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营销公司是传销吗

奇迹营销公司是传销吗,第1张

单纯一个品牌无法确定其是否属于传销范畴,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中华奇迹MRC不是传销,截止2019年4月14日未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传销。

中华奇迹MRC是广州奇迹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邓巧莲。

广州奇迹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经验范围包括: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公司礼仪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广州奇迹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暂未被认定为传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传销需符合以下三条:

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

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

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扩展资料:

一、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点击进入;

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首页搜索框输入“广州奇迹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点击查询;

三、在搜索的结果中找到“广州奇迹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点击进入;

四、从搜索的结果可以看出,广州奇迹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处于正常开业状态,未被列入异常名录,不是传销。

奇迹营销公司CEO兼董事长黄川—川哥

营销界网红   奇迹商业CEO   快营销教兽   川银资本合伙人  著名营销策划人

带领奇迹营销公司一步步走到现在这个实力雄厚,名声响彻美业的牛比公司

被业内赞誉为:“微商模王”——川哥,一个富有传奇励志人生的大咖

“微商模王—川哥”,一个普通但不平凡的人,他为奇迹公司、为自己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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