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销是不是诈骗

会销是不是诈骗,第1张

法律分析:如果涉及钱财就是诈骗,属于违法犯罪。如果只涉及感情,所谓骗感情而不骗财的话,只属于道德范畴,构不成违法犯罪。如果组织领导传销的,骗取传销参与者财物的,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就会构成组织传销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全国老龄委的统计数字,我国老年人已突破了两个亿,如今有很多保健品公司悄悄盯上了老年人这个消费群体。

保健品行业更多的沦为了营销产业,普遍存在着欺骗老年人的行为。

保健品人员用讲座、开会等等这些会销的形式,诱骗老年人掏钱,甚至是倾家荡产的来买保健品。

这种“会销”实际上就是赤裸裸的“是一场“煽情苦肉戏”。

为什么保健品行业要采取这样的营销方式,

而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一、“会销”套路五步走

1.“收单”

销售人员利用老年人怕死、爱占便宜,想得多,喜欢被人忽悠、被人骗,喜欢听好话的这样一种心理,进行销售。

例如:销售人员用送鸡蛋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屡试不爽。他们不是一次性给:

第一天,给10个;

第二天必须带人来,领20个;

第三天给你30个,

第四次给你40个,

100个鸡蛋分四次给。

他们利用大数据的方式进行过市场调研,送鸡蛋是性价比最高的方式。

但凡一个顾客做成功转换,中间的差价绝对能赚得回来。

通过送礼品,从而获得了老人的联系方式,就算完成了收单。

2.“做客情”

接下来就与老人拉拢感情,建立信任,摸清老人身体和家庭状况。

打好“温情牌”第一个沟通的时候,一定要学会寒暄,注意与老人的聊天方式。

避免聊到疾病、家庭、职业,势必会让老人产生防备心理。

可以聊一些日常的琐事,当谈到老人的孙子孙女还有他们当年辉煌事迹的时候,往往就会收不住。

而作为销售人员来讲,他们只需要听那些有用的。

例如:给老年人发一本书,给他们一张试卷,然后到顾客家里去做,一边做就一边跟他们讲,是给他们宣讲这个产品的知识了。

可见,一个产品能不能卖得出去,不是在于这个产品的好和坏,而是 靠督导,靠业务员 。

3.“洗单”

与老人建立了感情,摸清了家底,还要淘汰那些没有购买欲望的老人。

例如:销售人员会做家访,他们有 “四有”

家访时,还要学会从老人嘴里套出老人每月收入来。

还要善于观察老人家里的细节,主要看老人家里茶几卧室床头柜及电视柜上放多少药。

销售人员为了剔除那些垃圾顾客,往往会经一道转化。

例如:主持人会让顾客先办一张会员卡,10块钱。

若是连10块钱都不肯花,那后面这批顾客肯定不会买后续公司的价格昂贵的产品。

经历了“收单”“做客情”“洗单”三个环节,剩下的老人就成了会议营销的直接目标。

为了让老人能多带钱来参会,销售人员可谓是煞费苦心。

例如:“摇奖游戏”现场摇出两个数字,只要与老人所带的百元大钞号码后两位相符,就可以得到奖励。

最高奖项为3元钱的一瓶醋,最低是价值四角钱的手串。

为了拿到奖品,有的老人带了几千元,甚至上万元来到会场。

4.“健康讲座”

健康讲座与销售产品没有任何关系。

而所谓的讲师也都是大有名头的 “专家”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 。

实际上,是打着专家名人的牌子,忽悠老人,虚有其名。

他们很厉害,每次的讲座都不带重复句的,是经过上千场会议练出来的,他们讲的是一种 模式 。

5.“卖产品”

经过健康讲座的洗脑后,就到了会议营销最关键的一步就是 “卖产品” !

