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OTT是指一种服务方式(好比你是想自助还是有服务人员全程安排),指互联网公司比如BAT在公共互联网上提供了一个看视频、玩游戏等贴合大众生活需求的服务,而这些服务是需要向互联网公司付费的,公共互联网也就是运营商只能收宽带网费(基本只有包年的网费了,也不贵,但是目前有的地方是付网费送盒子,这样就是另一种服务方式了,比较讨巧)。
我们平常所说的OTT是什么?
行业里,我们平常所说的OTT其实是OTT TV(或者又称OTT大屏&互联网电视),就是互联网公司以互联网电视或者电视+盒子为平台,在公共互联网上为电视前的用户提供视频、游戏、购物等服务。
因为目前典型的OTT服务方式以互联网电视为主,日常沟通行业经常简称OTT。(造成了大家的困扰……基本也改不了了)
相比传统电视收视方式被动、内容生态有限等短板,OTT大屏不仅融合智能电视在服务、内容、交互上的优势,更好地承接了传统电视在信息传播的功能,还能在平板、手机等跨终端全场景覆盖,解决了场景碎片化的问题。
而且,在大数据和AI技术的加持下,OTT大屏根据用户口味偏好和场景,智能化推荐内容、产品、营销等服务,深受用户喜爱。
数据显示,目前OTT大屏终端保有量达3.2亿和激活量2.2亿台 ,均已超过传统有线数字电视,成为新一代客厅擂主。迅猛增长的用户规模下,其自带的精准营销属性,也使得其营销价值逐渐释放。
从目前市场来看,小米OTT在这些维度都做了不错的示范。一方面,只有4.9mm厚的小米电视4,兼具高水准的工业设计和性价比,得到行业与消费者的共同认可。
另一方面,其还联合各大视频平台,搭建优质内容生态,推出类似“沙发电影节”等优质运营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打通系统层、平台层、内容层的广告平台,在内容和广告有机结合下,为品牌提供多元的曝光选择。
过顶传球,可以快速摆脱防守,往往直接传到篮下,甚至空中接力,形成扣篮绝杀。在球场上,OTT强调的是速度、效率。在商业中,OTT带来的是渠道的扁平化,越过中间环节,直接面向用户,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因此,OTT模式得到了产业链中众多公司的关注与追随。 OTT,并不新鲜。在传统领域,一些企业越过苏宁、国美门店渠道发展直销方式,电子商务网站通过互联网压缩门店与渠道的开支,都属于OTT模式。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宽带接入网络以及3G、WiFi带来的网络泛在化,基于网络而提供的各类服务都出现了OTT的趋势。Skype、米聊、微信,使语音、短信服务越过了电信运营商而直接面向用户,与SNS相结合之后,使得这些服务更具黏性和精准性;苹果依靠其iPod、iPhone、iPad、iTV等终端的普及,将音乐、视频及各类应用直达用户。 再宽泛一些来看,新浪、网易等门户网站,越过平媒的载体形式呈现平媒的内容;谷歌、百度通过收录各类网站,成就自己的搜索引擎;谷歌的AdSense广告系统,在别人的网站上提供自己的关联广告服务等等,都属于OTT的一种模式。 OTT的本质是什么?百视通副总裁芮斌曾在微博中指出,OTT是借别人的道,走自己的路。我认为,OTT是通过技术手段的革新,实现价值在原有产业链中的转移。原来,电话、电视、报纸等等,内容、网络、服务往往是三位一体的,媒体与媒介合一;后来,不生产产品的苏宁、国美,却能够拿走产品利润中的大头;再后来,众多音乐公司最大的收入来源,无法依靠唱片、CD销量,而来自中国移动的彩铃。 从这个角度来看,被过顶者并非仅仅基础网络,原有的渠道、产业链中的所有中间环节,都有可能被过顶。成功过顶者,获得新产业链中的核心价值;而被过顶者,原来装在口袋里的钱不得不掏出来给别人。 OTT能否成功过顶的驱动力,来自于用户的需求以及自己的绝活儿。比如,Skype之所以能够成功,源自语音业务的刚性需求加上其低廉的价格;苹果之所以能够成功,源于其终端产品深受消费者喜爱,加上泛在的网络,形成苹果自己可控的渠道。 OTT的成功,还需依靠一些外部环境的成熟度。比如泛在的网络、终端以及电子支付手段,才成就了电商对于传统渠道的过顶。而这一过顶本身尚不足以形成绝对的优势,因此才有大规模的价格战。 那么,对于OTT TV而言,又将是谁过谁的顶?答案或许是,凡是原有的既得利益者,都有可能被过顶。 对于视频产业,原来的既得利益者包括每年有千亿总额的电视台,有四、五百亿的有线网络,前些年尚有百亿元的音像市场已经崩盘。电视台内容的传播主要依靠有线网络,付出落地费成本换来其广告价值。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