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代理记账哪家最专业?

西安代理记账哪家最专业?,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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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我们的代理记账.纳税服务人员均为多年从事财会一线的资深会计师,实际工作经验丰富,财税知识全面,诚实可靠。所代理企业涉及各个行业,对各行各业会计核算及税务政策均有深入系统的了解和研究,从正式承接代理业务起,会根据不同企业制定不同的适应该企业的代理方案,并在合理范围内开展税务筹划,使企业以最低税负,最优化财务制度,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轻装上阵,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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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总共有1个校区,即校本部校区,该校是由 西安财经大学 和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一所特色鲜明的以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的应用型大学。

一、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总共有几个校区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总共有1个校区,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57号。

二、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简介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是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4]72号),由 西安财经大学 和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一所特色鲜明的以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的应用型大学。学校坐落于古都西安白鹿原大学城,占地面积约630亩,藏书75万余册。2018年12月,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更名为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

学校现设有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经济与统计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和通识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七个教学单位,开设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工商管理、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广播电视学、审计学、物流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26个本科专业,现已逐渐发展成以经济和管理类专业为主干,经、管、文、理、艺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大学。

学校拥有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财政学和英语五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金融学是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已建成金融学省级教学团队,金融学、保险学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还建有财税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应用经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会计》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中级财务会计》为省级一流线下本科课程。物流管理、物流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网络与新媒体、旅游管理等专业为“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并获批会计学、财务管理、网络与新媒体证书考点单位。

学校积极构建教学与科研的互助平台,通过制度建设、科研培训、专业带头人传帮带、院级科研育苗工程,纵横向项目申报以及校内教学专项项目研究与开发等科研建设活动,培养了一大批学术优秀骨干教师,高等级课题立项率逐年提升。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秉承“乐于奉献、勇于创造、手脑相长、行知合一”的行知精神,坚持“行知合一、开放办学”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布局,调整完善课程体系,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教育教学取得了较大进展。

学校重视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先后建立了会计综合实践教学中心、经济综合实践教学中心、ERP企业经营管理沙盘实验室、摄录像实验室、综合仿真实践教学中心等各类专业实验室25个,其中应用经济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91个,用于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切实提高学生实践应用能力。

我校创新创业学院于2015年开始筹建,2016年正式挂牌成立,是陕西省独立学院中最早一批成立的创新创业学院之一。成立距今,学院在借鉴国内其他高校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形成了专创融合的创新创业教学体系、以“四个一工程”为特色的创新创业实训体系、以校友创业基金为亮点的创新创业扶持体系。通过三大体系的协同运作,共同构筑起我校“课程、讲座、训练、竞赛、成果孵化”五轴联动,“创新、创意、创造、创业”四创融合,“校地、校企”同步合作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助力我校学子成长成才,实现创业梦想。双创学院在培国家级大学生训练计划项目3个,省级大学生训练计划项目32个,孵化创业项目8个。近年来,作为新华网“2019年度双创示范高校”、“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西安市灞桥区“众创空间”,先后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省级以上赛事获奖50余项,申请专利30余项,荣获优秀组织奖多项。其中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马军兔业养殖基地”先后被陕西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校企、校会、校政交流与合作。分别与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合作设置了CPA实验班,培养同市场需求紧密接轨的高素质会计专业人才;与长安银行、开源证券、西安市统计局等单位合作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校政合作协同培养人才的新模式。

学校积极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与交流,开展联合培养双学位本科项目、本硕双学位项目、硕士项目,拓展学生国际化视野,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目前,与我校合作的国外大学有加拿大圣文森山大学,英国桑德兰大学、英国考文垂大学、英国林肯大学、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思想,以建设“一流专业、一流学院”为契机,坚持以“质量提升为中心,内涵建设为主线,结构优化为重点,创新发展为动力”的办学思路,全面落实学校“十三五”规划,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办学特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 财经类大学 。

8月30日,西安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居民家庭在西安市落户满3年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在我市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的,离异前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一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以下为全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住房限购、限售范围

(一)将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纳入限购、限售范围。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实施与城六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临潼区、长安区等区域统一的限购、限售等住房销售管理政策。

(二)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泾河新城、空港新城、沣西新城钓台街道、大王街道,实施与高陵区、阎良区、鄠邑区、航空基地等区域统一的住房销售管理政策。

二、强化住房限购措施

(三)居民家庭在我市落户满3年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四)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在我市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五)夫妻离异的,离异前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一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三、严格住宅用地出让

(六)参加商品住宅(商住)用地竞买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竞买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

(七)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资金审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购地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确保竞买企业购地资金合法合规。

(八)优化住宅用地出让方式,严控住宅用地溢价率,不以竞新增配建方式提高实际地价,通过多种方式确定土地出让竞得人。

四、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

(九)严格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严格审核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防范消费贷、经营贷、信用贷等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十)引导商业银行等机构综合考虑资产负债结构、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要求、区域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等因素,合理发放住房贷款,切实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五、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十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实现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新局面。坚持小户型、低租金的原则,有效扩大住房保障能力,推动实现职住平衡,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

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十二)按照住建部等八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加强市级部门协同配合,夯实区县、开发区主体责任,聚焦解决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整治,逐步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8日

一、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目的?

《通知》的出台,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房住不炒”定位精神,切实履行房地产调控城市主体责任,提高调控政策措施的精准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从扩大住房限购限售范围、强化住房限购措施、严格住宅用地出让、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2条措施,通过综合运用行政、土地、金融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实施供需双向调节,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二、《通知》下发后,西安市的房地产调控范围做了哪些调整?

《通知》明确:将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纳入住房限购、限售范围,实施全市统一的限购、限售等住房销售管理政策。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泾河新城、空港新城、沣西新城钓台街道、大王街道,实施与高陵区、阎良区、鄠邑区、航空基地等区域统一的住房销售管理政策。

政策调整后,我市住房“限购、限售”区域包括:未央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雁塔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临潼区、长安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

三、《通知》下发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的政策有哪些调整?

为优先保障居民家庭首套购房需求,根据《通知》规定,2021年8月31日0时起,在我市已落户、新落户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限售”区域内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均须落户满3年。

在我市落户已满三年的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不受以上规定影响。

四、经批准引进的人才购房政策有哪些调整?

为保障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引进人才住房需求,2021年8月31日0时起,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在住房“限购、限售”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除提供人才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已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不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城乡居民社保)或个税证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导致社保、个税缴纳单位与引进人才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现就职单位的说明材料。

经批准引进的A、B、C、D类人才购房,不受以上规定影响。2021年8月31日0时之前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时仍适用原政策。

五、对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有何规定?

政策规定“夫妻离异的,离异前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一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其中,“夫妻离异的”指2021年8月31日0时起离异的居民家庭,具体以离婚证登记日期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日期为准。离异后再婚的,以新家庭为单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2021年8月31日0时前,已办结离婚登记手续的,按原政策执行。

六、已进入商品住房意向登记、签订购房协议等流程的,是否适用新政?

为确保政策平稳衔接,不影响已进入购房流程的居民家庭完成购房手续,以下两类情形按原购房政策执行:

1.2021年8月31日0时前,已报名参与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进入该批次住房摇号、选房、签约等程序的

2.2021年8月31日0时前,已签定购房协议且已支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购房时符合相应时期的住房限购政策,且能够提供当事人银行转账凭证(不含现金支付)等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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