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渡人》——营销的盛宴

《摆渡人》——营销的盛宴,第1张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只是谈谈我对这本书的看法。

很早以前刚刚接触微信读书的时候,书友小六送了一本书,就是《摆渡人》。没过多久,书友木木也开始看,并在看完后向我吐了个槽。在这期间,我不断的看见各种关于《摆渡人》的宣传,在亚马逊、当当等购书平台上,也经常看见它出现在畅销榜。据宣传,它“一举摘得五项世界文学奖,版权销售33个国家,是令千万读者灵魂震颤的心灵治愈小说”,与“《追风筝的人》”媲美。于是,在得到赠书后的某个星期,我终于看完了这本畅销书,并在看完后向木木吐了个槽。

这本书在国内销量确实不错,豆瓣上的评价人数达到3.7万人以上。

宣传时经常提起的《追风筝的人》,在豆瓣上的评价人数是27万。

而另一本同样涉及死亡、爱与救赎的《维罗妮卡决定去死》,在豆瓣的评价人数不足万人。(这本书在豆瓣还有其他几个版本,加起来总评价人数也没有过万。)

我们再来看看被称为“美国豆瓣”的GOODREADS上,这几本书的评价人数:

《追风筝的人》评价人数188万,当之无愧的畅销书。

国内并不畅销的《维罗妮卡决定去死》有13万人评价。

而《摆渡人》,只有500多人评价。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到这个结论:《摆渡人》这本书,只是在国内被营销炒热,其实在国外并没有那么畅销呢?

翻过评价人数不谈。再来谈谈书的内容。

这本书与其说是灵魂救赎,不如说是青春文学更合适。

(这一段是剧透。)一位爹不亲娘不爱到学校被各种嘲笑的少女迪伦,遇到列车事故去世,遇到了她的灵魂摆渡人。在到达彼岸之前,需要经过一片荒原。荒原徘徊着抓灵魂的恶魔,这些恶魔不敢出现在阳光下,也不敢进入安全屋。所以,灵魂要在摆渡人的带领下,经过一个一个的安全屋,最后抵达彼岸。少女迪伦在这个过程中,爱上了她的摆渡人崔斯坦。幸运的是,崔斯坦也爱她。当她跨过荒原却发现崔斯坦无法过来时,她毅然的回到荒原,找到崔斯坦,并把他带回人间(什么?!还有这种 *** 作?!)。这就是故事的梗概了。

对于孩子来说,死亡的话题可能显得沉重。对于成年人来说,青春纯爱小说又太稚嫩。谈死亡与救赎,关于荒原恶魔的描述又太单薄。谈爱,迪伦的勇气和崔斯坦的爱又发生的毫无征兆。谈灵魂,算了,我都不知道哪里有对灵魂的描述,这篇故事,只是把普通的爱情故事换了个场景设定和身份设定。讲治愈不如同期畅销书《解忧杂货铺》和《岛上书店》,讲爱与救赎不如《追风筝的人》和《维罗妮卡决定去死》,对青春爱情的描述,唉,不如看看网络小说。《微微一笑很倾城》和《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都不错啊。

综上,推荐阅读指数:★★★☆☆

初识鲍勃·迪伦

我第一次听到鲍勃·迪伦这个名字,是在1963年秋天的一个沉闷的傍晚。和任何平常的一天一样,我放学回家,打开收音机,收听欧洲1台(Europe 1)的音乐节目。主持人丹尼尔·菲力帕契(Daniel Filipacchi)除了当时法国流行的R&B耶-耶风音乐之外,也时常播放美国排行榜上的热门单曲。在那个时代,美国发行的唱片要过好几个月才能传播到法国。每一季度,菲力帕契都要远赴大洋彼岸的美利坚大采购,回到法国时行李箱满载着全美时下最受欢迎的唱片:Dion、Chris Montez、Little Eva。电台播出的歌曲片段很短,从来不超过两分钟,在短短的两分钟里,歌唱了无数喜出望外的故事、朝三暮四的姑娘和少年人的爱情。从音乐的角度来说,这些歌曲有些像是经过改良的黑人音乐。

