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恶俗营销,有哪些典型案例?

关于恶俗营销,有哪些典型案例?,第1张

恶俗营销的典型案例如下:

1、凤凰古城“偶遇节”

2014年8月,湖南凤凰古城在争议声中举办了一场为期三天的“偶遇节”。活动开幕前,举办方不断报道女神萝莉报名参与的盛况,诸如,“19岁‘翠翠’自曝渴望一场浪漫求婚”的报道也见诸网络。有评论称该活动为“恶俗营销”、“恶趣味”,网友更直言“偶遇节”其实就是“约炮节”、“艳遇节”。

2、大尺度脱衣事件

2014年9月,一段上海地铁二号线两妙龄女子“大尺度脱衣”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两女子脱到只剩内衣,一身着某洗涤公司广告衫的男子为女郎递衣物穿上。事后,有网友找出一则招聘20名地铁脱衣模特的启事,疑似与此事有关。

经查,该事件确为洗涤公司的营销炒作,连制止女孩脱衣的“正义”群众也是雇来的演员。9月28日,炒作公司向社会公开致歉。

3、“奶牛选美”比赛

2014年10月18日,素有中国北方农区奶牛“第一县”的山西省山阴县举行“奶牛选美”比赛。启动仪式开始后,8位身着比基尼的大胸模特作为“牛模”亮相现场。媒体和网友发出“到底是看人还是选牛”,以及质疑炒作的声音。

面对质疑,山阴县县长南志中称,自己宣传山阴奶牛的决心不会变,并澄清自己仪式结束后就离开了,并未与模特一起挤奶。

4、“裸体阅读”图片展

2014年10月底,南京一家书店在店内举办“裸体阅读”图片展。图片主角是两名长发裸体女子,她们在书店内“裸体阅读”,手里的书恰到好处地遮住了敏感部位。书店经营者说,搞这个活动是为了“以开放的心态,去除更多束缚,让灵魂更接近书籍”。

5、优衣库试衣间事件

2015年7月15日凌晨,几乎同时在网页,微信,微博,引爆了一场优衣库试衣间的事件。在营销学上来讲,蔓延速度2个小时破亿,其价值相当于给优衣库做了一个单日投放花费2000万的免费广告。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恶俗营销

本来准备天天坐着数钱的凤凰县领导,这几天却遭内外夹攻,搞得焦头烂额。

从4月10日起,原本免费的凤凰古城,要收148元门票了。古城收费,谁得益?谁受害?

显然,受益的,是收钱者。一方是经营古城的公司,一方是以土地入股的县政府;受害者,也有两方,一方是要掏钱买票进城的游客,另一方是生意大不如前的古城商户。问题就在于,古城收不收钱,收多少钱,是得益的两方说了算,而受害的两方毫无发言权,他们只有抗议的份儿。于是,凤凰先是被全国的媒体和网民痛批,接着,城内的商铺集体罢市并聚集抗议。

内外夹攻之下,凤凰县的领导坐不住了。或许,他们对“城外”的批评胆敢不闻不顾,但对“城内”的集体抗议,就不能不作出反应了。那么,他们是如何安抚城内商户的呢?副县长高湘文如是说:“请大家过段时间再看看,很多人不是在乎这个门票多少的。”不得不承认,相对于那些“短视”的客栈老板,县领导就是“站得高看得远”。不是吗?全国那么多著名景点,门票几倍十几倍地疯涨,就是没有挡住游客的脚步啊。或许,再过些时日,凤凰古城又会重现人头攒动的“景观”。

可是,政府能这么算账吗?

凤凰,有“中国最美丽小城”之誉,又出了大作家沈从文,因地处偏僻,古城风貌幸存。这些得天独厚的资源,都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文化遗产。对这份丰厚的遗产,今人坐享其成或是大肆挥霍,都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子孙。

历史上的凤凰,美名远扬。如今却名声不佳。一则,商业气息太浓,古城淳朴之风难寻;二则,拉客宰客现象严重,屡屡登上网友罗列的“旅游陷阱榜”。前两年,更是发生了19名游客被当地人围殴的恶性事件。事件发生后,凤凰古城旅游公司董事长叶文智演了回“变脸”,先是公开致歉,接着又骂游客“简直就是猪”。这样的凤凰,还配得上“中国最美丽”的称号吗?

