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将接地线连接到机柜的接地端口,并将其连接到地面。
2 将接地线连接到机柜的接地端口,并将其连接到机柜的接地极。
3 将接地线连接到机柜的接地端口,并将其连接到机柜的接地极,并将其连接到地面。
4 将接地线连接到机柜的接地端口,并将其连接到机柜的接地极,并将其连接到机柜的接地极,并将其连接到地面。
5 将接地线连接到机柜的接地端口,并将其连接到机柜的接地极,并将其连接到机柜的接地极,并将其连接到机柜的接地极,并将其连接到地面。
此外,还应确保机柜的接地极与地面的接地极之间的电阻值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机柜的安全性。
安装标准如下:
17英寸:市面上没有17英寸的机柜。
19英寸:内空450mm,方孔中心距(安装孔距)465mm,机框总宽482mm。
21英寸:内空501mm,方孔中心距(安装孔距)516mm,机框总宽533mm。
23英寸:内空552mm,方孔中心距(安装孔距)558mm,机框总宽584mm。
扩展资料:
机柜安装注意事项
1、在安装服务器机柜前,先测量房间大小是否够用。
2、在安装服务器机柜前,先检查服务器机柜是否完好(包括滑轮),服务器机柜的支架、层板等是否配套(大小尺寸是否合适)。
3、若是安装多个服务器机柜最好是将其并排摆放,方向保持一致,这样整齐又美观,也方便日后设备维护。
4、服务器机柜的设备密度不要过高,需为机柜预留一定的冗余空间和扩展空间。
5、若是服务器机柜中的用电设备较多,则需使用电源插座。
6、为了保证网络安全性,服务器机柜底部必须焊有接地螺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柜
百度百科-服务器机柜
57 系统接地
57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5711 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5712 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57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板。专用接地干线应从消防控制室专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
573 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25mm2。专用接地干线宜穿硬质塑料管埋设至接地体。
574 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mm2。
575 消防电子设备凡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
以下是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部分内容(可以参考):
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
521 电子信息系统的机房应设等电位连接网络。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金属管、槽、屏蔽线缆外层、信息设备防静电接地、安全保护接地、浪涌保护器(SPD)接地端等均应以最短的距离与等电位连接网络的接地端子连接。
等电位连接网络的结构形式有:S型和M型或两种结构形式的组合(见条文说明中的图1、图2)。
522 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设置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每层楼宜设置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应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各接地端子板应设置在便于安装和检查的位置,不得设置在潮湿或有腐蚀性气体及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的连接点应满足机械强度和电气连续性的要求。
523 共用接地装置应与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通过接地干线引至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由此引至设备机房的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应与预留的楼层主钢筋接地端子连接。接地干线宜采用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接地干线应在电气竖井内明敷,并应与楼层主钢筋作等电位连接。
524 不同楼层的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或不同雷电防护区的配线交接间应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楼层配线柜的接地线应采用绝缘铜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
525 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526 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当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
527 当设置人工接地体时,人工接地体宜在建筑物四周散水坡外大于1m处埋设成环形接地体,并可作为总等电位连接带使用。
54 防雷与接地
541 电源线路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进、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电源线路不宜采用架空线路。
2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由TN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配电线路必须采用TN—S系统的接地方式。
3 配电线路设备的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应符合表541—1规定。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配电线路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及电子信息系统电源设备分类示意如图541—1和图541—2所示。
4 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安装通过Ⅰ级分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或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第一防护区之后的各分区(含LPZ1区)交界处应安装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使用直流电源的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浪涌保护器。
5 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应平直,其长度不宜大于05m。当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至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10m、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5m时,在两级浪涌保护器之间应加装退耦装置。当浪涌保护器具有能量自动配合功能时,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浪涌保护器应有过电流保护装置,并宜有劣化显示功能。
