求采取防生化武器、防震和减震措施。为保证指挥活动的顺利进行,工程内部除必须配齐生活设施外,还需要配备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系统。指挥工程在选址、布局、防护系统和指挥自动化系统等方面的建设难度大、工程造价高,是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重点,通常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预算安排。
2 、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
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是解决城市公共场所和人口密集地区人员掩蔽疏散的公共防护设施,对确保战时人民生命安全极为重要。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建设,要符合城市人口分布情况和就地就近掩蔽的要求。通常是划区分片进行,并结合改造、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如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地下公共设施和地下建筑等),达到建设标准。疏散干道工程要求经过城市人口稠密区域,市一级应设置疏散干道工程,区一级应设置支干道工程。重要人民防空工程、居民区人员掩蔽工程应通过支干道工程彼此相连,干道工程则连通不同区域的人民防空工程群。该项工程建设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经费主要由地方各级财政预算、中央预算补助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筹措等多渠道解决。
3 、医疗救护和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
医疗救护和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是指地下医院、救护站(所),各类为战时储备物资的仓库、车库,人民防空专业队伍集结掩蔽部等。它是保障战时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医疗救护、物资供应、集结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专用工程。这一工程建设对于战时消除空袭后果,减少空袭所造成的损失,意义十分重大。医疗救护和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的建设,防护要求高、建设项目多、涉及的单位和部门也较多、组织协调较为复杂,可结合地下建筑物的建设进行,并根据地下建筑物的不同情况和战时防空袭斗争的需要,预留加固技术措施,以便临战阶段加以改造、加固。该项建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公安、城建、电力、化工、交通、邮电、商业、卫生、医药、环保、民航等部门负责,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有关部门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统一安排解决。
4 、民用建筑地下室
民用建筑地下室,是指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等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可用于战时防空的地下室。由于防空地下室便于进出和防护,设计抗力不高,而投资效费比高,所以结合城市民用建筑,修建可用于战时防空的地下室,是战时保障城市居民就近就地掩蔽,减少伤亡损失的重要途径,也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做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国家有关部门先后颁发了一系列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 :新建 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达 3米以上(含)的民用建筑,应建“满堂红”(即与地面建筑底层相等的面积)防空地下室 ;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 2%~ 5%集中修建防空地下室。该项工程建设由建设单位负责,所需资金列入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和概(预)算,并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5 、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人民防空配套工程
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无论平时还是战时,对城市的稳定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生命线”工程。《人民防空法》规定 :“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的需要。”据此,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人民防空配套建设就成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地下交通干线是指地铁、隧道、地下公路等。其他地下工程是指地下管网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公用基础设施。这些地下设施都要根据人民防空的需要,修建人民防空配套工程。该项工程建设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所需经费列入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的概(预)算,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二、人防工程的防护作用
根据武器的杀伤破坏效应以及人防工程的类型,人防工程需要具备以下各种防护功能的全部或一部分:抵抗核爆炸冲击波的破坏;抵抗常规炸d在工程附近爆炸时产生的直接或者间接破坏效应;将核爆炸产生的早期核辐射削减到安全剂量以下;防止毒剂侵入工程内部;防止地面大火对工程内部的危害;防止核爆炸电磁脉冲的危害;维护工程内生活保障系统的正常工作;保障在外部染毒条件下,少量人员能出入掩蔽部。
上述防护功能,需要通过一系列工程防护措施与防护技术来实现。主要是:具有防护作用的维护结构;具有防护作用的出入口;具有孔洞、管线的密闭和防爆技术;具有隔绝式或滤毒式通风系统;具有防电磁脉冲的工程屏蔽技术;具有隔震技术与装置等。
人防工程对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的各种杀伤因素和对常规武器的袭击都有较好的防护作用。在高技术战争条件下,人防工程强调综合防御能力。它包括对核武器、生物武器、化学武器、常规武器和空袭造成的各种次生灾害的综合防御。空袭造成的房屋倒塌、城市大火、毒害气体泄漏等次生灾害,是导致人员伤亡的最主要原因。有专家作过统计分析:在现代战争中,直接伤亡于炮火之下的人口仅占 20%,而间接伤亡于次生灾害的占 80%。军事专家用计算机模拟预测:一个城市如果没有人防设施,它的人口生存概率只有 30%;而有人防设施的,再加上有效的人防措施和计划,它的人口生存概率可达到 90%以上。
据对地震后的调查,凡有地下室的楼房,地震破坏就小。唐山地震后,在地面建筑一片废墟的情况下,防空地下室基本完整无损,震后有很多人在地下室内生活和避震,保护了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实表明,人防工程不仅在战时,而且在平时和自然灾害来临都显示出它的防护作用。
另外,平时用地铁、过江隧道、地下商场等地下空间,在战时也能起到良好的防护作用。

