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行人形成发债意愿并与发改部门预沟通。2、制作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3、召开股东大会,形成董事会决议,制定债券发行章程。4、出具发行企业债券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应包括债券资金用途、发行风险说明、偿债能力分析等。5、安排担保事宜。发行人做好企业债券发行的担保工作,。6、安排审计机构。发行人及其担保人提供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和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经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7、安排信用评级。发行人聘请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其发行的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8、安排律师认证工作。企业债券发行申请材料由具有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和提供法律认证。9、组建营销团。企业债券由具有承销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企业债券。主承销商由企业自主选择。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商承销企业债券,可以采取代销、余额包销或全额包销方式,承销方式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10、其他。主承销商协助制作完成债券申报材料,并报送省发改委,由省发改委转报国家发改委。
二、发行报批阶段
1、上报发行申报材料。按照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申请材料目录及其规定格式,逐级上报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2、跟踪核准进程。、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企业发债申请后,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发债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直接予以核准。申请材料存在不足或需要补充有关材料的,应及时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出反馈意见。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反馈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重要问题应出具文件进行说明。3、修改方案及材料。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反馈意见,对企业债券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出具文件进行说明。4、债券发行会签。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会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后,印发企业债券发行批准文件,并抄送各营业网点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等有关单位。5、会签结束拿到批文。企业债券发行批准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给省发展改革委后(中央企业除外),再由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给企业或相关市发展改革委。
三、债券正式发行阶段
1、刊登发行公告。发行人应当通过指定媒体,在债券发行首日3日前公告企业债券发行公告或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和募集说明书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市场宣传工作。承销团做好债券销售市场宣传工作,推广债券的发行和认购工作。3、债券销售工作。在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各承销商面向社会公开零售企业债券的所有营业网点及每个营业网点的承销份额。4、承销团工作监控。发行人应当及时了解承销工作进度和发行销售情况。5、募集资金划付。承销团销售债券募集到的资金应划付到发行人专门的资金账户。6、验收资金。发行人根据债券的发行情况对募集资金相关情况进行查验。
四、发行后期管理工作
1、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债权登记托管。托管人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企业债券发行结束后负责对企业债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2、制定偿债计划。发行人、担保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并认真执行,确保企业债券本息按期兑付。3、发行人应当在债券本金兑付首日60日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告兑付方案,并于兑付首日5个工作日前通过指定媒体公布兑付事项。4、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首日5个工作日前,发行人应当将兑付资金全额划入指定账户。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划入托管人指定的账户;无记名实物券企业债券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5、发行人不能按照规定期限履行兑付义务的,主承销商应当及时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6、发行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发行人、担保人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并公开披露。7、主承销商应当在企业债券发行和兑付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债券发行、兑付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8、在企业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担保人发生可能影响企业债券兑付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并公开披露。9、在企业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委托原信用评级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于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企业债券跟踪评级结果之后十五日内,将跟踪评级结果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并公告披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1.发债流程首先银行应当按照发债审批分行和分级审批的发债管理制度进行发债审批。签订合同。 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发债合同。 发债发行。 银行应当按照发债合同的规定按时发放发债。 发债后检查。 银行应当跟踪、调查、检查借款人执行发债合同和借款人经营情况。 发债偿还。 发债到期时,借款人应当按时全额偿还发债的本金和利息。 发债延期的,借款人应当在发债到期日前向银行提出发债,银行应当决定是否延长申请期限。2. 营运资本发债,是指建设银行为借款人生产经营而发行的具有信贷资金的发债。 第三条中国建设银行发放营运资本发债时,应当坚持效率、安全和流动性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独立发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中国建设银行发放营运资本发债。 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发放营运资本发债的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营运资本发债业务。发债对象、条件和目的第五条经营资本发债的对象是国有企业(机构)法人、其他企业(机构)法人、个人合伙企业、个人商业家庭或者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或者主管部门)批准登记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能力的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人)。
拓展资料
1.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营运资金发债时,借款人也应符合下列条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与中国建设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结算全部或部分生产经营资金借款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有能力按时偿还发债的本金和利息第七条借款人不得向中国建设银行同一管辖范围内的两个以上分支机构申请发债。 第八条营运资金发债主要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期间的各种库存、季节物料储备等消费、销售的生产经营费用。 第九条营运资本发债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期货、房地产投机非法收入相互借贷不符合营运资本发债目的的其他活动。
申购发债就是人们常说的打新债,虽然打新债不如打新股那么火爆,不过也有不少投资者将申购发债作为日常理财方式之一,对新发可转债的申购时间非常关注。那么申购发债有什么好处,发债买了会亏吗?一、申购发债有什么好处
1、申购门槛低
投资者开通股票账户即可打新债,对持仓市值是没有要求的,空仓也可参与大新,中签后再缴费即可。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申购创业板新债需要先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而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要求投资者的证券开户时长达到2年以上,且须本人前往证券交易所柜台办理。
2、投资风险低
申购发债后,投资者可选择在上市首日卖出,新债上市后的溢价是打新债的主要盈利方式。一般情况下,新债上日首日的涨幅在10%-30%之间。
当然,新债上市后也有破发的可能,若在低于100元时卖出,那么也会亏损。但是破发概率相对较小,且破发后下跌幅度通常有限,一般不会跌破90元。
即使新债上市首日破发,投资者还可选择继续持有,等待债券价格反d后卖出,或是持有到期拿回本息,抑或是中途转股。
虽然选择持有到期或转股的人不多,但整体而言,申购发债的风险是相对较低的。
二、申购发债的技巧
新债上市后的价格与对应的股票价格是有一定关系的,一般正股价格上涨,那么新债价格上涨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反之亦然。所以投资者要对新债有所挑选,尽量选择债券评级较高,股价表现较好的新债。
以上关于申购发债有什么好处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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