取得了老人信任的所谓专家,为老人看病问诊,专家只简单为老人看了一下舌头,就知道他得了什么病。

说肠胃有问题、血糖有问题、血压也不稳,血脂也不行。

其实,奥秘就在销售人员之前做过的客情资料。

销售人员会提前把顾客的资料和病史等,提前交给所谓的专家。

攻单快的只要几分钟,一针见血。慢的,要很久。

经过这一系列精心设计,参加会议的老人心甘情愿的掏出带来的现金,购买他们认为能够消除他们病痛的产品。

在会议营销的蛊惑下,一些没有消费能力的老人,为了能够买到这些产品,不惜从银行贷款。

会销会采取 “两天宣讲,一天攻单”的模式,讲师会多讲子女不孝,挑拨离间。

令老人买完产品回家后,与子女发生冲突,还不知道自己已被骗。

那些保健品,真的这么好吗,有的保健品 “产品无批号,无神奇功效” 其中利润可想而知。

二、保健品的实质

如同顾客所说:“保健品吃又吃不死,但也没什么用”。

保健品其实就是一种食品,不可能治病的。

他说,我虽然不是药品,但比药品还要好。

我无病防病,有病治病,包治百病。

我比食品还食品,我比药品还药品。

谁的优点我都占了,谁的缺点我都不沾。

在“虚假宣传”引导下,保健品作为一个道具,是包装出来的一个骗局。

这种诈骗是运用了完全市场化的手段,貌似是一种公平的或合理的交易。

但实际上背后有它的精心策划及一环套一环的套路诱使人做出一种非理性的决策,从而调入它的骗局之中。

三、我们应采取的措施

国家对于保健食品这块,没有相关定价机制,对这样一个价格上的监管管制的一个缺失或空白,为他们行骗提供了空间,提供了便利。

销售人员在骗取老人的一种感情,之后就骗了他们的钱。

国家在事前放松了管制,事中就要加强监测。

既然宽进来,就要严管。

国家没有相应的一对一的法规来对你的边缘行为绳之以法,他们就是在打擦边球。

保健品不是药,也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更不是多多益善。

若真是市场需求大,为什么网上买不到?药店也没得卖?

半地下的经营模式,使保健品营销环节中的欺诈行为变得更为隐蔽,因为它营造了巨大的暴力空间。

真正的好东西,不会只能在地下或者暗处出售。我们应该在正规渠道购买,并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保健品。

或者去社区医院问大夫,也省事、省钱、省心。

最后,对于保健品公司从里到外唬人的行为,老人应该自己多了解防病保健的科学知识,这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还有他们虚情假意蒙人的行为,做儿女的应该多尽孝心,给予老人无微不至的关怀和不厌其烦的耐心。

这,才是老人最好的保健品。

一个职场菜鸟:做保健品销售,学到的那些事

这是我去年写过的一篇文章。刚开始做这个的时候觉得挺好的,没什么问题。

不过在经历了后续所发生的一些事情后,我的想法有了改观。

其实,就两个字“套路”而已。

END

诈骗罪需要三千元及以上可以判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近日从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公安局获悉,经连续追击,该县警方破获一起“七天会销”诈骗案,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已向51名被骗老人退还全部赃款95400元。

65岁的朱某家住公安县杨家厂镇青吉村,去年她丈夫治疗肝癌花了一大笔钱,家庭贫困。为照顾老两口,村里将他们列为“精准扶贫”对象,每月发放300元低保金。

2016年7月初,朱某听说杨家厂镇有人做产品推广,去现场听课就能免费领取礼品。7月3日,她来到镇上的宜家人宾馆,果然领到10个鸡蛋。现场7名青年男女自称来自江苏谣梦纺织品有限公司,他们说只要老人帮忙宣传该公司生产的驼绒被,以后每天都有礼品相送。

推广活动清晨6点开始,7点结束,随后几日,朱某约上同村老人,步行5里路,赶到宾馆二楼听课。在领到两包面条和一小瓶白酒后,现场400余名老人被告知,缴纳100元押金,免费领取一个艾灸枕头,100元隔日退还。

在一步步引诱下,主办方推出了“包治百病”的驼绒被,7月7日,朱某等51名老人每人掏出1800元,背回驼绒被。

次日,老人们拿着押金条,却发现推广处人去楼空。“坏了,被骗了。”朱某意识到情况不妙,可有些老人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此前对他们关怀备至的推广人员还会回来。直到7月12日,认领了两床驼绒被的贫困户曾某带着农药瓶,在宾馆自杀未遂。

接到报警,公安县公安局杨家厂镇派出所副所长张龙带领民警赶到宾馆救下曾某,一起典型的“七天会销”诈骗案浮出水面。

办案民警称,此类诈骗多采用免费发放礼品为噱头,吸引中老年人缴纳保证金领取奖品,并以隔天返还现金为诱饵,获取大量现金后卷款潜逃,在各地农村、乡镇比较活跃。

案件涉及51名老人,其中多数家境贫困,不少人吃着低保,有人缴纳的押金还是找亲朋借的。

嫌疑人已逃离5天,缺少有效线索,民警根据嫌疑人驾驶的车辆,调阅公路、卡口、高速等数十个摄像头的海量视频监控溯源倒查。最终,民警追踪到7人居住过的荆州某旅馆。通过比对。确定吴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并通过缜密侦查,发现部分嫌疑人经常在江苏泰州、兴化等地活动。

2016年9月26日。专案组兵分六路,在泰州、兴化两地警方支持下,一举抓获吴某、朱某某、陆某某等3名嫌疑人。随后。朱某某、刘某、戴某等嫌疑人也相继自首或落网。

经审讯,6名嫌疑人交代了以交押金免费试用驼绒被为名,骗得51名老人95400元的不法事实。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资料:凤凰网-湖北公安打掉“七天会销”诈骗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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