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货代理是如何盈利的?

船货代理是如何盈利的?,第1张

船舶代理是根据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办理船舶有关营运业务和进出港口手续的工作。船舶代理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和国际海运船舶代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通常由各港务管理单位办理。国际海运船舶代理有船舶揽货总代理和不负责揽货的船舶代理两种形式。船舶代理单位办理的业务包括组织货物运输,如组织货载等;组织旅客运输;安排货物装卸;为船舶和船员服务,代办各种手续;代办财务有关业务和船舶租赁、买卖等,以及商办海事处理和海上救助等业务。其主要有以下业务内容:

1.客货运组织工作 客运组织:代办客票、办理旅客上下船手续等;

货运组织:代为揽货、冾订舱位;绘制出口货物积载计划,缮制各种货运单证;签发提单、提货单;办理海上联运货物的中转业务等。

2.货物装卸工作 有关货物装卸,包括联系安排装卸;办理申请理货及货物监装、监卸、衡量、检验;办理申请验舱、熏舱、洗舱、扫舱;洽办货物理赔工作等。

3.集装箱管理工作 有关集装箱管理,包括办理集装箱的进出口申报手续,联系安排集装箱的装卸、堆存、清洗、熏蒸、检疫、修理、检验;办理集装箱的交接、签发集装箱交接单证等。

4.船舶、船员服务工作 包括办理船舶进出口岸的申报手续,主要有船舶出入境海关手续,出入境边防检查手续,出入境检验检疫手续,海事机构申报手续;申请引航以及安排泊位;洽购船用燃料、物料、属具、工具、垫料、淡水、食品;安排提取免税备件,洽办船舶修理、检验、拷铲、油漆;办理船员登陆、签证、调换及遣返手续,转递船员邮件、联系申请海员证书、安排船员就医、游览等。

5.其他工作 包括洽办海事处理、联系海上救助;代收运费及其他有关款项、提供业务咨询和信息服务;办理支付船舶速遣费及计收滞期费;经办船舶租赁、买卖、交接工作,代签租船和买卖船舶合同,经营、承办其他业务等。

1.做船代需要哪些方面的知识

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首先还是去船公司的官方网站,去看一下,了解每家船公司的运营模式。

然后对于集装箱方面的知识也要具备一些,如进口、出口等。然后搞清楚自己在物流链中是哪一个环节,主要负责的工作有哪些。

除了这些专业知识外,英文一定要过关,不是说过了级就可以了,因为其中也有好多专业英语,建议多看一些相关书籍。另外,本人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因为此项工作十分重要,不仅仅是认真就可以完成的。

其他就是再有时间多充实自己关于海运方面的知识,相信一定会有帮助的。说了这么多,大概开始的每一天你都会过得很充实的。

2.请介绍一下货代的知识

出口流程

1.委托环节:与有满意价格的货代确认合作(传真货运委托书),一般的工厂都会有自己合作良好的货代企业,在经常合作的情况下,可以签订出口月结协议。

注:因国内较大港口如大连,新港,青岛,连云港,上海,宁波,厦门,盐田,蛇口,广州,香港,各个港口之间的航线差别价格差别较大,需要多多确认海运价格,确保自己不会损失太多,例如自江苏徐州出运,可以选择从连云港和南京或者上海出运,就要分别与三处的货代确认海运费之间的差别加上工厂拖车的总成本,最后确认出口港

2.做箱环节,举例来说,现在天津和上海宁波的车子必须要以货物进场的形式(运抵),如此方能安排报关,事宜,货代在船东船代处拿到舱位(提箱单),交由车队以此提箱,每天的提箱单不同的船东外代等结束的换单时间不同,须尽早换单提箱,缴费拿到指定船东铅封,提上箱子就可以到工厂做箱了,车子的行驶情况受很多环节制约,高速,天气,乃至各种城市交通规定等等,须未雨绸缪,指定货物到厂装箱环节注意装箱顺序等等,例如很多货物在装卸错误情况下报关时验货等等情况,有掏货不方便重新装进的情况