对于古城乱象,政府难辞其咎。要说当地政府对此熟视无睹吧,似乎又冤枉了他们。这不,他们不是推出了收门票的“改进举措”吗?如果说,收了门票就能挡住人流,就能让古城少一些喧闹多一份静谧,那倒罢了。可是,人家高副县长明明说,游客是“不在乎门票”的。那么,我们只能理解为,收门票就是为了收钱。

这笔账,凤凰县政府看似算得很精。可是,他们恰恰忘记了两条,其一,凤凰古城这笔资产既不属于政府官员,也不属于旅游公司老板,而是属于全体人民;其二,对古城,政府只有管理保护的义务,却没有借机发财的权利。对于政府来说,管理不善,属缺位,圈地揽钱,属越位。政府如何才能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值得深思。

身负古城保护和改善民生双重责任的凤凰县政府,在算账时,千万别打错了算盘。 凤凰过去坐收市场自由的好处而不自知,没有意识到,依赖门票经济,相对而言,可能会越收越穷。

住湖南凤凰古城景区内的黄田,12日本想带女友回家见父母,却被挡在凤凰古城西门检票口。据报道,凤凰县常务副县长赵海峰表示,凤凰并不是不讲人情,“工作人员最后还是让那个女孩子进去了嘛”。规矩定了就该有其严肃性,但是黄田的事情属于个案。

带外地女友回家被索门票,凸现了凤凰古城收费最荒诞的一面。谁家没有外地的亲戚朋友,哪个商家又没有外地的客户,但是,凤凰古城收费却给这些正常的人际交往、商贸活动制造了障碍,限制了人们的行动和交易自由。这一政策带来的不便,是对人们基本权利的冒犯。

当地政府官员面对舆论质疑,不但毫无愧色,反而坚称“规矩定了就该有其严肃性”,可见其法治观念与公民权利意识之淡漠。

说实话,凤凰古城收费与古时强收“买路钱”无异。不过,劫匪、路霸至少还会说两句“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以表明其强收“买路钱”的合理性。凤凰古城不是当地政府修的,也不是地方政府的,他们连这点理由都摆不出来,却要让凤凰人的外地亲朋面临收费的可能,真是岂有此理。

推行这一政策,政府职能定位偏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凤凰古城收费事件激起轩然大波,说到底,是因为当地政府没明白“政府到底应该干什么”。

发展旅游业,地方政府不能定位于营利机构,参与市场,干预微观经济,而应该考虑整个行业的利益,注重市场管理,而不是成立公司直接从市场中谋利,更不应该动用权力以维护其收费的利益。

凤凰动不动就拿平遥等地方收费为其辩护。事实证明,这样的收费效果不佳,而且,限制了地方旅游经济的发展。平遥古城收费十多年,到2011年门票收入只有1.45亿元。此前,平遥古城一直亏损运营,收不抵支。当地官方数据显示,2011年以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总产值只有37.72亿元。这个规模相当于凤凰的一半。

凤凰古城收取门票,富了政府而穷了百姓。凤凰县政府不该与民争利,而应该藏富于民。

地方政府应该保证当地民众的各项权益和自由,在保护好古建筑的同时,依法维护好旅游市场的秩序。为了收取门票,而破坏了市场秩序,侵犯了公民的自由,是逆市场规律和政府职能行事,必然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凤凰古城收费可以说是政府越权、不依法行政的典型,违背了建设法治政府、简政放权的改革潮流,影响相当恶劣。有关方面应尽快介入调查,在公众面前,厘清其中的是非曲直。

“好女不嫁‘凤凰男’,因为每次上门都要钱。”这是4月14日,一句“横空出世”的网络流行语。让它两天内获得3000余条转发的动力,则是“中国最美小城”湖南湘西凤凰古城,被质疑了近一周的门票新政。

沈从文笔下的古镇凤凰正式由“边城”变成了“围城”。当地政府于3月中旬单方宣布:所有游客必须缴纳148元“进城费”才能入城,而此前,游客逛古城是免费的,只有参观9个特定景点才需交费。对凤凰本地居民来说,除了本人和直系亲属外,其他亲友“串门”也需交钱。

此门票新政一出,“后遗症”便迫不及待地迸发。

11日,古城内众多商户自发罢市抗议“进城费导致散客锐减”,被凤凰县官方定义为系“无证导游、拉客人员”组织、唆使;12日,凤凰县官方与100多家客栈老板座谈,副县长高湘文称,商户必须度过阵痛期,“很多人不在乎门票多少”;14日~15日,家住该景区的小伙儿黄田被曝出“想带女友回家见父母”被拦,因为检票人员认为“女友不在免票政策之内”。而凤凰县官方对此戏剧性一幕的回应是:正常,规矩定了就该严肃。

这几场“官民互动”的负效应,转化成数字更加直观。

据中青舆情监测室统计,6天内,关注凤凰古城“进城费”的日均新闻数,从1000余条攀升至2300余条。日均微博数量从1.2万条攀升至8.4万条,近50万网民参与讨论。截至发稿,凤凰古城“进城费”已发酵为当日最热舆情事件。而中青舆情监测室对1000条网民留言进行抽样分析后显示,对“进城费”一事持否定态度的,占到91.3%。

