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B撮合交易平台和SaaS模式的异同

B2B撮合交易平台和SaaS模式的异同,第1张

从外在表现形式来看,这两种模式具有非常大的差异点,一种以服务平台的方式切入,属于运营导向型模式;一种是以软件工具服务的方式切入,属于产品导向型模式。但是本质都是在重构B2B交易的链接方式,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平台化。两种模式本身没有孰优孰劣之分,完全取决于所处产业的现状。这是产业互联网化的两道暗门,打开这两道门,通向平台的路径有如下不同:

1、撮合交易平台:

优点:距离交易很近,能快速见到GMV,虽然不一定马上看到毛利收入,用户规模增长比较快。

缺点:通常只能以规模作为唯一的护城河。

2、SaaS模式

优点:客户黏性高,一旦形成使用习惯,很难被替换。

缺点:距离交易比较远,前期只能依靠有限的软件服务费用(很多是免费推广),用户规模增长比较慢,面临传统软件巨头的战略挤压。

撮合交易平台模式,也是违法的,是国家严厉打击的对象。撮合交易是指卖方在交易市场委托销售定单/销售应单、买方在交易市场委托购买定单/购买应单,交易市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双方成交价格并生成电子交易合同,并按交易定单指定的交割仓库进行实物交割的交易方式。撮合交易平台模式在我国是违法的交易模式,国家严格打击此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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