6 浪涌保护器安装的数量,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抗扰度和雷电防护分级确定。
7 用于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值宜符合表541—2规定。
542 信号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建筑物的信号线缆,宜选用有金属屏蔽层的电缆,并宜埋地敷设,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电缆金属屏蔽层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信号线缆内芯线相应端口,应安装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及电缆内芯的空线对应接地。
2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应根据线路的工作频率、传输介质、传输速率、传输带宽、工作电压、接口形式、特性阻抗等参数,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浪涌保护器。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参数应符合表542—1、542—2的规定。
543 天馈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空天线必须置于直击雷防护区(LPZOB)内。
2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工作频率、平均输出功率、连接器形式及特性阻抗等参数,选用插入损耗及电压驻波比小适配的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
3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宜安装在收/发通信设备的射频出、入端口处。其参数应符合表542—2规定。
4 具有多副天线的天馈传输系统,每副天线应安装适配的天馈浪涌保护器。当天馈传输系统采用波导管传输时,波导管的金属外壁应与天线架、波导管支撑架及天线反射器作电气连通。并宜在中频信号输入端口处安装适配的中频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其接地端应就近接地。
5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接地端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6mm2的多股绝缘铜导线连接到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同轴电缆的上部、下部及进机房人口前应将金属屏蔽层就近接地。
544 程控数字用户交换机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程控数字用户交换机及其他通信设备信号线路,应根据总配线架所连接的中继线及用户线性质,选用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2 浪涌保护器对雷电流的响应时间应为纳秒(ns)级,标称放电电流应大于或等于05kA,并应满足线路传输速率及带宽要求。
3 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应与配线架接地端相连,配线架的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线,从配线架接至机房的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配线架及程控用户交换机的金属支架、机柜均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545 计算机网络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建筑物的传输线路上浪涌保护器的设置:
1)A级防护系统宜采用2级或3级信号浪涌保护器;
2)B级防护系统宜采用2级信号浪涌保护器;
3)C、D级防护系统宜采用1级或2级信号浪涌保护器。
各级浪涌保护器宜分别安装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及第一防护区(LPZ1)与第二防护区(LPZ2)的交界处。
2 计算机设备的输入/输出端口处,应安装适配的计算机信号浪涌保护器。
3 系统的接地
1)机房内信号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5mm2的多股绝缘铜导线,单点连接至机房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计算机机房的安全保护地、信号工作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和浪涌保护器接地等均应连接到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
2)当多个计算机系统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宜分别采用M型或Mm组合型等电位连接网络。
546 安全防范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置于户外的摄像机信号控制线输出、输入端口应设置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2 主控机、分控机的信号控制线、通信线、各监控器的报警信号线,宜在线路进出建筑物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装设适配的线路浪涌保护器。
3 系统视频、控制信号线路及供电线路的浪涌保护器,应分别根据视频信号线路、解码控制信号线路及摄像机供电线路的性能参数来选择。
4 系统户外的交流供电线路、视频信号线路、控制信号线路应有金属屏蔽层并穿钢管埋地敷设,屏蔽层及钢管两端应接地,信号线路与供电线路应分开敷设。
5 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主机房应设置等电位连接网络,接地线不得形成封闭回路,系统接地干线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芯绝缘导线。
547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报警主机、联动控制盘、火警广播、对讲通信等系统的信号传输线缆宜在进出建筑物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装设适配的信号浪涌保护器。
2 消防控制室与本地区或城市“119”报警指挥中心之间联网的进出线路端口应装设适配的信号浪涌保护器。
