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部关于电力企业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成果审计试行办法

电力部关于电力企业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成果审计试行办法,第1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电力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成果的审计监督,完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电力集团、省(区、市)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的企业以产品销售为主的所有经营性收入,以产品生产、加工制造和营销业务为主的各项经营性支出,核算财务成果的全部经营业务应当接受审计监督。第三条 实行审计责任制,电力集团、省(区、市)电力公司、基层生产企业的各级审计机构对本级审计范围内的审计事项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上级审计主管部门可以授权下级审计机构对指定的被审计单位进行重点审计,也可以对所属企业直接进行审计。第四条 实施审计的依据是国家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的财政法规;电力行业的行政法规和财会制度;企业适用的省级政府和实行计划单列的电力集团制定的有关财税物价政策以及会计核算办法等。第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审计事项,是对企业经营业务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应遵循的执法原则是:

(一)政策性原则。以国家颁布的财经法规、电力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核算办法为审计依据,按政策进行审查和评价。

(二)客观性的原则。在审计过程中,要联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充分考虑企业经济活动与市场经济环境之间的经济关系,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事求是的处理问题。

(三)建设性原则。通过审计监督,督促企业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既纠正问题,又促进管理。第六条 执行本办法应遵循的审计 *** 作规则是:

(一)按审计程序办事。

1、审计机构根据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通知被审计单位。

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通知书,做好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业务核算统计材料的准备,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审计人员根据审查会计资料,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对认为有关的审计事项作出审计工作记录。

根据审计工作记录,对问题的定性要通过审计组集体研究讨论,提出意见,报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构负责人确定。在此基础上提出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3、企业主管领导审定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纪违规问题需要纠正处理,或视情节需给予收缴处罚的,作出审计决定。经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

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向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诉,在申诉处理之前审计决定照常执行。

(二)在实施审计期间,视需要对财会部门核算岗位之间会计业务处理程序,营业、销售等有关业务与财会部门核算工作衔接、传递进行调查了解。采用的方法主要有查询法、核对法、分析法。

(三)根据审计的需要,对与问题定性有关的审计事项,应当通过对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作为定性的依据之一,做到数出有据,定性准确。第七条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实施审计,视需要可实行延伸审计。进行延伸审计应由被审计单位出面协调并给予配合。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部属全国电力生产企业。第二章 经营收入的审计第一节 电力销售收入的审计第九条 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电力销售实现的确认;

(二)对已实现的电力销售收入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三)销售电量的计量与发售;

(四)售电电价的执行;

(五)电费收入的定期汇交。第十条 审计的步骤与方法:

(一)电力销售明细分类核算的审计。

1、销售业务(营业)的审计:

(1)审查抄表卡片的原始记录以及倍率计算、线变损失计算、灯动比计算。

(2)审查电费明细卡登记的电量、动力设备容量,重点是应收电度电费、基本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计算。

(3)审查发售表、收费日志登记内容,重点是实际发售的电量和实收电费。

(4)审查银行存款(电费专户)日记帐,重点是电费收缴的及时、准确入帐,有无隐瞒、转移、挪用问题。

(5)审查电费分类明细帐以及各种电费报表,重点是应收、实收、欠收电费的营业核算,电费划交与财务部门据以进行财务处理的依据。

2、核算业务(财务)的审计:

(1)审查电力销售收入明细帐登记入帐的销售收入,重点与营业部门编制的应收电费报表进行核对。

(2)审查银行存款日记款,重点与营业部门划交电费通知单进行核对。

(3)对于营业普查中属于应补收或应退还的当年电费按规定作增减电力销售收入的财务处理进行审计。

(二)电力销售总分类核算的审计。

1、会计核算的合规性:

(1)帐簿设置与会计科目运用的正确、完整。

(2)会计报表的编制与帐簿的核对。

(3)会计凭证借、贷方分别反映的电力销售核算与科目对应关系。

2、帐务处理的真实性:

(1)审查“产品销售收入—电力”帐户核算的电费收入、电费汇交、结转销售利润的及时、准确、真实。

(2)审查“其他应付款”帐户核算的企业代收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费附加,以及组织议价燃料发电收取的燃料附加费或燃料差价的正确、合规。

(3)审查会计凭证的编制,重点是电力销售收入的应收、实收电费的帐务处理。

国家电网整体待遇还不错,看你是什么岗位, *** 作工,还是职能岗位,还是研发岗位、营销岗位。收入较高的是研发岗位和营销岗位。国家电网北京月薪4000-5000样子,这是基本工资,还有一些补助,加起来能拿6000样子。每年年底会有点奖金,不是很多1万左右。国家电网比较稳定,能学到很多,还是不错的。

内部审计自查报告范文

2、跟踪监督检查局财务的预决算执行情况。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3、整体推进,组织好其他常规性审计项目,在常规性的审计中,各供电所对年初核定的经费能够做到按计划支出,费用的报销等环节都符合国家财经纪律和局制定的管理办法。

4、在对多经企业的审计中发现对债权债务的清理力度不够,应该加强财务管理,加大对各财务制度的刚性执行力。重视资产管理,对所辖电器材料必须定期清查,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五、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XX—20XX年7月我局审计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进一步跟踪监督检查局财务的预决算执行情况,加强多经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需要继续做好我局及局属多经单位的物资招投标管理工作,监督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健全,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坚决杜绝因内控制度不全而发生经济损失和犯罪。

3、继续做好电力营销经济效益专项审计工作,电力营销是我局实现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要促进供电单位增强依法经营观念。

4、建议狠抓审计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为确保企业审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结合电力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制定审计战略计划,为电力企业审计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5、建议狠抓审计重点,全面履行审计职能。在电力企业制度建设方面,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着手,开展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与评价,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确定合理的审计方式、方法,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6、建议大力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部门要围绕领导关注的重点和职工关心的热点,积极开展各项审计调查。

7、建议审计部门应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人员培训。重点开展审计制度体系的研究和相关制度的建设,对电力企业内部审计的方式、方法、标准和规范等进行研究,促进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审计人员必须提高审计技能、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和学习,更新审计人员的审计理念,拓宽审计人员的视野,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六、内部审计工作展望

随着电力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电力企业经营效益的不断扩大,规模经营和管理层次增多以及控制范围的增大,使得电力企业领导层的审计意识大大增强,审计观念不断更新,加强内部审计成为部门和电力行业自我发展的需要,成为现代电力企业管理的有力手段。

随着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混合型经济日益增多,为保障各方投资利益,对内部审计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会自发地产生建立现代审计制度的要求,从而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电力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价值最大化并防范经营风险,特别是全球经济竞争带来的压力,更需要加强内部审计。

随着科技的发展,计算机的应用和审计软件的开发,为内部审计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内部审计扎根于单位内部,熟悉所在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内部审计在堵塞漏洞、查处舞弊、促进管理、提高效益等方面是任何外部审计机构都难以做到的。

面对有利的发展形势,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增强使命感,坚定信心,开拓进去,通过工作成果,把内部审计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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