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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广州浩宁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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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微信公众号合作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负责注册甲方微信公众服务号,进行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登记。
2. 向乙方开放微信公众账号开发权限。
3. 选择并提供相关推广渠道进行甲方微信宣传,以及制作宣传物料:
推广渠道
推广资源
站场
☑展架 ☑传单 ☑海报 ☑灯箱 ☑Led屏文字滚动播放 ☑现场推广活动
车辆
☑宣传卡片 □车身广告 ☑车辆视频 ☑座位头套
企业官网
☑文章链接 ☑图片链接 ☑展示专区
4. 负责及时更新班次信息,提供优质的公路客运服务。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协助甲方完成微信公众服务号的注册。
2. 负责甲方微信公众平台功能项开发,保证公众号稳定正常运行。
3. 协助宣传物料的设计工作。
三、 公众号功能项
服务套餐
(☑表示选择开通)
模块
说明
☑基础服务(默认开通)
购票模块
实现微信售票的基础模块,包括购票、订单查询
交通查询模块
实现到站交通指引,定位查询等
消息推送模块
实现在后台直接进行消息推送及管理的功能
品牌介绍模块
设置企业品牌信息,以及相关的须知说明
关联服务模块
介绍关联的业务,如快件、接送、包租车等特色服务
☑电子票支撑套餐
扫一扫购票
用户可用微信扫二维码立即关注公众号并进入购票;可张贴热门线路二维码供旅客扫码购票,减缓票窗排队压力。
二维码电子票
支持购票后生成二维码电子票,旅客直接凭二维码电子票乘车。(检票口需配置二维码检票设备)
☑营销支撑套餐
营销服务模块
为公众号开启微信精准营销,支持购票送优惠券、折扣等购票服务。
线圈分组
按线路将顾客进行细分,支持客运站实施精准营销、推送,提供营销转化率。
☑客服支撑套餐
智能小圈
配套“小圈”智能客服为乘客全程服务,旅客对话中输入“@小圈”即可与乙方客服进行咨询,提供旅客提高满意度,同时降低企业客服压力。
四、合作模式
1. 本系统合作费用分两部分组成,包含软件开发费用9,8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捌佰元),软件维护费用1200元/年(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元)。双方协商后软件开发费用优惠价为 0 元,软件维护费用优惠价为 0元/年 。
2. 甲方每月应提供不多于2条微信消息推送服务,以推广乙方汽车票相关产品,消息内容由乙方提供,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负责发布
3. 甲方微信公众账号所开通的车票购买功能,票款支付统一采用乙方申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所产生的交易费率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微信公众账号交易所涉及的票款对账、结算流程,按甲乙双方签订的《网上代理售票合作协议》为准。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叁 年,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作期满前30日内任意一方均可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或者签署新合作协议,如果期满前各方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到期后将自动延续一年。