人防工事的一种,包括外墙、缓冲墙、防爆门、封闭墙、防护隔墙等部分组成,主要用于人民防空临时掩体、战时防空指挥中心、通讯中心、隐蔽所等;部分永备防御工事还具有三防功能。接下来,我就来向大家介绍一下人防地下室的设计规范。

人防地下室的设计规范

一、面积计算

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掩蔽面积的计算。 这里所称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是指由防空地下室直接承受冲击波动荷载作用的构件所围成封闭空间的面积,即由防空地下室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封堵墙、防护隔墙等形成的封闭空间面积。防空地下室口外通道、竖井、楼梯、风道等均不能计入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是指满足人员、设备使用的面积,数值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与结构面积之差。人防掩蔽面积是指供掩蔽人员、物资、车辆使用的人防有效面积。其数值为人防有效面积减去下列各部分面积后的使用面积: (1)口部房间、防毒通道、密闭通道面积; (2)通风、给排水、供电、防化、通信等专业设备房间面积; (3)厕所、盥洗室、开水间等面积。

二、工程设计

二、防空地下室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设计时,应以掩蔽面积按「规范」表321-2的「面积标准」确定掩蔽人员或装备数量,不允许随意提高「面积标准」,致使掩蔽人员或装备数量降低,造成出入口宽度、防护设备及风水电专业设计参数偏小,满足不了战时实际需要。 人防物资库工程宜按储存食品、物资为主,物资出入口门洞最小宽度为15m,对于建筑面积大于2000m防护单元的物资库主要出入口宜考虑进叉车,设计图纸上应明确车行通道,车行通道宽度应满足通行的要求。主体设计时应按物资分类敞开式堆放设计,每个堆放段长度不宜大于15m,两个堆放区间距不宜小于800mm,物资与墙距离不宜小于700mm,与梁底距离不宜小于300mm。设计图纸上应明确堆放区尺寸、堆放区堆放食品、物资种类(食品种类、比重可按《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9-2001)中附录A,表A1<常用材料和构件的自重表>第9项「食品」采用)。 柴油发电站的有效面积宜按如下标准确定:<200kw的电站按118~168m/kw;200~1000kw的电站按126~150m/kw;>1000kw的电站按067~126m/kw。 医疗救护工程的规模根据「规范」表321-1按有效面积确定,救护站一般按1个防护单元设计,急救中心宜按2-3个防护单元设计,中心医院宜按4-6个防护单元设计。

