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使用费 即按使用时间或定额向用户收取的费用,是网络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提供网络服务,是“用各种电传设备传输电信号来传递信息的业务”,属“邮电通信业”,应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W公司误以为应按“服务业”5%的税率纳税,多缴营业税金及附加17万元,税务机关已依法退回。据了解,不少网络公司都存在用错税率多缴税的情况。
2网络广告发布费 即向在互联网发布广告的客户收取的费用。网上广告具有价格便宜、信息完整、更新及时、易于反馈等优点,将是企业未来发布广告的重要途径。广告发布属“服务业”中的“广告业”,除了缴纳5%的营业税外,还需缴纳3%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地税局代征。
3代理域名注册费 城名是企业在互联网站点的“门牌号码”,是用户识别和访问企业网站的唯一线索。代用户向国内或国外站点申请域名,属“服务业”中的“代理业”,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收取的代理费全额缴纳5%的营业税,而不能扣除支付给对方的注册费。据调查,这部分代理收入占了相当的比重,网络公司大多是按差价申报纳税,这种状况应引起重视;另外,向外国网站支付注册费前还须按支付金额代扣代缴10%的预提所得税,大部分企业都未能按规定履行扣缴义务,主要原因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缺乏了解,如不加以控制,未来将造成税款大量流失。
4网页制作、维护费 网页是供用户通过互联网阅读的电子文档,主要用来介绍企业的文化、产品和业务,收集客户反馈的信息。提供网页制作、维护收取的费用需按“服务业”缴纳5%的营业税。
5服务器租赁费 由于服务器的价格比较昂贵,一般企业负担不起或没必要负担,通常是向网络公司租用,网络公司收取的该项费用应按“服务业”中的“租赁业”缴纳5%的营业税。出口的话是免征增值税的!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出口退税款
一、基本税种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3%、10%、6%(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销售收入的3%(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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