3.报关环节,各类产品的报关涉及到的商品编码等等,需要的商检等等须提前提供,一般货物的商检出单时间均有不同,大多普货需要商检的如鞋子夹克等等,都是三天才能出商检,报关的时间根据海关的工作日时间,程序为报关行交由报关单据,代理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核销单,(此处核销单须由提前在外管局申领,或者购买货代提供的核销单一般的核销单价格在100-500rmb不等),发单子后,海关于货物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核销单于申报日期25-30日左右挂单,可以打单由报关行配上场站收据(即堆场收讫箱子的证明),查验环节,一般三种,A海关布控B报关数字不合理C海关的人病犯了! 验货的方式有三种,一.机检 二.半掏箱 三.全掏箱 验货后或者未验货通关后,海关会交由报关行一份下货纸(即货物配舱图)将此下货纸在有船舶动态后(即船舶有靠港的信息,有转船的安排后)交给码头上的单船计划(码头调度),此时车队已经将箱子交还至提箱堆场,堆场会移箱至船舶作业区,至此货物可上船

4.货代对单环节.在货物装柜结束后,可以着手跟货代确认此货柜的提单出法,涉及内容包括 shipper发货人 consignee收货人 notify party通知人 船名航次 提单号 起运港 目的港 唛头 品名 件重尺 箱号 封号

此时的货物提单信息工厂可以与国外的清关公司确认,按其要求出单

注:不同的船东对出单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很多船东要求三单一致,报关集港出单,此为三单,而拿厦门为例,maersk 丹麦马士基公司可以按照要求装的货柜很重,25ton,报关进港均以此,出单就可以出到很少,这是因为不同的船东对不同的方向要求不同,当然这样做是不鼓励的啦,因为国外清关公司对国内的出单要求涉及到重量,固然是因为清关方便,也有大部分原因是可以少交很大一笔税,咱们犯不着跟老外那么客气地 呵呵(同样的道理在货物品名即货描)

5.货物跟踪环节,不同的船东有不同的网站,可以自己动手查货物到港情况,一般船东的签单时间为开船后三天,小单为报号当天,即开船后第二天

以上是在下对出口的各个环节的一些浅见

IF ANYONE HAS QUESTIONS,PLS SOONEST CONTACT WITH ME

YASIN W.WONG E: WYNN_WANG@FOXMAIL.

3.船舶代理是什么

船舶代理 shipping agent 根据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办理船舶有关营运业务和进出港口手续的工作。

船舶代理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和国际海运船舶代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通常由各港务管理单位办理。

国际海运船舶代理有船舶揽货总代理和不负责揽货的船舶代理两种形式。 船舶代理单位办理的业务包括组织货物运输,如组织货载等;组织旅客运输;安排货物装卸;为船舶和船员服务,代办各种手续;代办财务有关业务和船舶租赁、买卖等,以及商办海事处理和海上救助等业务。

船舶代理机构各国设置不一,但业务内容大体相同。有的国家在同一港口有多家代理,有的是专门代理机构,有的则设在轮船公司之内,有的国家代理机构还设有仓库等设施。

国际船舶代理人的分类 从事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船舶在世界各个港口之间进行营运的过程中,当它停靠于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所在地以外的其他港口时,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将无法亲自照管与船舶有关的营运业务。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可以有两种:第一,是在有关港口设立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的分支机构,第二,是由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委托在有关港口的专门从事代办船舶营运业务和服务的机构或个人代办船舶在港口的有关业务,即委托船舶代理人代办这些业务。

在目前的航运实践中,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由于其财力或精力所限,而无法为自己所拥有或经营的船舶在可能停靠的港口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又由于各国航运政策的不同,使得委托船舶代理人代办有关业务的方法成为普遍被采用的比较经济和有效的方法。 设立在世界海运港口的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人,他们对本港的情况、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习惯等都非常熟悉,并在从事船舶代理业务的实践中积累有丰富的经验。

