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渠道的主要职能有如下几种:
1研究。即收集制定计划和进行交换时所必需的信息。
2促销。即进行关于所供应的货物的说服性沟通。
3接洽。即寻找可能的购买者并与其进行沟通。
4配合。即使所供应的货物符合购买者需要,包括制造、评分、装配、包装等活动。
5谈判。即为了转移所供货物的所有权,而就其价格及有关条件达成最后协议。
6实体分销。即从事商品的运输、储存。
7融资。即为补偿渠道工作的成本费用而对资金的取得与支用。
8风险承担。即承担与从事渠道工作有关的全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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