那一天,我一边喝着热巧克力,一边漫不经心地听着SLC的歌曲。忽然间,某种闻所未闻的旋律在我耳边响起,与以往听过的任何一种音乐都不同。 没有拖沓的节奏,没有女声合唱,没有响指伴奏,而是一副精致的声线,精致得甚至有几分苍老,人声与吉他和弦巧妙地融为一体,中间点缀着口琴声。 这歌声喑哑,忧伤而坚定,就这样在我完全始料未及的瞬间,彻底击中了我的心灵。这首歌播放的时间比平日里那些歌曲要长一些,在音乐渐近尾声的时候,菲力帕契介绍了这首歌的歌名和表演者。歌曲名叫《别犹豫,没关系》(Don’t think twice, it’s all right),歌手是鲍勃·迪伦。从那一天起,我开始不断了解关于这个陌生歌手的一切。我和当时高中的同学们谈起这个人,他们已经带领我领略介绍了不少摇滚先锋的魅力:Eddie Cochran、Buddy Holly、Chuck Berry等等,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人听说过鲍勃·迪伦。于是我只好日复一日地等待,盼望广播里再次播放那首歌。什么也没等到。

那时的美国完全是另外一个世界,几乎像月球一样遥远,很少有人有机会真正踏上美利坚的土地。我对美国的所有了解都是通过音乐、电影(尤其是西部片)和电视节目获得的。在我眼中,那是一片新潮而摩登、开放而欢乐的土地,与六十年代戴高乐时期阴沉无趣的法国截然不同。我对美国着了迷。我在书桌前的墙面上挂了一张巨大的美国地图。美利坚合众国五十多个州的名字我全都熟稔于心,这些名字令我心驰神往:蒙大拿州,爱达荷州,俄克拉荷马州,南达科他州,等等……我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处报刊亭,在哪里可以买到美国出版的报刊杂志。在纽约时报上,我发现了一篇关于鲍勃·迪伦的短文。配文照片上是一位面色红润的年轻男子,与他的声音给人的印象完全相反,他穿着牛仔裤,格子衬衫和麂皮夹克。那篇短文将他写得好像一位垮掉分子,那时我还不太明白这个词的含义。文中还提到了他在几个月前发行的一张专辑:《放任自流的鲍勃·迪伦》(The Freewheelin’ Bob Dylan)。

走近鲍勃·迪伦

我完全不知道该去哪里买这张专辑。幸运的是,我的一位表姐正巧在缅因大学读书。我写信拜托她给我寄一张唱片来。几个星期之后,这张珍贵的黑胶唱片乘船漂洋过海,终于送到了我的手中。在把唱片放上唱机之前,我对着专辑封面的照片仔细看了很久。一个长发女孩挽着迪伦的胳膊靠在他身边,迪伦在寒冷的空气中微微耸肩,穿着靴子走在白雪皑皑的纽约街头。单单这张照片本身便承载着某种自由的气质。这种自由的理念贯穿了专辑中所有的歌曲。我在这张专辑中再次领略到了第一次在电台听到那首歌的感觉,那种震撼比当初还要强烈十倍。

在随后的几周甚至几个月里, 我每时每刻都在听迪伦的歌:早上起床时,出门上学前,放学回来的晚上。 我只能听懂大概四分之一的歌词,不过我可以感觉到,他在歌声里讲述了某种此前任何人都没有向我揭示过的真理。为了理解他的歌词,我开始认真学习英语,甚至成了班级英语课上的第一名。我花了整整好几天时间破译那些歌词,甚至不惜冒着划伤唱片的风险,无数次抬起唱针,放在两条纹路之间,不断重复播放某一片段,生怕漏掉一个单词。