3.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以对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若一方从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活动,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条款和相关信息。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协商和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
甲方:
乙方:广州浩宁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1、对方违反本地总代理约定,另有其他公司从事代理,你有权要求他退还代理款;2、具体律师收费要与律师进行面谈,5万元诉讼费和律师费一般在6千到8千左右,同时,律师会根据证据材料进行法律分析,前期作出胜算大小的预测。
不作充分的分析研究,处理事物就容易产生畸轻畸重的现象。那么下面是我整理的企业微信营销案例研究相关内容,希望对你能够有所帮助。企业微信营销案例研究一:
女微商800元创业卖阿胶,半年月入过万
从手握800元开始创业,到签下价值80万元的合同从一名普普通通的“微商”,到黑龙江省总代理……李丹丹趟出了一条从少到多、由小到大的创业路。尽管路途多艰、满是辛苦,但她说,创业的人生很精彩,自己会在创业路上“一条道跑到黑”。
说起 创业 故事 ,38岁的李丹丹说,是源于一个偶然。
去年10月底的一天,单位组织员工献血,李丹丹名列其中。“这是阿胶,补血挺不错的。”朋友得知后,专程给她送去一大袋即食阿胶糕。第二天,她把阿胶糕带到单位,分给了一同献血的同事,大家吃后都感觉效果不错,还让她帮忙买几袋。
这时,创业的想法涌上李丹丹的心头。平时注重保养的她心想:“既然是好东西,应该和更多人分享。东北地区缺少这样品质高、价格优的养生滋补品,这也是一个商机。”
万事开头难,对李丹丹来说,也不例外。“卖滋补食品,如果质量不过关,好事就会变成坏事,我一定要找到生产厂家,确定货源、质量过关,才能放心去做。”打定主意后,李丹丹不厌其烦地给厂方售后人员和销售经理打电话,终于使对方感受到了她的诚意,愿意提供货源。
“你从朋友那里进货不就行了,为什么非要找到我们?”销售经理曾问。“为了让更多朋友吃到靠谱的好东西。”她答。
随着微信的快速普及,李丹丹成了“微商”大军中的一员。因为代理阿胶,她还特意取了个微信名。
李丹丹卖的是阿胶滋补品,她要不断学习产品的专业知识、 销售技巧 等,还要收集客户反馈、处理微信群关系、培养代理、策划活动……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工作到深夜是常有的事。
李丹丹还深知,要成为一名成功的“微商”,诚信是最重要的。去年底的一天,客户打电话订了两袋阿胶片(/) ,李丹丹和爱人便开车上路了。天空飘着 小雪 ,两人小心翼翼地驾着车,用了一个多小时从红岗赶到东风新村,把产品送到客户手中,再回到红岗已是晚上10点多。“答应送货,就要说到做到。”
“最难的是那段瓶颈期。”去年11月初,已经零售近1个月时,李丹丹感觉到,产品渐渐卖不动了,家人此时也劝她放弃。但她却想,创业是一件有意义的事,而且做养生滋补品很有市场,不能就这样甩手不干了。恰逢此时,她与厂方多次沟通后得到了认可,拿到了一手货源和市级代理权,并开始招收代理,为更多微商提供货源,从而渡过了瓶颈期。今年5月、6月,李丹丹还应厂方邀请,两次赴山东东阿的工厂实地考察,最终拿到了价值80万元的某品牌阿胶产品的黑龙江省总代理授权。
虽然做“微商”仅有大半年,李丹丹的事业却发展得很好,不仅拥有独家货源,直接供货的一级代理达30多个,近几个月共卖出4吨多、价值几十万元的产品,实现了月入过万元。如今,她已不满足于微信销售,正在着手推进产品进药店、商场、超市等地,实现“海陆空”全方位销售。
说起创业,李丹丹有自己的想法:“其实创业并不难,无外乎两点:诚信+坚持。”她建议想做“微商”的朋友们,选择一个好的长线品牌来做,更要“先做人,再做生意”。
企业微信营销案例研究二:
微商有前途吗?在还没有看到清晰的 商业模式 之前,微商们也只得走一步算一步了。至于那些“月入过万”、“日赚过千”的商家们而言,还能风光多久?随着社会化分销接踵而来,各大平台的“千商百战”,行业将面临新一轮洗牌,变革来临,迎接挑战。
昨天,一条由俞敏洪等人投资的一个名为“大V店”的微信电商项目在业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本来作为明星企业家的俞敏洪身上就有太多的光环,加之投资的又是如火如荼的“V店”(其实就是微店),这下彻底点燃了微商们的梦想,连大佬都如此看好微商,普通的商家又有何理由看衰呢?
