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投资者对理财需求升温,各类金融机构纷纷推出五花八门的金融产品,不过,部分机构在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时,却暗藏各种“套路”,让人防不胜防。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日前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侵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的“套路”行为。
互联网贷款营销不当
目前,部分机构在互联网页面中暗藏各种“套路”,给消费者自主选择设置障碍。比如,在购物、媒体、社交、 游戏 等互联网场景中借贷产品广告泛滥,平台直接提供贷款服务或为贷款业务引流以完成流量变现,在产品推广、展示或支付等环节诱导消费者优先使用消费信贷。
在贷款营销中,类似“套路贷”的营销宣传行为时有发生。例如,息费不透明,故意模糊借贷成本,不明示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还本付息安排等。
“‘套路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应当加大对此类非法活动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惩处一起,为‘套路贷’提供各类马甲包、系统建设方案的涉案运营服务商同样应受惩处。”苏筱芮表示,需要从资金链着手,对给“套路贷”犯罪团伙提供技术支持、征信服务、资金转移通道的风控公司和三方支付公司,坚决予以打掉并严肃处理,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加大商户准入管理,加强对风险商户的日常巡查,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保险营销中也有类似“套路保”行为,以优惠之名对消费者进行诱导。
银保监会表示,这些套路给人优惠错觉,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此外,还有多项销售误导行为,比如炒作“限售、限时、限量”,不如实、不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以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有的消费者就因所谓“免费”“限时”等诱惑,被误导投保了不需要甚至是完全不了解的保险产品。
另外,一些互联网保险营销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不清晰,在页面中诱导消费者勾选“领取保障”“自动续费”等选项。此外,还有平台以默认勾选、强制勾选等方式进行捆绑搭售,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或服务等。
四大套路须提防
对广大消费者来说,如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止“套路”营销行为侵害自身权益?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也给消费者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警惕隐瞒风险、模糊费用等虚假宣传套路,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需求购买金融产品;二是警惕过度负债风险,合理合规使用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三是警惕非法“代理维权”侵害,谨慎对待签字、授权等重要环节,选择合理合法途径维权;四是警惕“债事服务”等名义的诈骗侵害,正确看待、依法解决债务问题。
今年年初,监管部门对外发布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剑指互联网渠道金融产品营销的顽疾乱象,“套路保”就是此类乱象的典型之一。
苏筱芮表示,根据监管要求,要防范此类乱象,首先应当明确网络营销责任,即持牌金融机构如委托网络平台开展网络营销的,责任在金融机构方;其次是金融机构应当强化对合作网络平台的资质审查及展业过程中的持续监测;另外还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其他不法行为则应当按照非法金融活动的相关规定予以取缔。
对于这样的销售员,我的建议是一方面在遇到他们的时候你可以选择回避,这也是最直截了当的防止被他们套路的方法。另一方面就是未雨绸缪,在没有遇到他们之前就想好,后来要应付他们的一些对策,然后再和他们就沟通的时候,要小心提防他们为你设下的陷阱。
,或者在必须要跟他们沟通的情况下,你可以选择找一个可以应对这些人的人来帮助你。首先就是在遇到这些销售人员的时候,你可以选择直接回避,不直接正面的和他沟通找一个熟悉这方面的人跟他沟通可以防止你不被他们套路。就比如说我一个朋友去买车,然后他买车的时候就会交到一些比较懂车的人,还有懂得销售的人和他一块去看车。这样在买车的过程中,就会避免被这些销售给套路,而且还能买到真正的好东西。
其次就是未雨绸缪,提升自己的实力,让自己在面对这些销售人员的时候,能够从容的应对。要想不被他们套路,你就要变得像他们一样。这里举一个例子,就比如说是我们家经常有来推销保险的一些熟人,如果不买的话就会伤感情,但是买了又觉得没有什么用,所以最好,我们家就有亲戚,就直接从事了这个保险行业,帮我们选择一些适合自身的比较具有性价比的保险,买完保险以后我发现,这些人就再也没有来过我们家了。在面对他们的时候,如果你有足够清楚的思维逻辑能力分辨它跟交流中所设下的陷阱,而且你能够用你的语言能力去反驳他,去提问他,这样你就能够从容的应对这些销售人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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