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案件侦办难度大,如何办案?

电信诈骗案件侦办难度大,如何办案?,第1张

上海警方首次尝试跨国侦办电信诈骗案件,杨文卿作为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侦支队二队探长,被点名抽调至专案组,赴东南亚某国办案。
当专案组到达诈骗窝点时,那里早已人去楼空。这正是跨国办案的难点所在,诈骗团伙在当地的关系网盘根错节,警方稍有动静,对方即得到消息并作鸟兽散。
杨文卿和战友没有放弃。他们在该国警方的协助下将犯罪团伙匆匆撤离时未及销毁的“碎片”清理出来,逐条分析、查证。
后来,当这伙人陆续回国后,这些“碎片”成为指证其犯罪的关键证据。最终,20余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起诉。
此案的破获在探索反诈“源头治理”与跨国合作上迈出了一大步。
39岁的杨文卿从警18年,现担任浦东分局刑侦支队九队队长。他一直战斗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最前沿,并首创得到公安部肯定推广的“两群技战法”,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第一批人才”。
他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智慧手段,逐步健全完善反诈机制,打造浦东反诈专班,培养出一批青年反诈精英,被誉为浦东反诈的“定海神针”。
2019年2月,杨文卿牵头建立浦东分局“反诈打击专班”。没有现成的经验,反诈运行机制、组织架构、办案模式等全靠大家一起摸索。
杨文卿首提“全量分析、每案必侦”理念。在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的“京石国际”虚假投资平台诈骗案中,他带队抓获42名犯罪嫌疑人,逮捕率达90%。这是上海首次实现对投资理财平台诈骗案在运营、技术、讲师、代理各层级的“全链条打击”。
2020年以后,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成为一项异常艰巨、繁复的系统工程。
陆家嘴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功能区,也因此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妄图染指的主要目标之一。2020年,“10·16”特大投资理财诈骗案即发案于此。
这起案件的复杂情形非比寻常:环节太多,时间拉得长,骗子隐藏极深、目标明确,甚至针对被害人金先生开发了专用App。金先生察觉时,已深陷其中3个多月,先后“投资”2600余万元。
“有两条线可以挖:一条是信息流,一条是资金流。”杨文卿听了侦查员的分析后,很快作出判断。
有了杨文卿的统筹、布阵,短短1个月,这个隐蔽极深的诈骗团伙即现出了全貌。专案组逐一落实了相关人员的身份,共锁定以丁某为核心的“管理层”,以及“技术团队”“水房”共76名嫌疑人,成功止付252万元。
这是杨文卿参与办理的千余起反诈疑难案件之一。他坚信,任诈骗手法再怎么“升级”,终归有源可溯、有据可考。
多年前,杨文卿带队破获了几个不起眼的小案,其间曾查到几名虚拟电话代理商。那时候,这类人不属于嫌疑人,没必要再查,但杨文卿觉得“虚拟电话”是此案的关键。结果,他挖出了8个团伙,抓捕犯罪嫌疑人93名。
也就是从那时起,杨文卿开始特别关注涉及“技术”和“平台”的线索。他总会思考:诈骗通过什么平台实施?谁提供的技术支撑?收钱的卡哪里来?供卡的是什么人?
2021年,让浦东反诈大为“扬眉吐气”的侦破直播平台系列团伙诈骗案,最初也是个不起眼的小案,骗子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吸引被害人上钩后行骗。
此案由杨文卿的徒弟蒋旭晨主侦。蒋旭晨查到了几个“下线”,至于“大boss”,都隐藏得很深,或服务器在境外,或单线联系,一有风吹草动即“鞋底抹油”。

国家积极打击电信诈骗。电信诈骗也呈跨国化的趋势,服务器在境外,并不好查。由于其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分工精细,警方单纯“打掉”某一段,都无法查出全案,也无法追回赃款。
虽然警方在接到受害人的报警后,会第一时间对嫌疑人的账户进行紧急止付。但是犯罪分子有专门的“洗钱”团伙,在进行诈骗后,第一时间内就会将诈骗得来的资金转移到各地。
我们国家已经联合各部门,开展了各种打击电信诈骗的专项行动,相信警方一定会有效遏制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将更加有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六、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
(一)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确因被害人人数众多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被害人陈述的,可以结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陈述,以及经查证属实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综合认定被害人人数及诈骗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
(二)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案件证明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文书和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并对其来源等作出书面说明。
(三)依照国际条约、刑事司法协助、互助协议或平等互助原则,请求证据材料所在地司法机关收集,或通过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国际刑警组织启动合作取证程序收集的境外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公安机关应对其来源、提取人、提取时间或者提供人、提供时间以及保管移交的过程等作出说明。
对其他来自境外的证据材料,应当对其来源、提供人、提供时间以及提取人、提取时间进行审查。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且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犯罪的报案地点应该是犯罪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如果是通过网络计算机进行诈骗的,可以地服务器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

