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怎么计税?个税师(1+x个税计算)证书初级大概要考哪些知识?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怎么计税?个税师(1+x个税计算)证书初级大概要考哪些知识?,第1张

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保险营销员),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1-20%) -展业成本-附加税费√ 展业成本计算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即:展业成本=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1-20%)×25%√ 附加税费计算按照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月佣金收入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保险代理人的佣金也是要交税的。

2021保险业务员佣金怎样缴纳个税:确定收入额。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缴纳增值税后还需缴纳相应的附加税。在计算个税时,收入额=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1-20%)。

实际工作中,保险营销员为了推销业务、招揽客户及维护客户关系会发生一定的费用开支,这些成本被称为“展业成本”,可以在计算个税前扣除,金额无需自己计算,直接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因此计税收入额=收入额-展业成本-附加税。

不同于一般劳务报酬的预缴方式,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收入采用的是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税额。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计税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暂不减去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汇算清缴时,再将本年计税收入并入综合所得重新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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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所以,保险代理人取得佣金收入,应当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而不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的比例加成预扣法。在具体计算时,以该纳税人截至当期在单位从业月份的累计收入额减除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比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不再预扣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而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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