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绿传销成功出局老总生物公司是直销还是传销

北京中绿传销成功出局老总生物公司是直销还是传销,第1张

北京中绿传销成功出局老总生物公司是传销。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警方日前成功捣毁全国特大传销案“辽宁中绿”传销团伙福山传销窝点6个,抓获传销人员55人。

经审讯,警方发现传销人员主要来自江苏、福建、上海等地,而且多为无业人员,却极度渴望暴富,而传销组织也正是抓住了这一人群的心理特点,极力营造出收益高、回报快、挣大钱等虚拟的成功假象,不劳而获的思想在传销人员中得到广泛认同。

“辽宁中绿”传销案跟许多以往接触的传销案有所不同。以往这些传销案件中,被骗到传销窝点的人员,大多会被扣身份z、电话和金钱,不准与外界通讯,几乎没有人身自由。

而这起传销案中,被骗人员到达传销窝点后,传销人员会很热情,也不扣身份z、手机,每天早晨还一起唱歌,甚至还会组织舞会,使被骗人员生活在假象之中。而且刚开始不收任何费用,反而请吃饭、陪旅游、看大含等到会员被彻底“洗脑”之后,再收取每人2000-6000元不等的费用。

这个传销组织的学习口号是“加入不是目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下线人员仍旧是其唯一的盈利方式。这个传销组织打着“辽宁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旗号,通过网络QQ交友的方式发展下线,收取费用。

人民网中报道:“北京中绿公司”传销案。

2011年以来,该案犯罪嫌疑人以推销“北京中绿公司”康复得胶囊等产品为名,采取交纳入门费方式发展下线,并以“五级三阶制”模式从事传销活动。

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山东等地公安机关先后对该传销组织立案查处,成功捣毁多个传销窝点,抓获部分顶层头目,教育遣散大量参与人员。

扩展资料: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25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2年公安、工商部门查办的十起重大传销案件,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对各类传销活动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

广西“10·16”特大传销案。

2012年12月6日,广西南宁公安机关在前期缜密经营、细致摸排基础上,在广西、北京、吉林等地同步行动,成功破获“10·16”特大传销案,抓获该传销团伙A级头目70余人,逮捕30人,查获涉案款物一批。

侦查查明:2010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人以“资本运作”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加者缴纳5.6万至8.6万元不等的入门费,采取“拉人头”形式,引诱3000余名群众到广西北海、南宁、桂林等地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1亿余元。

湖南“1·12”特大传销案。

今年1月13日,湖南长沙公安局对辖区内多个传销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成功破获“1·12”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现场捣毁传销窝点378个,查获参与传销人员4000余名,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8名,传销骨干全部落网。

侦查查明:2011年6月,犯罪嫌疑人姚某某等人流窜至湖南长沙,以“自愿连锁经营业”“长沙市绿化工程”等为幌子,要求加入者申购产品份额(3800元为一份,每人申购份额不超过21份。

无实际产品),采取“五级三阶制”,在长沙市开福区、雨花区开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约2亿余元。

贵州“5·07”特大传销案。

今年4月11日,贵阳市公安机关会同综治、工商等部门,对侦查经营近一年的“5·07”特大传销案开展集中行动,抓获传销参与人53名,其中刑拘骨干成员32名,清查窝点24处。

侦查查明:李某某等人打着“西部大开发”“连锁经营”“纯资本运作”等幌子,采取收取69800元入门费的方式,大肆发展下线人员,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及江苏、福建、湖南、广东、广西等地3000余人。

“中国明明商”传销案。

2012年5月18日至31日,在公安部经侦局的统一指挥下,黑龙江、山西、辽宁、天津、吉林等地公安机关集中行动,成功破获“中国明明商”特大传销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7名。

侦查查明:“中国明明商”全称为“中国特色品质营销全民互助明明商”,该传销组织假冒文化部和中国农业银行之名,以虚构的“中国全民借助银行”的名义。

打着“十二·五扶贫计划”“中国特色营销方式”的幌子,以高额返利为诱饵,以“领航人”“九大常商”“八大常察”等传销组织头目为核心。

以在各地发展“薪种”“环名”(下线人员)、再由“薪种”“生根发芽”的方式,大肆进行“拉人头”式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及全国10多个省份数万人。

江西精彩生活公司传销案。

2012年4月15日,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共同部署江西、山东、安徽等多地公安、工商机关开展集中行动,对江西精彩生活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进行收网,抓获唐庆南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各地涉嫌犯罪情节严重的渠道商300余名。

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唐庆南等人以公司所属某直购官方网为平台,以网上消费返利为幌子,引诱参加者缴纳7000元至7000万元人民币不等数额的保证金,获得不同级别渠道商资格。

然后继续发展他人成为渠道商,组成一定层级,并以此为依据计酬和返利,返利资金绝大多数来源于各级渠道商缴纳的保证金。其实质是以推广(即发展下线人员)返利为诱饵,骗取巨额财物,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吉林、安徽、四川等地法院已就本地案件做出判决。

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传销犯罪案。

2012年5月18日,浙江省金华市公安机关对亿家公司涉嫌传销犯罪立案侦查。7月5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联合部署全案查处工作,至7月20日,各涉案地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41名。

侦查查明:2010年5月开始,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依托其设立的“万家购物网”网络平台。

推出“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消费=免费=存钱”“一元返利”计划(即消费满500元的会员每天获得1元返利,承诺500天实现全额返还)等虚假广告,通过主办讲座等形式大肆宣传,吸引消费者注册成为其网站会员,并在该公司吸纳的加盟商处消费以获取返利。

该公司通过发展加盟商、代理商、会员,收取一定比例佣金,获取非法利益。截至案发,涉及交易金额280余亿元、涉及渠道商、会员约200万名。2013年6月18日至20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军圣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

2012年3月14日、4月24日,湖南怀化、广东江门公安机关分别对山东军圣公司传销头目及骨干人员涉嫌传销犯罪立案侦查。

侦查查明:2010年2月开始,徐启军等人成立山东军圣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将全国分为8个区域,设立46个办事处和371个专门店,推销所谓广告收益权和相关产品,以发展下线、销售产品获得高额返利为诱饵,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及全国23个省份1万余人,涉案金额过亿元。

2012年12月21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徐启军等13人依法作出判决,其中判处主犯徐启军有期徒刑8年。

四川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

2012年3月至5月,四川、天津、河北等12省份公安机关对四川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传销案统一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名。

侦查查明:2010年1月21日,陈利军注册成立以四川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营养餐、福寿酒等产品的销售。

2010年6月,陈利军伙同彭椿棋等人,租用境外服务器,开设公司网站和会员管理系统,并以此为依托,以推广销售公司产品为名,以公司薪酬奖励制度为诱饵,吸纳会员和发展商铺,并以会员发展下线人数和销售业绩作为会员升级和薪酬奖励依据,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截至案发,共发展会员近万人,涉及全国29个省份,涉案金额3.94亿元。2012年6月7日,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该案主犯陈利军、彭椿棋有期徒刑10年和5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工商总局公安部公布十大传销案件 涉案金额数百亿元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同时具有以下行为的,是传销:

一、需要交入门费。

二、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三、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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