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者:詹姆斯萨默斯解释:赖
高效率的显著好处是单位时间可以做很多工作。但这只是冰山一角。如果你工作得更快,你会倾向于低估做事的成本,所以你擅长做很多工作。
例如,假设你花了六个月的时间写一篇博客。周六待在家里,你大概不会想开始写文章赚钱,因为你觉得做起来时间太长。
更糟糕的是,由于写文章赚钱进度缓慢,他们更不愿意持之以恒。因为学习和训练一件事最好的方法就是一遍又一遍的重复,而这件事耗时太长。
这就是为什么todolist通常进行得如此之慢:人们会对它产生莫名的反感。如果你一直添加你不想做的事情,总有一天,todolist会被抛弃。
我发现如果我立即回复别人的邮件,他们很擅长给我发很多邮件。出版商一直在期待回复,这迫使他们写电子邮件。换句话说,是速度产生了大量的电子邮件,因为他们低估了这种信息交换的成本。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会得到一个答案,所以他们更想去做。
如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认识到网站响应时间慢会导致客户外流。一个慢的网页就像一个崩溃,会让客户很沮丧。也许是因为客户的个人行为没能及时得到利益。
谷歌以速度著称。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搜索响应快,你会搜索更多。原因是它会鼓励你尝试搜索并快速获得反馈,然后你可以再次尝试。如果你有一个想法,你不容易因为搜索而失去设计灵感。你能感觉到去谷歌的成本接近于零,它就像是你逻辑思维的一部分。
入门领域也有同样的道理。工作快的工人会被分配很多工作。原理很简单。每个人都有懒惰的心理,每个人都想保护自己的热度。给迟钝的混蛋分配工作让我一想到就觉得无聊。如果你想在世界上被分配到这种工作,你会在脑海中闪过这个过程被拖延了好几天,你会不自觉地看到这些人拖延工作的样子。光是想想就让人精疲力尽。但是做事很快的人就不一样了。他们的时间似乎很“廉价”。当你让他们做一件事的时候,你知道他们会很快完成,他们可以立即被分配去做其他的事情。所以,你会更倾向于给他们分配更多的任务。很讽刺,不是吗?企业中最有价值的员工要做最多的工作,因为他们工作得更快。
总结一下,标准就是:更快的系统软件因为吃的快所以喂的多。系统软件慢会饿死。
再举两个例子。这个原则适用于我,也适用于机构。如果消费者发现一家有框图片的店铺每两个月必须进行一次图片,就会要求其他店铺。如果发起人发现一个组织合并PR很慢,他们就不愿意贡献代码。反应慢的系统软件很差,就像长满青苔的建筑,萎靡不振。每个人都喜欢动态的东西和即时反馈的系统软件。
就今天来说,我电脑打字用的在线编辑器不知道为什么“撤销”实际 *** 作很慢,太脑残了。这使得人们越来越不愿意采用“撤销”的实际 *** 作。某种程度上,我的工作方式也有所改变。你不能再依赖这种实际 *** 作了。删除之前一定要三思,或者像80年代那样,把内容临时复制到文档末尾。如果“撤销”反映快,就没有这个了——当时很漂亮的功能,可以轻松回到之前的版本号。但如果反应慢了,那就真的是灾难了。
开始一件事的驱动力一部分来自于对工作界面的想象。一般实际做的时候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难。但如果成本在想象中很高,而且很难做到,那就必须要有更高的信心,才能刚刚起步。
“慢”是这张照片的关键成本之一,时间是无价的。所以,当我们觉得某项工作很慢的时候,我们会给它增加额外的成本。每次想到这种工作,就忍不住想一拖再拖。
这就是速度至关重要的原因。
所以,对于必须重复做很多次,而且必须做好的事情(比如创建和恢复bug),我们要尽快去做。
我并不是建议做事马虎。督促自己比平时做得更快是一件好事,因为在你的脑海里,花的时间会越来越少,迈出第一步更容易,所以你可以做很多工作。做很多其他的事情,质量会更好(如果你用心的话),最后达到快速准确的实际效果。
做事很快很好玩。如果你是一个笔尖快的网络作家,可以经常尝试“新”的想法,不容易长期陷入某个泥潭而无法挣脱。你的待办事项列表越快被划掉,你就越愿意添加新的东西。随着大量文章的进行,所有的工作都充满了活力。你可以感觉自己很聪明,很踏实。有大的日常任务的时候,敢打头阵。
最后,作为“免责协议”,我必须提醒你,一般明确提出某条法律的创作者,确实是这条法律最差的实践者。比如在工作中,对我来说那是一段毫无吸引力又痛苦的历史时光,我也常常是拖大家后腿的那个人。在创作层面,这篇文章从博客提问到最终发表。不开玩笑,我花了六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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