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营销(TMK)是通过使用电话,来实现有计划、有组织并且高效率地扩大顾客群、提高顾客满意度、维护老顾客等市场行为的手法,现代管理学认为电话营销决不等于随机的打出大量电话,靠碰运气去推销出几样产品。
电话销售营销从业人员的主要工作主要有以下:
1、制定电话销售计划,掌握电话销售技巧,积极开拓市场,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
2、电话回访客户,维护好与客户之间的良好关系,促进公司与客户的长期合作;
3、热情解答客户咨询,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维护公司形象;
4、详细记录客户信息,并及时把相关信息反馈给主管领导或相关部门;
5、参与各种销售会议,并坚决执行会议决定;
6、认真执行公司的各种销售政策、制度和规范,以及按程序办事;
7、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工作,保持工作与各部门的顺畅衔接;
8、讲究团队合作精神,与同事相互支持、互相帮助、共同进步,杜绝我行我素等不良行为。
扩展资料:
电话营销作用:
1、提高效率:在电话销售过程中,可以充分结合呼叫中心系统进行管理,呼叫中心员工工作时间及现场相对集中,管理人员可以通过QM(质量监控)有效监控员工的工作状态,控制员工情绪,提高座席的利用效率。
2、行销公司无法监控员工外出时的工作情况和效率及每通电话的沟通质量,多数公司单凭业绩来决定员工的优劣。
3、很多的从事传统电话销售的公司,电话销售仅起到资源挖掘的功能,更多的时候销售代表需要上门拜访客户才可能成交产品。比如,从事电子商务或者教育培训的公司,大多数销售代表要与意向客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4、试计算一下,一个销售代表在深圳这样的城市,一天最多可以面对面地见到4-8个客户,而且需要事先约定。在深圳公交车的成本一般在往返5-8元。加上不可预测的费用,比如饮料费、餐饮费等,平均我们每个业务员一天的成本在20-60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话营销
第一条 为了便于邮电通信企业职工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地从事通信服务工作,执行通信任务,便于社会识别,显示邮电职工良好的仪表和精神面貌,促进邮电通信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统一着装的有关规定,结合邮电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邮电系统通信企业。第三条 邮电通信企业职工所配发的标志服装,统称为邮电服。邮电服着装管理实行“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定点制发、规范着装”的原则。第四条 邮电服的着装范围为邮电通信企业生产人员、生产组织人员、生产检查管理人员、生产辅助作业人员。下列人员不准发放邮电服:(一)离休、退休人员;
(二)配发公安服、经济警察服、保安服的人员;
(三)邮电宾馆、大厦、公寓、招待所配发服务服的人员;
(四)非投递、营业工种的短期合同工。第五条 邮电服的着装标准:
(一)投递员、乡邮员、邮运汽车驾驶员、邮电通信营销人员和用户电信终端设备维修人员,配备邮电服标准如下:
1.春秋装两套(寒冷地区可按春秋装、冬装各一套配发);
2.夏装一套(短袖上衣一件,裤子一条);
3.帽子一顶(男式为大沿帽,女式为制服帽);
4.长袖衬衣一件、领带一条。
每三年换装一次,一次着装费用为784元,年人均费用标准为261元。
(二)窗口营业人员配备邮电服标准如下:
1.春秋装两套(寒冷地区可按春秋装、冬装各一套配发);
2.夏装一套(短袖上衣一件,裤子一条);
3.长袖衬衣一件,领带一条。
每四年换装一次,一次着装费用为784元,年人均费用标准为196元。
(三)押运员、邮件交换(接发)员配备邮电服标准如下:
1.春秋装两套(寒冷地区可按春秋装、冬装各一套配发);
2.夏装一套(短袖上衣一件,裤子一条);
3.大沿帽一顶;
4.长袖衬衣一件、领带一条。
每五年换装一次,一次着装费用为784元,年人均费用标准为157元。
(四)其他人员配备邮电服标准如下:
1.春秋装一套(上衣一件,裤子一条);
2.夏装一套(短袖上衣一件,裤子一条);
3.长袖衬衣一件。
每五年换装一次,一次着装费用为399元,年人均费用标准为79.8元。第六条 邮电服的颜色和式样
(一)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三款所列人员的邮电服春秋装、冬装和帽子的颜色为墨绿色;夏装的上衣颜色为浅色,裤子(女装为裙子)为墨绿色;衬衣为白色;邮电服式样为国际标准猎装。
(二)本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第四款所列人员的邮电服颜色和式样,由各省(区、市)局根据本单位和本地区的特点自行确定,但必须保持全省(区、市)局的统一。第七条 邮电服的收费标准:对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三款所列人员免费发放;对第二款所列人员收取料费的30%;对其余人员收取料费的40%。第八条 邮电服的管理
(一)各省(区、市)局要根据本规定制定各自的实施细则并报部备案,要加强对邮电服的管理,确保邮电着装规范、统一。
(二)邮电服是邮电通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的一种标志。邮电职工必须按规定着装,做到整洁、配套。
(三)墨绿色的邮电服面料、邮电服、大沿帽,邮电帽徽、邮电钮扣和邮电徽章,由邮电部统一招标、定点生产。其他颜色的邮电服由各邮电管理局统一管理、制作和发放。
(四)墨绿色邮电服不准外借、改色、改制和变卖。
(五)本规定所确定的邮电服费用标准是根据1995年的制装费用而定;今后物价变化,部劳动工资司将适时调整费用标准。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属邮电部劳动工资司。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邮电服的规定同时废止。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