与此同时,我也持续关注着美国的报刊杂志,搜寻着那个已经被我奉为偶像的人的讯息。在某一篇杂志采访中,迪伦讲述了他漂泊的青春时代,他的赋格曲,他搭便车横穿美国的经历。我也想追随他的脚步,走他走过的路。后来我才知道,这一切都是他信口编造的,他的真名叫做罗伯特·齐默尔曼(RobertZimmerman),来自一个美国中西部的犹太裔家庭。我喜欢迪伦身上那股子自由和叛逆的劲头,那种笑看一切的气质,那种以旁观者的姿态描述芸芸众生蝇营狗苟的方式,那种精准残酷的幽默感,他那颠覆性的活力,对当权者的伪善和邪恶的激进批判,以及要将“战争之王”送上断头台的气概。 我爱他的抒情方式,他对穷人和受压迫者的同情。他并不想改变这个世界,我甚至不知道他是否相信这世界还能有什么改变。 他只是不愿意与一个充斥着不公和苦难的世界同流合污。 他袖手旁观,他静静等待。我也决定这么做。

从我发现迪伦到他的唱片开始发行法国版,中间隔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他在美国从一位籍籍无名的音乐人成为了声名远扬的歌手,但对于法国人来说,他仍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当时班上的同学问我爱听什么音乐,我提到了鲍勃·迪伦的名字,我至今还记得同学脸上惊讶的表情。后来我的表姐回到了法国,我必须找到其他办法去购买大西洋彼岸的唱片。他每年都会推出新的作品。

那时我还在孔多塞高中读书,幸运的是,距离学校不远的巴黎圣拉扎尔车站(Saint-Lazare)附近有一家唱片店,就在掷铁饼者标志那里,这家店里出售海外进口的唱片。

只要一从美国报纸上看到迪伦发行新专辑的消息——在那段日子里,他一共出了三张专辑——便匆匆跑到掷铁饼者那里去下单。我所有的零用钱都花在了这上面。唱片需要两个月才能到货,有时甚至更长。我每星期都跑去店里看看,唱片来了没有。我直到今天都记得店家告诉我新唱片刚刚到货时那份激动的心情。我掏出60法郎——一笔巨款——抱着唱片跑回家听。回到家里,我先是好好欣赏封面,仔细阅读背面的歌曲列表,想象着聆听时的乐趣。迪伦的歌从没让我失望过。每首歌曲都让我如痴如醉。任何音乐都无法像迪伦的歌那样,让我在第一次聆听时感受到那样的情绪触动。第一次独自一人在自己的房间里听《没关系,妈妈》(It’sAlright, Ma),那已是五十年前的事,却依然恍如昨日。

我在青少年时期对迪伦的迷恋还要持续好几年的时间。我不仅为了读懂他的歌词而刻苦学习英语,还为了能够亲自演唱他的歌曲而开始学吉他。1968年8月,在作为仓库管理员打了一个月的工以后,我终于攒够钱去了纽约。我走在格林威治村的街道上,寻找迪伦曾和他的女朋友苏珊·罗托洛(Suze Rotolo)为《放任自流的鲍勃·迪伦》(The Freewheelin’ Bob Dylan)拍摄封面照片的地方。尽管才过了五年,我却觉得那一幕已经成为了尘埃落定的昔日时光。鲍勃·迪伦离开这片街区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1966年摩托车事故发生后,他几乎从公众视线中消失了。我试图寻找那些可能认识他的人。他们也消失了,除了民俗中心的负责人伊兹·扬(Izzy Young),正是此人在七年前筹办了鲍勃·迪伦最初的几场演唱会。扬热情地接待了我,因为在他看来,来自法国的我带来了1968年五月革命的光环。我们聊起了迪伦的事,他向我讲述了这个来自明尼苏达州的少年时如何在1961年冬季的一天来到他家的故事。我还在民俗中心买了把马丁00-18,迪伦在录制《John Wesley Harding》时d的就是这一款吉他。

书写鲍勃·迪伦

已经过去了近半个世纪,我一直留着这把吉他,但是那段看起来一切充满可能、洋溢着青春朝气的黄金时代却是一去不复返。在此后的人生里,我们经历了无数悲欢离合。鲍勃·迪伦不再是为我指引人生方向的灯塔,但是这么多年来,他始终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是一面镜子,透过他的音乐,我总是可以看到当年那个刚刚迈进成人世界的自己。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再听迪伦的歌,但他始终在那里,在过往的阴影中,随时准备着昨日重现。我明白,鲍勃·迪伦之于我,绝不仅仅是一段回忆。实际上,从1966年开始,迪伦自己也面临着艰难困境,在他的盛名达到顶峰的那一年,他也差一点意外丧命,他必须向自己和世界证明,他作为艺术家的生命并没有结束,他必须超越自己之前已经创造的传奇。

