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待遇

江苏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待遇,第1张

江苏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的待遇包括:一、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使用辅助器具的安全,江苏省为残疾人出台了关于购买、租用及安装辅助器具的相关政策,在此基础上,服务中心将开展宣传教育、专业服务、特色定制、销售及服务等工作。 二、并提供各项优惠待遇,包括发布补贴通知,对厂家或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特斯朗或者备用件补贴。三、依法补贴安装相应的易耗品备件;如零部件出现故障或者耗材因时效原因无法使用时,将在运行保障期内进行免费保障。四、根据不同情况减免部分装备使用费。五、对就地区内高龄老人及重度残疾人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半价优惠方式出售相应的装备。

带好房产证,户口本,法人代表证明,身份z,个人照片到当地工商局和卫生局咨询与办理。

如果没有医师证,是不能开医疗机构的,你只能开健康沙龙、健康中心等。但是在这样的机构里恐怕针灸和敷药都不可以。如果不是医疗机构,那只要有场地,有注册资金(各地要求不一),从业人员健康证,基本上就可以开了。

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承担着康复训练与服务、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工作。

扩展资料

康复中心的职能与任务

1.在同级残联的领导下,协助残联康复部制定本地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做好残疾人康复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2.配合同级残联完成康复任务和其它业务,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综合康复服务,成为本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示范窗口。

3.培训康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4.协助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指导区、县(市)康复服务机构业务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推广实用技术,组织上门服务。

5.开展康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为制定康复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分级标准残疾人康复中心按照建设规模、人员配置、业务部门设置、技术水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20张(养护床位)。

(三)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24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人员)和2名特教教师。

(四)业务部门设置

1.康复门诊部:设有儿童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2.肢体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PT、OT)、引导式教育训练室。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感统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

4.社区康复指导部:设有培训教室。

5.有条件的可设孤独症儿童康复科室。

(五)技术水平

1.功能测评和能力评估:脑瘫儿童功能测评:运动发育、肌张力、姿势异常、智力评价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检查。智残儿童能力评估:运动、感知、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能力评估。

2.康复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运动功能、姿式矫正、日常生活活动、语言交往训练和引导式教育。开展智残儿童六个能力领域康复训练。

3.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有关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康复训练服务,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二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50张(包括养护和治疗床位,其中治疗床位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60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

每10~15张训练床位配1名康复医师,每10张训练床位配备1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人员)、3名康复护理人员。配眼科技术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各1名,特教教师不少于2名。

(四)业务部门设置在一级基础上设:

1.康复门诊部:设有各科康复门诊、功能评定室、化验室、放射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理疗室、药房等。

2.肢体康复科:设有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室。

3.低视力康复科。

4.康复工程部:可利用各级辅助器具中心资源,协作开展辅助器具服务。

(五)技术水平在一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康复训练:肌力、耐力、关节活动度、平衡、步行等训练和牵引疗法。

2、电疗、透热治疗、光疗技术。

3.针灸、按摩等传统疗法。

4.低视力康复:提供低视力检查、助视器验配、视功能训练及助视器供应等服务。

5.社区指导: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对基层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康复工程:家庭康复的环境改造指导,简易运动治疗和作业治疗器具、矫形器、助行器、自助具的制作和训练指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康复中心

中国康复辅助器具协会(原为中国假肢矫形器协会)成立于1986年11月。协会是在民政部指导下,由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从事和热心于康复辅助器具事业的工作者、医务人员、专家、学者等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5A级社会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是国际假肢矫形器协会(ISPO)的会员单位,负责对接国际假肢矫形器协会(ISPO)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168和ISO/TC173两个分技术委员会。
目前,协会拥有康复辅助器具行业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会员单位近千家;行业专业技术工作者、专家、教授、学者、医务人员等个人会员2000余人。
资源优势
拥有丰富专业的政策数据信息资源
协助主管部门制修订政策法规、部门规章等重大行业政策,能够准确把握和引领行业政策方向。聚集整合康复辅助器具行业人才、产品、企业、服务对象等系统数据信息,为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的科技创新、标准化研究、生产经营、教育培训、质量监督与管理等,提供信息与技术交流服务。
汇聚康复辅助器具行业产学研用人才智库
协会现有康复辅助器具行业专家、教授、学者、科研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康复医学医务工作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等个人会员2000余名;通过开展考试培训等职业教育,培养大批康复辅助器具专业技术人才,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依托覆盖全国的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网络
协会作为民政部主管的行业组织,能够充分利用和依托民政系统形成以各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上千家康复辅助器具生产装配机构以及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功能区为服务主体的机构网络体系。
制定康复辅助器具行业标准体系的专业平台
制修订了约113项国家标准和7项民政部行业标准,未来五年计划研制300-4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018年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为全国团体调准试点单位。
对接国外康复产业非政府组织的平台
协会已与国际假肢矫形器协会(ISPO)建立日常联络,先后与德国、英国、法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及中国台湾、香港等地区的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组织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实现国际资源信息的共享互通。
拥有庞大的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对象
拥有民政、卫生、残联系统庞大的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对象,有助于实现康复辅助器具行业产学研用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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