因此,他们经常能比船长更有效地安排和处理船舶在港口的各项业务,更经济地为船舶提供各项服务,从而加快船舶周转、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船舶的经营效益。目前,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大多都对自己拥有或经营的船舶在抵达的港口采用委托代理人代办船舶在港口各项业务的办法来照管自己的船舶。

世界上的各个海运港口也都普遍开设有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行,而且在一个港口又通常开设有多家船舶代理机构从事船舶代理业务工作。 船舶代理属于服务性行业。

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行可以接受与船舶营运有关的任何人的委托,业务范围非常广泛,既可以接受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的委托,代办班轮船舶的营运业务和不定期船的营运业务,也可以接受租船人的委托,代办其所委托的有关业务。 : 由于船舶的营运方式不同,而且在不同营运方式下的营运业务中所涉及的当事人又各不相同,各个当事人所委托代办的业务也有所不同。

因此,根据委托人和代理业务范围不同,船舶代理人可分为班轮运输代理人和不定期船运输代理人两大类。 (一)班轮运输船舶代理人 1。

班轮运输船舶总代理人 在班轮运输中,班轮公司在从事班轮运输的船舶停靠的港口委托总代理人。该总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通常由班轮代理合同的条款予以确定。

代理人通常应为班轮制作船期广告,为班轮公司开展揽货工作,办理订舱、收取运费工作,为班轮船舶制作运输单据、代签提单,管理船务和集装箱工作,代理班轮公司就有关费率及班轮公司营运业务等事宜与 *** 主管部门和班轮公会进行合作。 总之,凡班轮公司自行办理的业务都可通过授权,由总代理人代办。

2。订舱代理人 班轮公司为使自己所经营的班轮运输船舶能在载重和舱容上得到充分利用,力争做到满舱满载,除了在班轮船舶挂靠的港口设立分支机构或委托总代理人外还会委托订舱代理人以便广泛的争取货源。

订舱代理人通常与货主和货运代理人有着广泛和良好的业务联系,因而能为班轮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效益,同时能为班轮公司建立起兴套有效的货运程序。 (二)不定期船运输代理人 1。

船东代理人 船东代理人受船东的委托,为船东代办与在港船舶有关的诸如办理清关、安排拖轮、引航员及装卸货物等业务。 此时,租约中通常规定船东有权在装卸货港口指派代理人。

2。船舶经营人代理人 作为期租承租人的船舶经营人,根据航次租约的规定,有权在装卸货港口指派代理人,该代理人受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为船舶经营人代办与在港船舶有关的业务。

3。承租人提名代理人 根据航次租约的规定,承租人有权提名代理人,而船东(或船舶经营人)必须委托由承租人所指定的代理人作为自己所属船舶在港口的代理人,并支付代理费及港口的各种费用。

此时,代理人除了要保护委托方(船东或船舶经营人)的利益外,还要对承租人负责。 4。

保护代理人 在港口的代理人是由承租人提名的情况下,船东或船舶经营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会在委托了由承租人提名的代理人作为在港船舶的代理人以外,再另外委托一个代理人来监督承租人提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该代理人即为保护代理人,或称为监护代理人。 同样,当根据租约的规定,代理人由船东或船舶经营人指派时,承租人就可能在装卸港口指派自己的代理人,以保护承租人的利益。

5。船务管理代理人 船务管理代理人为船舶代办诸如补充燃。

4.你好,我搜的船代知识让我越看越糊涂了,船公司在每个港口都有代理

船代是给船公司服务的,替船舶办理港口的业务.但是船舶是分,集装箱,干散船,油轮等.

一条船在一个港口必须有一个船代,但是这个船代是不是船公司的下属公司还是另外委托的.另外委托的船代也分是临时的还是签长期协议的.