“本来是一起单纯的景区收费事件,最后却演变成了一部政府‘乱决策’和‘舆情回应失当’的反面教材。”网民“巴拉拉小魔仙_90771”的评论一针见血。

民意对舆情的贡献首先带点“娱乐精神”。

15日,“凤凰居民带外地女友回家被索票”一事,高居百度新闻热搜词第四位。不少网民调侃:“世界上最远的距离,莫过于见凤凰婆婆前须交148元门票”。另一部分的网民,则敏锐嗅到了调侃背后政府“拍脑瓜决策”的一面。“对凤凰这么一个‘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社区型景点来说,请问‘本地居民和直系亲属不要票’怎么执行?是凭方言,还是出示证件?凤凰人结婚是不是不摆酒席,因为宾客要买票进场?外地媳妇到凤凰过年,是不是要随身携带结婚证?”网民“万能阿曼_69416”反问。

在中青舆情监测室对900余条否定“进城费”网民意见的统计中,23.6%就指向政府决策的不科学,而“好女不嫁凤凰男”只调侃出了其不科学的一面。

在另一面,12日,面对众多商户的利益诉求,高湘文副县长又出雷语:“很多人不在乎门票多少。”此“拍脑瓜”论断一出,立即遭到现实和舆论双重“滑铁卢”。据凤凰县官方透露,收取“进城费”后4天内门票进账已达227万元。但是散客的票却只卖了200余张,游客人数降为2011年同期的38%。媒体披露,原本宾客满座的家庭旅馆,上周末的入住率亦不足五成,有的旅馆甚至上演“零入住”。“很多人不在乎门票多少”也引来新华社刊文质问:“统计数据显示,148元的门票接近湖南当地一个农民月纯收入的1/4。你说这样的门票价格,普通游客会不会在乎?”“门票多收‘三五斗’,游客量少了五六成,看似算得很精,却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媒体这样慨叹。

网民否定意见中,质疑凤凰县官方决策不公开、不透明的声音更大,占到32.8%。

“收费令”是否经过了听证程序?按照凤凰县副县长蔡龙的说法:凤凰古城门票由于是新定价格,而非涨价,故不需要听证。此言一出,立即引来“拍砖”无数。《旅行家杂志》官方微博发问:“景点收费本也无可置疑,只是收多少是合适的?收取的费用怎样合理分配?是还利于民,还是用于古城维护?这些都太模糊。”网民“耗儿女儿”也称:“我赞成适当收费和限制人数,以保护古城风貌。不能接受的,是模糊的收费流向,和政府傲慢的辩解态度。”网民“桀骜之风”则一声叹息:“对于收门票,若没有任何监督,到头来还是肥了‘看不见的手’……”

中青舆情监测室看到,网民不满的最大头,正来源于政府这双“看不见的手”。

15日,微博粉丝达65万的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袁裕来,以一条“政府有权出售城市?”的质疑微博,获得了12小时内转发上万次的响应。他质疑,凤凰县政府被曝和当地旅游公司合股成立景区服务公司,政府持股49%,旅游公司持股51%。“凤凰官方一意孤行强征‘进城费’,是在为公司上市做准备?”“政府不是凤凰古城的‘业主’,有什么权将凤凰私下交易支配和分割?”

令43.6%网民不满的,正是躲这场“公私合营”背后的东西——凤凰县官方是不是在罔顾政府职能,执意与民争利?

凤凰古城‘进城费’风波,终究是个利益分配的问题。”网民“天晴下雨”总结。泛美传媒中文网的官方微博则反问:“凭什么地方政府和私企成立一家公司,就能将一座古城圈占起来为己所用?即便当地政府走了所谓的程序,也难说体现了程序正义,更遑论实质正义。”在网民“雪润无痕”眼中,一个普通的景区收费事件能激起全国的民意反d,根本上是因为“美轮美奂的湘西人文古城,沦为政府挤压商户和居民生存空间、攫取游客的利益场。以收费求涅磐的凤凰,终将沦为被斩杀取卵的鸡。”

面对一个旅游资源,政府应有的职能是什么?这场舆论风波,终于将这一关键问题推出水面。

在网民“江南fm”看来,凤凰县“出售”城市的法理前提只有一个:“须经古城中全体居民和商户的表决同意,既然将整座古城打包营销,城内所有居民和商户都应享有营销收益的分配权。”

“政府应是市场监管者,不越位不缺位,才是现代政府应有的作为。湘西如画的边城不该承受如此喧嚣。政府职能的转变,期待凤凰涅槃。”在凤凰古城自己制造的这场“进城费”喧嚣中,《人民日报》的上述微博评论,显得格外语重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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