微商,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一个饱受争议的词了,喜欢他的人认为未来它将和pc端的淘宝平分秋色厌恶他的人会认为,微商必死,它违背了微信社交的天然属性,腾讯出手只是早晚的事。不管是看好还是唱衰,笔者认为现在盖棺定论还为时过早。既然大佬都看到了微信营销的商机,那说明至少在某个时间段里微商还会火一阵子。
为何要投资 “大V店”
“大V店”的定位是让妈妈和自媒体人轻松开店,为何将人群锁定在妈妈和自媒体上,通过分析和判断,笔者认为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瞄准了移动端的碎片化时间。移动互联网的第一大属性就是移动化和碎片化,对于微商来说,如何抓取用户的碎片化时间将是产品销售好坏的关键。 *** 作过微信公众账号的人都知道,瞄准某个时间段推送消息[转载:/],更容易达到理想的效果。与抓住节点时间不同,“大V店”抓住的是背后 *** 作的人,妈妈和自媒体群体有更多的自由时间来做这一事情。
第二、解决了微商的信用问题。既然叫“大V店”,那么首先一定是在某个行业或某个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其次有着自己的用户和粉丝。像微博大V一样,号召力和影响力成为决定用户是否购买的关键因素。俞敏洪他们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点,用大v的公信力来解决粉丝和用户对产品的质疑。这也是自媒体人微信变现的最佳方式。
第三、用人格来为品牌背书。既然解决了信用问题,那么下一步就应该是积累品牌。微信虽然不是一个营销工具,但却是一个很好的CRM客户关系管理。自媒体平台本身就是一个逐步积累粉丝的过程,变现的方式也只有通过把这些忠实的粉丝转化成潜在的客户。这和“大V店”的目的是不谋而合的。加上有人格为产品背书,品牌效应、口碑效应很快就可以做起来。
大V店面临的两大难题
尽管“大V”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解决了很多问题,但是依旧有两大难题亟需解决:
一是“V店”的流量哪里来。有人说,大V开店还需要担心流量吗?大凡做过微商的朋友都清楚,再有影响力的人也希望每天有不同的新人关注自己,买自己的产品。微信不同于微博,不是每个人都有韩寒、李开复那样的影响力,也不是每个人都有罗振宇、鬼脚七那样的专业度,微商里愿意为你买单的人十有八九是你熟悉的人。对于许多只能称为“买手”、“达人”来说,还得不断为他们输送流量。否则,“V店”也只能是一个空壳。
二是如何对用户进行有效管理。粉丝和用户的管理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在“大V店”上,基本上是用知名度和影响力来做用户沉淀。而这种沉淀是非常脆弱的,如果没有利益的驱动和好玩的东西很难留住这些粉丝[转载:/]。它与关注公众账号不同,可以和大V学习东西,分享干货。而“V店”纯属一个交易平台,而且很多妈妈、自媒体人根本搞不清该卖什么。在公众账号里大V还可以通过自媒体招聘的方式来变现,而在“V店”上很难做到这一点。
虽然大家都在热吵微商,认为微商将是大势所趋。但是云山雾罩的微商依旧让人扑朔迷离,口袋购物融资了3.5亿美元,京东购物入口又让人驻足观望。这一切的未知让无数商家失望又希望,于是人们不禁要问:
微商的未来在哪里
这一问题不光是商家们在问,微信开发者也在问,至于答案在哪里谁也不知道。微商会不会迎来春天笔者也不清楚,但是有两个问题微商们必须要清楚。
何谓微商?微商一词的兴起暂无官方定义,以微博、微信等各种自媒体为依托,不以地域为限制可实现在线支付的个体销售行为统称为微商。换句通俗的话来说,微商就是在你的微博微信上卖衣服卖包卖鞋子卖杂货的朋友。每谈及此,大家可谓苦不堪言、槽点满满,拿朋友圈来说,昔日好友整天在朋友圈卖着你根本用不上的商品,碍于面子不好拖黑,可看久了当真影响心情。尤其好友还来推销让你支持下生意,更是让我们的处境万分尴尬。于是一提微商就友尽的事也不乏于耳。那么问题来了,微商真的有未来么?
