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包括哪些部分?

消防系统包括哪些部分?,第1张

消防系统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一部分为感应机构,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另一部分为执行机构,即灭火控制系统;第三部分为避难诱导系统(后两部分也可称为消防联动系统)。

消防报警系统又称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由火灾报警主机、火灾特征或火灾早期特征传感器、人工火灾报警设备、输出控制设备组成。

传感器完成对火灾特征或火灾早期特征的探测,并将相关信号传送到火灾报警主机。

报警主机完成对信号的显示、记录, 并完成相应的输出控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人们为了早期发现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而设置在建筑物中或其它场所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是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有力工具。

扩展资料:

要求

1)建筑消防设计的范围很广,是一个多专业、多学科的综合性问题,而且建筑规模越大,功能越多,控制项目亦越复杂。因此,在现代化的建筑设施中,消防设计必须尽可能采用机械化、自动化,采用迅速可靠的控制方式,使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在系统设计时,还应该注意,在同等条件下,要尽可能优先采用国内设备,非必要时,不要轻易引进国外设备,一则是因为国外产品一般价格昂贵,需要外汇,而且日后维修也不方便,还容易受制于人。

再则,国内产品也在不断提高,性能指标和技术水平并不比国外产品差,采用国产设备有利于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也可节省大量外汇。这一点是不可忽视的。

3)系统设计中要遵循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主要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供电系统设计规范》等等。

4)系统的设计,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承认并批准的设计单位承担。

5)设计前期工作要做到

①摸清建筑物基本情况,包括建筑物的性质、规格、功能及个别面情况;防火分区的划分,建筑、结构专业的防火措施、结构形式及装饰材料;电梯的配置与管理方式,竖井的布置;各类机房、库房的布置、性质及用途等。

②摸清有关专业的消防设施及要求,包括送、排风及空调系统的设置;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对电气控制和联锁的要求;灭火系统(消火栓、自动喷淋及卤代烷系统)的设置。

对电气控制与联锁的要求;防火卷帘门及防火门的设置与对电气控制的要求:供、配电系统、照明与电力电源的控制与防火分区的配合;消防电源的配置等。

③明确设计原则,包括按规范要求确定建筑物防火分类等级及保护方式,制定自动防火系统方案,充分掌握各种消防设备及报警器材的技术性能及要求等。

并存的消防保卫力量体系。

1、公安消防队伍。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总员额近124657人,实行现役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同等待遇,是中国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主力军。

注:在部分经济较发达地区,地方政府采取增加行政公安编制建立非现役公安消防队伍,人员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全国目前共有950多人。

2、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按照“政府投资、多种体制、公开招聘、公安管理”的形式,以合同制用工方式招收专职消防队员,组建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约1万多人。

3、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在机场、港口、油田、电厂和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设有专职消防队,全国共有76万人,主要担负本单位内部的消防保卫任务。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只有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在全社会成员的关心、重视、支持、参与下才能搞好。

消防工作具的社会性;消防管理应渗透到人类生丰收的一切领域之中,从而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社会性;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到各行各业,乃至千家万户,在生产的工作和生活过程中,人们对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漏,对生产一时失神、失控、失误,就有可能酿成火灾,这就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经常性。

纵观多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尽管致灾原因复杂,但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火灾乃源于一人一事一时之误,这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一条真理,只有广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才能控制、消除火灾事故的发生,这又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群众性。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系统的组成部分及功能:

1、紧急广播及广播音响系统:

组成:消防广播模块、定压功放、广播扬声器。

功能:在紧急情况下用来通知指导人群疏散。

2、消防报警系统:

组成: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模块、控制模块、警铃、消防主机。

功能:用于探测火警地点,以便联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排烟系统、和告知管理人员能及时处理。

注:火灾探测器分为感光型、感烟型、感温型、复合型,离子和光电型均属感烟型。

3、消防灭火系统:

组成:消火栓泵、喷淋泵、消火栓、喷淋头、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功能:用于控制、扑灭火情。

4、消防排烟系统:

组成:排烟风机、送风机。

功能:排走烟雾,输送新空气到楼层里案发地。保证人员安全。

扩展资料:


消防系统设计原则

1.基本原则

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2.要求

1)建筑消防设计的范围很广,是一个多专业、多学科的综合性问题,而且建筑规模越大,功能越多,控制项目亦越复杂。因此,在现代化的建筑设施中,消防设计必须尽可能采用机械化、自动化,采用迅速可靠的控制方式,使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在系统设计时,还应该注意,在同等条件下,要尽可能优先采用国内设备,非必要时,不要轻易引进国外设备,一则是因为国外产品一般价格昂贵,需要外汇,而且日后维修也不方便,还容易受制于人;

再则,国内产品也在不断提高,性能指标和技术水平并不比国外产品差,采用国产设备有利于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也可节省大量外汇。这一点是不可忽视的。

3)系统设计中要遵循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主要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供电系统设计规范》等等。

4)系统的设计,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承认并批准的设计单位承担。

5)设计前期工作要做到

①摸清建筑物基本情况,包括建筑物的性质、规格、功能及个别面情况;防火分区的划分,建筑、结构专业的防火措施、结构形式及装饰材料;电梯的配置与管理方式,竖井的布置;各类机房、库房的布置、性质及用途等。

②摸清有关专业的消防设施及要求,包括送、排风及空调系统的设置;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对电气控制和联锁的要求;

灭火系统(消火栓、自动喷淋及卤代烷系统)的设置,对电气控制与联锁的要求;防火卷帘门及防火门的设置与对电气控制的要求:供、配电系统、照明与电力电源的控制与防火分区的配合;消防电源的配置等。

③明确设计原则,包括按规范要求确定建筑物防火分类等级及保护方式,制定自动防火系统方案,充分掌握各种消防设备及报警器材的技术性能及要求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消防系统

(一)防火分区应在各出入口处的甲级防火门或管理门范围内划分;
(二)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间,其面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三)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锅炉房以及各自配套的储油间、水泵间、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
(四)避难走道不应划分防火分区;
(五)防火分区宜与防护单元相结合;
(六)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为500m2,自动灭火时加倍;观众厅可扩至1000m2,自动灭火时不增加;商业营业厅、展览厅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2;
(七)防烟分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高度在6m以上时不限,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区。防烟措施同一般建筑;
(八)防火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需要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窗;
(九)当人防工程中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门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代替,其防火卷帘应符合防火墙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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