以散货船为例,

船代需要跑4个口岸部门,也就是港务局,海事局,边防和国检.分船到之前的预申报和船到港之后的正式申报.无论是之前还是到港之后,4个口岸部门都是要递交材料.

对于初次进入港口的船, 海事局那边要做备案, 基本上需要大部分的船舶证书.此后, 每次的证书就固定几份.

内容太多不细讲.

5.弱问一些基本的货代知识

关于盈利 *** 作货代 *** 作贷代即充当贷主的代理人,为其货物组织拼装、安排货物抵达转运港集装箱站,代向公共承运人租船或订舱、办理有关通关和单证手续、运费结算,代货主领取由实际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并不对贷物的安全运输承担责任。

*** 作贷代的盈利方式之一是向货主收取代理费或劳务费。在传统的外贸运输辅助服务领域,由于大部分内地贷代企业未具备有效的国际网络,难以提供全程国际货运代理等增值服务,因而准以从贷主那里获得收益;即便贷代能提供具有增值性质的延伸服务,贷主也往往认为这是贷代的一种揽贷手段,不付给贷代代理费。

*** 作货代的另一项经营收入来自承运入所支付的订舱佣金。在国际海运市场整体滑坡的大环境下,各船公司纷纷转向依*自己的贷代机构揽贷,能保持公共货代从承运人那里获得数额相当于预付海运费4.25%佣金的口岸也越来越少。

笔者以前服务于一家颇具实力的美商国际贷运服务公司,在从业的几年里,从未见由类似贷主代理费的进账。就连在浙江省、福建省拿惯了的船公司退佣,到广东省也每每遭道遇婉柜;其后经多方努办,最多也只能和船代五折对分。

贷代企业如果仅仅作为 *** 作贷代,以后将逐步难于维持生计。 订舱代理 订舱代理,即充当公共承运人的当地代理人:通过取得授权,以承运人名义揽贷、接受订舱、代收运费,以代理的身份(ASAAGENT)签发承运人提单。

这种订舱代理人往往实际上就是集装箱班轮公司本身在各地的揽货或代理机构,肥水当然不会外流;作为独立的货运代理人要想成为订舱代理,除了得具备很强的 *** 作实力外,还要费一番功夫。 订舱代理人之所以抢手,在于其一方面有公共承运人订舱佣金和箱管代理佣金的支配权,细水长流、日日见财;另一方面当某一航线行情看好或舱位紧张之时,就有获取厚利的机会,将订舱佣金与运费差价双双归于囊中。

笔者所在公司在充当南美一家小船公司订舱代理的两年间,船东有否盈利不得而知,然而名利双收的经历却成为人行新手岗位培训教材的第一课。无船承运人(NVOCC) 无船承运入即以承运人身份接受贷主(托运人)的货载。

同时以托运人身份委托斑轮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贷物运输,根据自己为贷主设计的方案路线开展全程运输,签发经过备案的无船承运人提单。无船承运人购买公共承运人的运输服务,再以转卖的形式将这些服务提供给包括贷主、其他运输服务需求方。

其按照海运公共承运人的运价本或其与海运公共承运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支付运费,并根据自己运价本中公布的费率向托运人收取运费,从中赚取运费差价。在直达运输的情况下,无船承运人还负责安排内陆运输并支付内陆运输费用;在提供国际多式联运服务中,国际贷代实际上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

此前,无船承运人在中国内地的经营活动主要通过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国际贷代企业,加上境外无船承运人在华代表处两块牌子共同在实际业务中体现,分别应对境内外两套管理体系。特别对经营美国航线的公司,遵守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的管辖自然含糊不得。

