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前的办理手续:①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②工程类别确认:③办理招投标备案。
一、《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办理。
二、工程类别确认:
1加盖业主公章的工程类别确认报告单(登录于下载中心下载,打印填写);
2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总图(原件及复印件);
3经批准的工程概算(或估算)投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投标备案的办理:
1招标项目备案
2自行组织招标或《招标代理合同》备案
3招标人提交《招标公告》,经备案后发布
4提交招标文件并办理《招标文件备案》
5交易中心受理交易登记
四、法律依据:《招投标法》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五、工程招标的程序有:①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编制招标有关文件;②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③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召开交底会议;④开标、评标、定标;⑤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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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招标取15%,工程招标收取1%服务招标收取15%。2、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货物招标为11%,服务招标08%,工程招标07%。3、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8%,服务招标045%,工程招标055%。4、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5%,服务招标025%,工程招标035%。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25%,服务招标01%,工程招标02%。6、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05%,服务招标005%,工程招标005%。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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