3 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等电位连接网络,室内所有的机架(壳)、配线线槽、设备保护接地、安全保护接地、浪涌保护器接地端均应就近接至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4 区域报警控制器的金属机架(壳)、金属线槽(或钢管)、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接线箱的保护接地端等,应就近接至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5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绝缘线,并宜穿管敷设接至本层(或就近)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54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的各种线路,在建筑物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装设线路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2 系统中央控制室内,应设等电位连接网络。室内所有设备金属机架(壳)、金属线槽、保护接地和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等均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3 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其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绝缘导线,并应穿管敷设接至就近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549 有线电视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建筑物的信号传输线,宜在入、出口处装设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2 有线电视信号传输线路,宜根据其干线放大器的工作频率范围、接口形式以及是否需要供电电源等要求,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3 进出前端设备机房的信号传输线,宜装设适配的浪涌保护器。机房内应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绝缘导线并穿管敷设,就近接至机房外的等电位连接带。
5410 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信基站的雷电防护宜先进行雷电风险评估及雷电防护分级。
2 基站的天线必须设置子直击雷防护区(LPZOB)区内。
3 基站天馈线应从铁塔中心部位引下,同轴电缆在其上部、下部和经走线桥架进入机房前,屏蔽层应就近接地。当铁塔高度大于或等于60m时,同轴电缆金属屏蔽层还应在铁塔中部增加一处接地。
4 通信基站的信号电缆应穿钢管埋地进入机房,并应在入户配线架处安装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电缆内的空线对应做保护接地。站区内严禁布放架空线缆。当采用光缆传输信号时,应符合本规范532条第4款的规定。
5 基站的电源线路宜埋地引入机房,埋地长度不宜小于50m。电源进线处应安装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
一般规定
电信站的接地
第11条
电信站的直流电源、明线或电缆入站避雷器、电信设备机架机壳、入站通信电缆的金属护套或屏蔽层等均应接地,并汇接到全站共用的通信接地装置。
第12条 电信站的交流配电屏(盘)、整流器屏(盘)等供电设备的正常不带电金属部分,当不与通信设备在同一机架、机柜内时,应采用接零保护。
直流配电屏(盘)的正常不带电金属部分,当加固装置将其与交流配电屏(盘),整流器屏(盘)的正常不带电金属部分在电气上连通时,也应采用接零保护;当不连通时应采用接地保护,并应接到通信接地装置。
交直流两用通信设备的机架、机柜内的供电整流器盘的正常不带电金属部分,当与机架、机柜不绝缘时,应采用接地保护,接到通信接地装置。
第13条
电信站的通信接地不宜与工频交流接地互通。当电信站有专用交流供电变压器或位于有专用交流供电变压器的建筑物内时,其通信接地装置可与专用交流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装置合用。此时各种需接地的通信设备应采用专用接零干线接至变压器中性点或总接地排处,不得利用有三相不平衡电流的零线接至变压器中性点。
第14条
电信站的通信接地不宜与房屋建筑避雷接地互通。当房屋建筑避雷接地利用房屋结构的金属构件作为泄流引下线时,通信接地应与房屋建筑避雷接地以及工频交流供电系统的接地在总接地排处连接在一起。
第15条
当要求严格限制工频交流电对通信设备的干扰,并且通信设备不易做到与站内各种金属构件绝缘时,电信站所在的建筑物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在第212~214条中所述各种接地都应接至第五根线,不再单设通信接地装置。
第16条 有线广播设备的接地可利用通信接地装置。但如果有线广播设备有天线装置且可能遭受雷击时,天线避雷接地应单设。
第17条 厂(矿)区电话交换机的直流电源,除设备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正极接地。
第18条 利用大地作为信号回路的厂(矿)区电话交换机的接地装置应设置两组接地电阻值相近的接地体,由不同的接地引入线分别引入室内。
电缆线路的接地
第21条
敷设于空旷地区的地下电缆,当所在地区年雷暴日数大于20天及土壤电阻率大于100欧姆米时,电缆的金属护套或屏蔽层应每隔2千米左右接地一次。当土壤电阻率小于500欧姆米时,油麻沥青铠装电缆的自然接地可代替上述接地。
第22条
地下电缆线路在同一地点设置防腐蚀接地和防雷接地时,阳极防腐蚀接地装置宜与防雷接地装置合用;阴极防腐蚀接地装置应与防雷接地装置分别设置。
第23条
电缆分线箱的避雷器应接地。架空电缆金属护套及其钢绞线应每隔250米左右接地一次;在空旷地区应每隔1千米左右接地一次。在电缆分线箱处架空电缆金属护套及其钢绞线应与电缆分线箱合用接地装置。
杆路、明线和终端设备的接地
第31条 设于空旷地区的各种型式架空通信线路的下列电杆应设置避雷针及其接地:
一、终端杆、引入杆及与其毗邻的五根电杆;
二、分线杆、试线杆、飞线跨越杆、超过12米的高杆、位于高处的电杆以及角深大于1米的角杆;
三、装有放电器、避雷器、放电间隙的电杆;
四、与1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交越时两侧的电杆;
五、在雷电活动频繁的地区,每隔5-10根电杆;
六、遭受过雷击的电杆。
第32条
符合第231条第二、四、五、六款及第一款中与终端杆、引入杆毗邻的五根电杆规定需设置避雷针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宜将避雷针引接到电杆顶部的钢筋作为避雷针接地。
第33条 装有放电器、避雷器、放电间隙的电杆的避雷针可利用其接地装置作为避雷针接地。有拉线的电杆可利用拉线装置作为避雷针接地。
第34条
与1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交叉跨越时两侧的木电杆及与1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平行受到危险影响的木电杆的避雷针的接地线应在离地面2米处留有5厘米间隙。
第35条 除第232~234条外,其余情况下电杆的避雷针接地线可沿杆敷设至底端作为接地。
第36条
空旷地区的架空明线进入电信站或中间电缆处的电杆应设置避雷器及接地,并应从该杆向外约2千米范围内设置分级保护接地。分级保护接地的布置应符合表236的规定:
分级保护接地的布置表236
与终端杆距离(米) 终端杆处 150~200 500~600 1000~1200 1800~2200
分级保护装置 03毫米间隙放电器 3毫米放电间隙 7毫米放电间隙 10毫米放电间隙 15毫米放电间隙
注:在雷电活动不频繁的地区,可取消10毫米及15毫米级放电间隙。
第37条
位于空旷地区的电信站引入杆或进站、介入电缆终端杆附近的200~250米长度的线路,以及重复雷击地段可装设架空地线。架空地线应接地,接地间隔不应大于100米。在引入杆、终端杆及装有分级保护放电间隙的电杆处,架空地线不应接地。
第38条 接至空旷地区电缆或明线线路的用户终端设备应设置保护装置,其避雷器应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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