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城市道路监控设定录像时间一到两月不等的时间,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现在由于科技的发达,存储设备的更新,以前采用前端存储的方式现在大都改为中心存储了,设计参数是不少于两个月,有的地方可以达到3个月甚至更长。
2、摄像头录下来的视频数据是保存到硬盘上面去的,只要交复通局不去清理数据的话,会一直都在,但是交通局像是3年清一次。
3、看硬盘多大和监控的格式,最多用的CIF的格式,就是约200MB每小时每路,16路200MBX24小时就是75G一天500G的录像机,就可以录制6至7天。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三条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当你的车前轮压过地上的感应线圈时,电子拍摄第一张你的照片。
2、当你的车后轮压过地上的感应线圈时,电子拍摄第二张你的照片。
3、当你的车通过路口压过对面地上的感应线圈时,电子拍摄第三张你的照片。
4、在信号灯变为红灯时,如果车辆在此前已经驶过停止线、但因故停在路上,这种情况则不属于闯红灯,不过这样的车辆应当在原地停车让其他方向的车辆先行。
5、电子眼拍的违章照片是存储在电子眼底下的存储卡里头,3天取一次 。外包给某公司,照片先送到某公司,检查违章证据是否充足(三张照片齐备才能全证),然后再提交交管局。
扩展资料:
1、“电子眼”又称“电子警察”,是“智能交通违章监摄管理系统”的俗称,1997年在深圳研制成功后开始逐步推广使用,电子眼是通过对车辆检测、光电成像、自动控制、网络通信、计算机等多种技术,对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超速、越线行驶、违例停靠等违章行为,实现全天候监视。
2、一个摄像机通常只拍一个车道,少数可拍两个车道,一般都是设在从左向右数的第一和第二条车道上。数码相机的拍摄范围较宽,所以在城区内大多数都能够拍到同向所有的车道。
3、不是所有违章的车辆都能够被拍下来,只有车牌清晰的情况下,信息录入人员才能将违章车辆输入数据库进行处理。
参考资料: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