其实作为一个新的流量红口,微商的兴起也在理所应当之中。面对这么多的使用群体,只要合理利用,微商群体的兴盛也是有可能的。只不过问题在这个时候来了,面对自己的朋友圈,面对自己的关注群体,如何去做,做的时候着重点是什么,我想大家真的应该可以考虑下,毕竟微商要利用的资源其实有很多。
微商要善于利用圈子效应锁定潜在客户。从最普遍的微商困境来看微商的失败之处往往在于选对了平台却选错了对象。微信、QQ的确拥有巨大的流量资源,但是却并不等同于客户资源,毕竟需要购买商品的群体和你的朋友并不能完全重合,怎样正确筛选你的客户群是微商得以发展的前提。也就是说,我们要寻找需要我们产品的客户,这便需要圈子效应。那么什么是圈子效应呢,举个例子,脸上爱长痘痘的两个人更容易产生共同话题,也更容易结伴购买相关祛痘产品,所以反推来说,如果我们要进行祛痘产品的营销推广就要优先锁定有需要的群体,而这个群体的特征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客户的特征。为了避免对牛d琴的尴尬,利用圈子效应锁定潜在客户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效果。
微商要巧妙利用人际关系纽带,促进二次营销。微商的优势之处另一方面体现在微商和客户之间往往存在交易之外的关系,这就是为什么大家头疼于怎样拒绝微商的兜售的原因所在。简而言之,因为这层关系的存在,人们更倾向于购买微商销售的产品。但是,我们应该警醒的是,促成这单交易的绝不是仅仅的道义支持,而更是发自深层的信任感,试想如果你的产品质量差劲且售价高于同类,第二次交易将从何谈起呢?一锤子买卖自然能够带来短期盈利,却终不是长久之计,这样的微商难逃被拖黑的命运。所以,人际关系纽带是微商发展的资源,却更需要微商们小心经营用心维护。只有这样才能产生更多的忠实客户。
微商应依赖其他自媒体形成粉丝效应。既然微商依托于自媒体得以成活,反过来,自媒体也可以供给微商更多的资源。最为明显的例子就是知名博主在线营销周边产品。自媒体创作者利用自己积累的粉丝资源巧妙的转变成客户资源,进行相关范围内的产品营销可谓精明之至。比方说瘦身小组推广开来的瘦身精油往往比其他途径更具说服力,同道中人好评的产品通常更值得信赖。韩国辣妈郑多燕正是精深此道才推出了一系列 健身 *** 视频进行出售。这便是微商可以从自媒体平台借助的又一大优势:粉丝购买力。
微商会以何种形式存在: C2C或 B2C或两者并存
目前,微商分为两种流派,一种是以口袋购物为首的C2C流派另一种是以京东微店、微盟旺铺、口袋通微商城等国家队和微信第三方为主的B2C流派。他们都有各自的优势,口袋购物有强大的商家基础,京东微店有“国家队”作支撑第三方能聚合分散的社会化媒体流量。很难看出哪一方有明显的胜势。笔者认为,这两种形式都有可能存在,就像淘宝和天猫,不会因为任何一方的强大而另一方就衰亡。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未来移动电商(排除pc端)如何发展,腾讯一定是赢家。微商要么成于微信要么成于APP(目前只有APP+微信两种表现形式)。京东微店抢了B2C的生意(目前正在积极进军C2C),口袋购物抢了C2C的市场,无论怎么样,腾讯都有一种胜券在握的姿势,有钱就是任性,反正口袋购物和京东我都投了,左右押宝京东(微信),右手押宝口袋购物(APP)。
离开朋友圈微商怎么办
捆绑在微信上的微商,不免让人有些担忧。从目前来看,除了朋友圈之外似乎没有更多更好的 渠道 来进行品牌曝光。QQ空间已经过时,微博和微信又相互“掐架”,陌陌、易信活跃度直线下降,至于BBS、贴吧效果甚微。左思右想除了朋友圈似乎没有更好的营销通道,但是在朋友圈做推广营销,是一件极其冒险的事,稍有不慎,就会被官方“秒杀”。笔者认为微信应该既然想做电商又不想破坏朋友圈生态,就应该同朋友圈一起,并列开放一个“购物圈”的营销通道,否则不仅把用户作死,还会将自己置于不利之地。
总结
在还没有看到清晰的商业模式之前,微商们也只得走一步算一步了。至于那些“月入过万”、“日赚过千”的商家们而言,还能风光多久?随着社会化分销接踵而来,各大平台的“千商百战”,行业将面临新一轮洗牌,变革来临,迎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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