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诈骗罪是怎么定义的

网络营销诈骗罪是怎么定义的,第1张

网络营销诈骗罪,就是诈骗罪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是对方陷入错误而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民法)。(合同法)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

恶意营销是指通过诋毁竞争对手的方式来进行不正当竞争,是有计划的造谣中伤,也常用于政敌之间,而那些专门造谣中伤的报纸或杂志就称为smear-sheet。

销售欺诈涉嫌诈骗罪。销售欺诈的法律认定:1、欺诈方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2、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3、被欺诈一方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因错误而作出了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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