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谈IP营销,就拿金庸老先生的小说《神雕侠侣》来讲,《神雕侠侣》小说从80年代开始授权给各个导演去拍各类影视剧后,每一版演绎的杨过和小龙女都会有大量的人去评判,去谈论,去争论谁是自己心目中最接近小龙女的演员,哪一版的杨过最帅,哪一版的坏人演得最坏等等。也正是大家的讨论和评判的传播中,带动了新一轮的信息扩散,从而吸引更多的人去看,去参与讨论;粉丝的讨论、争论、观点这些信息的传播促成了一部影视剧的成功。才会吸引更多的商家参与成功影视剧的借势营销。
所以我认为先有了具备一定影响力的成功的IP后,才能有所谓的借势营销。那么,借势营销和IP营销的区别在哪呢?
大多数的借势营销是单纯的注意力覆盖;而ip的授权营销则是情感上的共鸣和认同,一方面继续传播着文化品牌的内涵和价值,另一方面则不断的给文化品牌赋予新的内涵和价值。所以,如果你真的问我IP营销是借势营销吗?我会告诉虽然他们之间有很多共通之处,但是追根究底却是有着本质的不同。
IP营销有两种:一种是跨界IP营销,一种是品牌IP营销。前者主要针对大致相同的消费群体做爆炸营销,短时间的赢得巨额用户流量;后者是以品牌本身的消费群体为主,通过持续,不间断的内容、情感、情怀,趣味等品牌输出吸引并深度黏合用户,吸水长流的获得长期用户流量。IP营销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比如,褚橙的代言人就是它的创始人褚时健,褚橙的策划团队用了一系列报道来完成产品的IP化转变,最终把“褚橙”演绎成精神符号;同样,乔布斯的极致精神,让大家对苹果手机趋之若鹜;喝杯丧茶,一杯“呵呵哒”为自己的碌碌无为干杯;啜口小酒,江小白在那深情地说,陪你去走最远的路,是我最深的套路……这些就是典型的IP营销的玩法品牌IP就是一种口碑营销的新模式。品牌化是工业化时代的产物,而IP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IP化有更多的折射的是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或哲学层面的含义,它最终要和人们产生文化与情感上的共鸣。
对于品牌来讲,IP化是品牌打造的一种新的工具或者说方法论,当品牌为自身塑造鲜明的人格,通过内容与用户持续进行有价值的互动,并赢得越来越多用户的喜爱和追捧,这时品牌就变成了IP。不是所有品牌都是IP,但品牌可以打造成为IP,因此IP是品牌进化的高级阶段。
任何内容、任何事物皆可成为IP,比如一个价值观、一个人格,它的终极目标是追求价值和文化的认同,可以跨形态、跨时代、跨行业。
1、IP是承载故事(内容)、知识产权的符号,品牌是承载价值的符号(看得见的产品、享受得到的效用和支撑价值的科技)。
其实,故事、人格、让人一见钟情,一见如故,本身体现的就是价值,没有价值的共鸣,就没有什么IP和品牌。
2、品牌思维基于理性,IP思维基于感性。
追求相映成趣,才能皆大欢喜;剑走偏锋,则可能劳民伤财。两种思维需要的是平衡和权重,而不是排斥和否定。
不同行业、不同市场有不同的满足方式和营销逻辑,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用特殊性排斥普遍性,是自毁根基。
3、品牌营销(强大品牌)使得更广泛的顾客超越目标顾客对品牌形成追捧。品牌之所以强大,表现在让购买能力不足者心生向往;IP营销(超级IP)虽然受众狂热,但有时也画地为牢。
消费是经济的引擎,消费是生活的支柱,但如果寄希望于把目标顾客粉丝化,企业和目标顾客都会很累。营销应该创造美好,走向美好,而不是把消费引向狂热、宗教和跪舔。内容营销是手段,不是中心和重心。
4、品牌营销有界,IP营销也有界。
用IP营销的经典案例可以解释一切,但它却解决不了一切。即便是在文化娱乐产业,IP营销者也已经“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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