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扩展资料

防骗策略:

一、意识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防人”并不是要搞得人心惶惶,关键是要有这种意识,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人遇事,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好话,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要懂得调查和思考,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反应。

二、不感情用事

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是骗取钱财,并且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骗走。因此,对于表面上讲“感情”、“哥们义气”的诈骗分子(特别是新认识的“朋友”、“老乡”、遭受不幸的“落难者”),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不要一味“跟着感觉走”而缺乏理智,要学会“听、观、辨”。

即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问题。最好能对比一下在常理下应作出的反应,如认为对方的钱财要求不合实际或超乎常理时,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卫部门反映,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三、注意“能人”

对过于主动自夸自己“本事”或“能耐”的人,或者过于热情地希望“帮助”你解决困难的人,要特别注意。那些自称名流、能人的诈骗分子为了能更快地取得你的信任,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大多都会主动地在你面前炫耀自己的“本事”。

说自己是如何了得,取得什么成就,而且他正在运用他的“本事”、“能耐”为你解决困难或满足你的请求。当你遇到这种人时,你应当格外注意,因为你面前的那个“能人”很可能是一个十足的诈骗分子,而且他正企图骗取你的信任,此时你的反应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此后是否上当受骗。

四、忌贪便宜

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克服贪小便宜的心理,就不会对突然而来的“好处”欣喜若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最好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

总之,诈骗分子行骗的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博得信任;二是骗取对方财物。对于行骗者和受害者来说,第一阶段都是最重要的,也是行骗者行为表现得最为突出的阶段。

虽然行骗手段多种多样,但只要我们树立较强的反诈骗意识,克服内心的一些不良心理,保持应有的清醒做到“三思而后行,三查而后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避免上当受骗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诈骗

1、电子证据的取证 对能够为法庭接受的、足够可靠和有说服性的、存在于计算机和相关外部设备中的电子证据的确认、保护、提取和归档的过程即是电子证据的取证。电子证据获取技术的关键,是如何保证在获取数据的同时不破坏原始介质。在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许某 传播秽物品 案中, 犯罪嫌疑人 许某利用互联网传播秽视频,该案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除了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传统证据外,还包括电子证据:视频文件点击率清单、服务器交易记录、公安机关网监支队远程勘验记录等。 2、电子证据的认定 电子证据能否被法庭认可并作为定案的证据,根据现行法律并无依据。我国的《 刑事诉讼法 》规定了七种证据,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证据的外延,即只有以上的证据才能被采纳为定案的证据。电子证据虽然从其本质来讲和这几类法定证据一样,都能证明案件事实,从内涵上并无不同,但我国法律却没有把电子证据纳入法定证据的范围,赋予其明确合法的外衣。这是法律滞后于社会发展的一个明显的表现。 因为还没有构成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因为一般只有到两千元才能立案。而如果诈骗犯被抓到之后,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没收罚金和财产,所以如果犯罪分子不仅是诈骗了你一个人,而是诈骗多个人,那么累积起来的犯罪金额会让其得到法律的制裁。

网络诈骗常见手段:

1、天上掉馅饼式

“天上掉馅饼式”就是通过以中奖为名进行诈骗的形式。比如“免费刷q币”这种网络诈骗形式。这种方式就是网络骗子运用社会工程学,利用人们贪婪的心理进行网络诈骗,结果网民不但没有获得q币,反而连自己的qq密码以及q币也被人**了。

2、为你解决困难式

“需求突破式”就是抓住受害人的某些需求进行诈骗的形式。比如2007年年初由于我国台湾地震引发的海底光缆断裂,导致使用国外杀毒软件的用户无法升级,无法登录服务器在北美地区的美国网站等。就在这个危难的时候,骗子马上提供所谓的代理服务器进行诈骗,结果很多人的网络账户都相继被盗。

3、感情欺骗式

“感情欺骗式”就是通过各种网络途径说你的老朋友、家人出事,让受害人汇钱等。比如收到好友通过qq发来的信息内容:“在吗能帮我个忙吗我朋友叫我帮她汇500块钱(急),我这边不方便,你帮我汇好吗”然后就是需要汇款的账号和用户名。

扩展资料:

网络诈骗防范措施:

1、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现在有不少网站或是商家搞活动,会要顾客留下一些相关的资料,在此提醒大家,除非是正规的、可信度非常高的网站或商家,否则最好不要留下自己的私人信息。

2、随时更改密码。密码是一把锁,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千年不换的密码,其安全性却大大降低,因此建议每隔一段时间就重新换一次密码,而且密码的组合规律只有自己才知道。

3、堤防钓鱼网站。网购很流行,新型诈骗也应运而生。不少网民在点击网店链接的时候都会不小心进入看似与正规购物网站很相似,但实际上是专门骗取xyk密码或金钱的钓鱼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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