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模式和香港模式区别在于:整个政策配套设施和整个金融政策措施不同,目前中国在这两块基本是空白。
通常情况下,在资金方面,美国的房地产资金只有15%左右是银行资金,70%是社会大众的资金,其中35%是退休基金,35%是不动产基金,房地产基本上是私人投资。
美国模式下,房地产的核心是金融运作,房地产信托基金和投资商成为房地产的主导者,地产开发建造商或者中介商成了围绕资金的配套环节。
所谓的“美国模式”,是强调房地产开发的所有环节都应由不同的专业公司来共同完成,比如房地产投资公司只负责融资投资项目,项目开发则由专业开发公司建造,其他销售和物业等环节也由不同公司完成。在美国,融资方式除银行提供贷款外,还依靠退休基金、不动产信贷等多种金融工具等综合运用,美国大多数人都可以通过不同方式参与房地产的投资。由于全民参与化解了资金高度集中带来的危险,也容易抵御由经济周期带来的风险。
特点:美国模式专业分工细致,每一环节部门通过完成各自的任务获取利润,是一条横向价值链,真正的幕后主导是资本(一般就是基金),开发商、建筑商、中介商以及其他环节都属于围绕资本的价值链环节。
http://business.sohu.com/20051122/n240776109.shtml
美国房地产销售模式及其运作 http://house.focus.cn/news/2004-09-09/76473.html
美国商业地产的他山之石
商业地产开发是一个资本密集性的行业,企业单一的融资渠道必然不能满足对物业的长期拥有及经营需求,如果要想实现这一点,必须依靠商业物业的资本市场证券化。关于这一点,国外比较成熟的商业地产模式可能对我们有所启发。
在西方经济世界里,美国的地产模式比较受推崇,被认为是一种比较成熟的开发模式,即我们日常所说的美国模式。美国模式讲究以消费者为中心,然后以消费者的需求为中心进行物业的开发、销售,这是跟其土地的私有制密切相关,或者说是由于其土地的开放性而决定的。
美国的商业地产以商业运营为核心,以保证项目的运营为中心来进行整个产业链的设计,包括产品设计、运营设计、融资渠道考虑等。
在美国,大型的商业载体在规划、投资、开发到出租经营管理,都有该领域内的强势机构来行进把控。开发商主要目标是将商业物业建成,通过整体出租经营,以收取租金的形式获取投资回报,并且由开发商自由拥有的商业管理公司来统一进行运营。其模式可以简单概括为如下:
投资机构组合包括投资商、开发商、运营商、房地产投资信托及产业基金;经营模式包括物权整体持有和统一经营;管理模式包括由专业的商业管理公司进行经营。
1、关于商业物业的投资商、开发商。美国商业地产业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充分竞争,已经由市场打造出了几十家大型购物中心投资商及开发商品牌,这些投资商和开发商旗下组合着几十家或几百家购物中心,是美国大型购物中心的主力军。在其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有西蒙地产集团,它在美国境内拥有250多家购物中心;GGP地产公司拥有160家购物中心,并且这些公司都是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且其租金收益稳定,是公认的优绩股。
2、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和产业基金。目前在美国 *** 作的REITS有300家左右,其中约200家REITS可上市交易,资产总计超过了3000亿美元,另外的100多家REITS没有上市,属于私募的范畴。这些REITS从整体看可分为三类,即债券类、股权类和混合类,他们即可以作为商业房产投资商直接投资购物中心,也可为购物中心开发商提供长期贷款。事实上,许多购物中心的投资商本来就是REITS,比如美国最大的购物中心所有者KIMCO,其在加拿大和美国拥有525家购物中心,是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REITS。
房地产产业基金也是购物中心的主要投资者,产业基金的 *** 作与REITS的不同之处在于产业基金只对非上市的开发商投资。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的REITS和产业基金是购物中心产业能够飞速发展的最根本金融因素。
3、专业商业管理公司。在美国除了购物中心投资商、开发商拥有购物中心管理公司外,市场上还有独立的第三方法人公司来从事商业物业的经营管理,这些管理公司也是购物中心的主要投资者之一。这些管理公司除了投资外,还与开发商进行合作,对购物中心进行科学的运营管理,提供稳定的租金回报。
4、其他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和贷款。美国的一些长期基金,比如社保基金可以对购物中心进行股权投资,还有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给开发商不同期限的盈利性贷款。
归根到底,大型商业地产行业是一个资本密集型的行业,其整体运营的需求使物业必须保持产权统一,美国的商业地产之所以蓬勃发展,得益与其资本市场的开放性及成熟化,可以依靠资产证券化来吸引市场上的其他资本,为项目的运营提供了坚实的货币基础,加上科学运营管理,租金的稳定回报便不成问题,市场得到健康的迅速成长。
*** 作手段
市场营销在特定阶段是有效地销售保险服务、快速扩展市场份额的 *** 作性手段。保险公司经营的最终目标在于利润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其关键在于有效地销售自己的保险服务。在居民整体保险知识比较缺乏、保险意识较弱、保险公司产品趋同性特征明显的情况下,力量强大的市场营销手段对于有效地销售保险服务、快速扩展市场份额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在这个阶段,恰当的市场营销策略对于催醒公众的保险意识、彰显企业的个性化服务、吸引潜在客户成效尤为显著。一个最具说服力的例子是: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进入上海市场之初,为了迅速打开市场局面,扩大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引入了全新的寿险个人营销方式,组建了4千多人的营销队伍,短期内就取得了奇效。1994年上海寿险新签保单77万份,其中友邦公司就占了70万份,人保、太保、平安“三巨头”仅占了7万份,给上海乃至全国寿险营销业和传统营销观念带来了强烈震撼,迫使其它公司不得不纷纷效仿。
战略性途径
市场营销是保险公司塑造良好企业形象的战略性途径。市场营销通过市场需求分析、目标市场定位、产品结构优化、销售渠道畅通、顾客服务优质等序列环节和促销、广告、公益性活动等系列策略,不仅可以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而且可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传播美誉度,久而久之,就塑造了公司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公众的信赖和支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良好的企业形象、公众的信赖和支持就是品牌,就是核心竞争力。
策略性措施
市场营销是挖掘保险的潜在需求,开辟新的成长空间的策略性措施。同发达国家“无所不保”的保险体系相比,我国还有不小差距,存在巨大的潜在需求。2002年我国商业保险保费收入为3053亿元,据预测,到2005年,我国保费规模将达到5000亿元。尽管有着“中国是地球上最后一块最大的尚未开发的市场”的说法,但我国保险业的竞争仍异常激烈,呈现出相对供过于求的局面。此中反映出来的一个问题是,在保险有效需求方面存在激烈竞争的同时,尚有相当部分的潜在需求未能转化为有效需求。因此,谁能够开发潜在需求,谁就能够开辟新的成长空间,赢得公司的快速发展。与传统的营销手段相比,市场营销不仅更注重系统的、综合性手段的运用,而且更能有利于挖掘潜在需求,延伸企业的触角,从而扩张业务量。不仅如此,由于市场营销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客户,能够更充分地了解市场和客户的信息,因而更有利于细分和准确定位市场,创新和个性化其产品和服务,提升其竞争力。额外的一个收获是,信息非对称性的降低,有助于防止保险销售中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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