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商品社会的基本行为抽象为服务的消费者和服务的提供者模式,在这个模式下几乎可以涵盖所有的商业行为。但是,问题来了,到底谁是服务的所有者(owner)北京电脑培训发现大多数人会认为提供者是服务的所有者,所以在传统的企业中,IT应用系统对服务的生命周期负责,应用系统的产品经理来定义应用系统对外的服务接口。这带来一个问题,同样的一类应用,由于实现的厂商不一样,所以各自的产品对外提供的服务千差万别,这就造成了服务的消费系统无所适从。
于是,我怀疑服务的提供者作为服务的owner来决定服务的生命周期甚至服务的定义是否具有合理性。首先,我认为服务的消费者真正决定了服务的内涵,也就是需求决定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是消费者定义的,提供者只是根据消费者对服务的定义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服务,只是服务的外延。这样看来,消费者是服务的理论上的定义者,而提供者是服务事实上的定义者,这两者在定义权上是有冲突的。
我认为,商业社会中解决冲突的最有效方法就是订立契约。假如有一个虚拟的服务提供者从大量消费者的需求中抽象出共同的行为模式,这个行为模式因为能涵盖消费者某些消费需求,就能隐式的和消费者签订提供服务的契约了。所谓隐式意思是说,虽然没有和消费者正式的签订合约,但是服务的合约内涵已经满足甚至超过任何一个消费者对此类服务的需求。可以将这个单方面定义合约的角色称为服务产品经理,服务产品经理在一个企业中的角色更像一个真正的产品经理,他们对自己的产品(服务)负责,他们定义并描述服务在各个维度上的属性,并不断寻找合适的服务提供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水平。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后SOA时代,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精细化,企业内部的IT系统将逐步的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更专业化的外部专业系统。而企业内部将会出现专职的服务产品经理来定义企业所需的服务,这些服务通过灵活的接口与外部专业系统对接,从而低成本、灵活高效的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IT服务。
设计师有设计思维,同样的架构师在开发服务器和软件的时候也有自己的架构思维。今天,电脑培训就一起来了解和学习一下,架构师是如何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的,下面就开始今天的主要内容吧。
架构的本质是管理复杂性,抽象、分层、分治和演化思维是架构师征服复杂性的四种根本性武器。
掌握了抽象、分层、分治和演化这四种基本的武器,你可以设计小到一个类,一个模块,一个子系统,或者一个中型的系统,也可以大到一个公司的基础平台架构,微服务架构,技术体系架构,甚至是组织架构,业务架构等等。
架构设计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演化的。只有能够不断应对环境变化的系统,才是有生命力的系统。所以即使你掌握了抽象、分层和分治这三种基本思维,仍然需要演化式思维,在设计的同时,借助反馈和进化的力量推动架构的持续演进。
架构师在关注技术,开发应用的同时,需要定期梳理自己的架构设计思维,积累时间长了,你看待世界事物的方式会发生根本性变化,你会发现我们生活其中的世界,其实也是在抽象、分层、分治和演化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另外架构设计思维的形成,会对你的系统架构设计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可以说对抽象、分层、分治和演化掌握的深度和灵活应用的水平,直接决定架构师所能解决问题域的复杂性和规模大小,是区分普通应用型架构师和平台型/系统型架构师的一个分水岭。
良好的架构设计思维的培养,离不开工作中大量高质量项目的实战锻炼,然后是平时的学习、思考和提炼总结。
另外,基本的架构设计思维,其实在我们大学计算机课程(比如数据结构和算法)中可以找到影子,只不过当时以学习为主,问题域比较小和理想化。所以大学教育其实非常重要,基本的架构设计思维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埋下种子,后面工程实践中进一步消化和应用,随着经验的积累,我们能够解决的问题域复杂性和规模逐渐变大,但基本的武器还是抽象、分层和分治等思维。
专项培训”是指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 *** 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专项培训”。如果只是必要的职业培训(如上岗前必经培训、参加普通会议)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不能对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另外,用人单位应当为“专项培训”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培训支付任何费用而是由劳动者自费,则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去异地培训是否属于“专项培训”关键是看培训的内容,而不是培训地点和培训时间。想知道更多就去企业咨询认证网的论坛逛逛,肯定会有收获。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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