当鲍勃·迪伦奋力摆脱过去的包袱时,我也开始执笔谋生,成为了一名记者兼作家。说来奇怪,我从来没有写过关于迪伦的文章。关于迪伦,总是有太多触及我灵魂隐秘深处的东西。2014年,当我刚刚与我的朋友雅克·瓦萨勒(Jacques Vassal)共同出版了一本关于莱昂纳德·科恩(Leonard Cohen)的书,我的编辑建议我再写一本关于迪伦的书。对此,我的第一反应是:“还有什么可写的?”我上网查了一下,各种语言加在一起,有超过三百本关于鲍勃·迪伦的书。我大致读了一些,有的非常精彩,有的则寡淡无味。但我没有在任何一本中看到我眼中的那个迪伦。 这样看来,也许时机真的到了,我应该写一写这个深刻影响了我的人生的人。

鲍勃·迪伦就像是我的兄弟。 在某些时刻,我觉得自己和他是那样相像,就算不认识他本人,至少也了解他的思想。因此, 我希望这本书能够让读者感到“发自内心”。 所有关于他的事实都已是众所周知,我需要进行梳理和调整,将他内心深处的真实自我展现在读者面前。 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好办法就是抛开传统的传记写法,转而从他的作品以及他本人对作品的评价入手。 于是我重听了他所有的歌曲——自1961年以来,他已经发行了超过五百首歌。我拿着笔,阅读最早几张唱片背后的歌词诗,把它们翻译成法语,此前还从未有人这样做过。与此同时,我还做起了档案整理的工作,重新阅读了迪伦艺术生涯中接受的大量采访,包括乔纳森·科特(Jonathan Cott)在《鲍勃·迪伦访谈录》(Dylan par Dylan)中收录的内容。此外,我还从罗伯特·谢尔顿(Robert Shelton)的著作中汲取了很多资料,谢尔顿是第一个为鲍勃·迪伦写传记的作家,也是他亲近的人之一。我将自己对迪伦的认识与最了解他的那些人进行比对分析,尤其是《滚石杂志》(Rolling Stone)记者格雷尔·马库斯(Greil Marcus)的记述。当然,我还反复研读了鲍勃·迪伦的自传《像一块滚石》(又译《编年史》),这本书的文学性毋庸置疑,但部分事实的可靠性值得商榷,在回忆录中,迪伦谈到了过去的某些片段,也谈到了身为艺术创作者的疑惑。

像拍摄电影一样,经过取景、拍摄和剪辑,所有这些资源最终汇聚成一副艺术家的肖像,在我看来基本实现了我写作的初衷。与此同时,在写作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也理解了一些当初并不明白的事情。六十年代初离开中西部乡镇踏上纽约漂流之旅的年轻人,七十年代的摇滚明星,八十年代的“耶稣怪物”,2015年在七十四岁高龄发布整整一张专辑向弗兰克·辛纳屈(Frank Sinatra)致敬的睿智老人——这些形象之间究竟有什么共同点呢?2015年10月,我在巴黎体育馆(Palaisdes Sports)找到了答案,那是鲍勃·迪伦“不散的筵席”巡回演出(NeverEnding Tour)巴黎站的举办地点。许多几十年前煊赫一时的著名歌手在几十年后的今天举办演唱会时,往往会以怀旧作为基调,大部分乐迷也是这样期待的。我原以为迪伦的演出大概也是如此。然而,那天晚上演奏的二十多首歌曲中只有三首是迪伦六七十年代的作品。在那一瞬间,我猛然意识到,直到今天,迪伦从来改变他一贯的那种极具贵族气质的行为准则: 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取悦自己。 他从不试图取悦任何人,永远拒绝随大流,永远以艺术家的眼光选择他认为最好的做法。 从一开始,他从来都只追随自己的赤子之心,或许正是这种追求让我们着迷,让我们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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