三、把握要点

三、对于居住小区内结合民用建筑易地集中修建的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布局时应把握两点: 1、满足居住小区内掩蔽人员服务半径的要求,即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米,这里的服务半径指由地面建筑楼梯口到人防工程人员出入口位置处,不包括下楼梯折算的距离; 2、对于甲类人防工程,其主要出入口出地面的入口处要在地面建筑物倒塌范围外,满足「规范」333条规定,若满足不了,要采用防堵塞措施。 四、根据「规范」3215条规定,「上部建筑为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不得高出室外地平面;乙类防空地下室的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大于该地下室净高的1/2」。这里的「室外地平面」,是指以承受冲击波动荷载的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室外地平面最低点。全埋式防空地下室外墙土层宽度不宜小于3m,且不宜小于「规范」454条规定的不利覆土厚度hm。 五、「规范」第332条关于符合下列条件的防空地下室,可不设室外出入口,条件中第一点是「与具有可靠出入口的,且其抗力级别不低于该防空地下室的其它人防工程相连通」,这里的其它人防工程是指与该防空地下室结构上完全脱开,并通过一定距离的通道连接的其它人防工程,而不是与该防空地下室相邻的另一个防护单元的防空地下室工程。 六、防空地下室设在地下二层(含)以上或者其主要出入口开口在普通地下室内,设计时应在战时建筑平面图上标明从防空地下室主要出入口到室外地面的疏散通道位置、范围。该主要出入口和疏散通道的有顶盖封闭段,其土中外墙、顶板、底板,要考虑武器冲击波土中压缩波作用。当防空地下室设在多层地下室最下层时,作为主要出入口疏散通道的顶、底板等构件,应根据「规范」第4711条和486条设计;未设在多层地下室最下层时,防空地下室可根据「规范」第4812条设计,作为疏散通道的普通地下室顶板,应按表472或表482中不考虑上部建筑影响项采用动荷载值;土中部分的疏散通道底板,应考虑土中压缩波作用,同时兼作下层普通地下室顶板的疏散通道底板,应按「规范」表482中不考虑上部建筑影响项采用动荷载值。主要出入口疏散通道与普通地下室之间需设墙的,墙体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墙,其墙(柱)应考虑核冲击波动压产生的水平等效静荷载,荷载值按「规范」第4810条选用。 七、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相邻时,普通地下室应采用钢筋砼结构。距防空地下室隔墙8m范围内的普通地下室顶板一般不宜开孔,确因平时使用需要开孔的,其净宽不宜大于3m,净长不宜大于6m,且该范围内开孔数量合计不宜超过2个,并采用临战封堵设计,临战封堵措施按国家标准设计图集07FJ02-126/127的技术要求执行。隔墙8m范围以外的普通地下室顶板开孔尺寸净宽不宜大于3m,净长不宜大于6m。该普通地下室出入口的断面积不宜大于该垂直面的普通地下室横截面积的1/7,同时普通地下室任何一面外墙面开孔面积总和不宜大于该墙面面积的50%。 当普通地下室顶板开孔尺寸大于上述要求时,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相邻隔墙,应按第八条下沉式广场临空墙的有关要求确定。 八、防空地下室外设计下沉式广场易产生大面积直接暴露的防空地下室防护外墙,该外墙在防护处理时,宜优先考虑采用在防空地下室防护外墙与下沉式广场之间设计不小于8m宽的普通地下室作为过渡区,该普通地下室应满足上述第七条要求,防护外墙可按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间的隔墙设计。若没有条件设置过渡区的,防空地下室与下沉式广场相邻防护外墙核武器的最小防护层厚度按「规范」表3313确定,核动荷载值可按「规范」表488中室外直通、单向出入口(ζ<30)的值采用。 常规武器的动荷载值应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中有关下沉式广场临空墙的相关公式计算。 九、防空地下室扩散室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室内平面宜采用正方形或矩形。与土直接接触的扩散室顶板、外墙及底板只按承受外压作用考虑。甲类防空地下室作用在扩散室与内部房间相邻的隔墙上的等效静荷载值,应按如下确定:人员掩蔽工程的取39KN/m,柴油发电站排烟口的取130 KN/m,其它非人员掩蔽工程的按65KN/m取用。 十、防空地下室中预应力构件(除预应力管桩)承受动荷载作用时,其预应力钢筋不能参与计算。 十一、防空地下室采用桩基且按单桩承载力特征值设计时,桩身应按计入上部墙、柱传来核动荷载的荷载组合值来验算其强度;防空地下室墙、柱应按「规范」要求的计入上部建筑自重和动荷载的荷载组合值验算其强度,桩(除预应力管桩)、墙、柱等应按「规范」规定考虑材料强度的提高。 十二、防空地下室建筑专业应在设计图纸上明确平战转换构件、材料平时堆放的专用房间,专用房间面积按每个防护单元15-25m计,防空地下室平战转换构件堆放的专用房间平时不能设计为其它用途,在防护区内的专用房间面积可计入人防工程的掩蔽面积。 十三、居住小区内不同的人防工程或不相邻的两个防护单元之间,必要时可设计地下通道相连通,连通道按普通地下室设计,净宽不宜小于15m,净高不宜小于20m。 十四、设计单位在防空地下室战时建筑平面图上,应明确绘制口部、单元分隔、战时通风、防化、供水设备(含战时水箱)等各专业设备房间和其它战时功能房间,标明各防护(抗爆)单元的建筑面积、掩蔽面积、有效面积、掩蔽人数(装备数量)或物资吨位(容积)等,标绘人防分区示意图;在电子文档上用pline线标绘防空地下室边界,标明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以便人防面积核算。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应增加平战转换设计专篇,明确防空地下室平战转换的阶段、方法、部位、型号、实施要求等内容。

四、安全性能

在安全方面,可以说是顾虑周全,50公分厚的钢筋混泥土和全封闭的通道设计,整套的通风管道,无论是发洪水还是战争,人民防空地下室基本上是万无一失的。

人防地下室的设计规范

以上就是我今天为大家带来的人防地下室的相关介绍了,相信朋友们也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到你们喔。大家也可以登录到查看订阅更多相关内容和资讯。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outofmemory.cn/zz/10667783.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5-10
下一篇 2023-05-10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