无船承运人的经营收入来自向托运人所收取的运费和向远洋公共承运人所支付的运费之差额。由于经营门槛较高,利润空间也相应较大。

与此同时在利益面前,不得从实际承运人处接受佣金的规定显然缺乏约束力,只是人账的户头换成贷代牌子。笔者所在公司曾在竞争激烈的华南市场,运用国际贷代加上无船承运入两块牌,成功地挤占原由几大外资班轮公司垄断的特种贷运输市场份额,成为该区域市场的新兴强势力量。

据业内权威人士估计,以各种名义经营的境外公司在中国大陆无船承运业务占据的市场份额在60%至70%。 此外,一些占据口岸优势的国际货代还兼营颇具挑战性的公共或独家支线船(驳船)业务,尝试一番做船东的感觉,尽管船舶本身大多是租用的。

这些经营者往往依*其所掌握的某一方面的资源优势,通常具有中远、外代、外运或港口当局等深厚背景,一般的小公司奉陪不起,当然对其盈利方式也企望不及。贷运代理企业摇身变为公共承运入,这对行业管理确实是个新课题。

无论国际货运辅助服务业者以什么身份或名义介入市场,赚取运费差价和从提供公共承运服务的班轮公司或其代理入那里获取订舱佣金始终是境内企业盈利的主要途径,毕竞*提供高附加值的全程物流服务向贷主收取服务费或是经营驳船承运业务对绝大多数业者都还是个遥远的梦。与此同时,这种现状也意味着目前国际贷代和无船承运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与其有限的利润空间。

关于单据 提货单(delivery order) 提货单是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的担保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 附:提单种类 已装船提单 shipped or board b/l 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

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 received for shipping b/l 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 直达提单 direct b/l 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

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 through b/l 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

甲 方: 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银行帐户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银行帐户 :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1、 乙方具有船舶代理资质和丰富的经验

2、 甲方指定乙方作为其自有和/或租用船舶的代理人。

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授权

1.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自有和/或租用和/或经营的船舶的代理人,船名:__________。

1.2本合同适用的港口或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和义务

2.1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2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尽量使船舶减少在港时间,并安排进港、清关、靠泊、装卸和其他甲方指示的工作,例如提供燃油,水,食品,备件和安排船舶修理和其他船员事务等。

2.3 乙方在甲方授权的情况下可代表船方/船长签发提单,提单格式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当为此支付给乙方的佣金为全部运费金额的__________%。

2.4乙方将通知甲方所有关于港口条件和船舶动态的信息,并且将尽量在各方面减少成本开支。根据甲方的指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和港务当局签署QDA协议(速遣协议)。

2.5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指示,按照分配的运费清单情况在港口合理谨慎地收取所有进口货物的“应收运费”以及所有出口货物的“预付运费”。一旦不能正常收取,乙方应迅速将情况报告给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

2.6一旦发生任何索赔,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查,并报告给当地的船东保赔协会的代表。

2.7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指示安排交船还船。

2.8乙方在船舶驶离后应将所有有关的航运单证交给甲方。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3.1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履行代理人职责所导致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3.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每条船舶的一套完整的船舶规范,以便乙方制作船期表和其他相关文件作参考。同时,甲方应尽可能早地将每个航次的细节用电报方式通知给乙方,通知应注明船舶名称,呼号,国籍,登记港,预计到达时间,进行装卸作业的货物描述,吨位/数量,满载/空载集装箱的数字,大件货的体积和重量,危险货物在IMO号码的名称和其他重要信息。如果对于有关的计划有任何修改,甲方应及时发出进一步通知。

3.3甲方应该在船舶到达每一个要挂靠的港口前______个工作日将所有航运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复印件、货物清单、积载图、集装箱摘要和危险货物清单等)以及船员名单和其他相关单证都分发给乙方。

3.4 甲方或者船长应该在船舶到达挂靠港前_____小时、 _____小时和_____小时和到达前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乙方,告知船舶的吃水深度和任何特殊要求,一旦有其他的船舶到达时间,那么相关的港口情况必须及时进行通知。

3.5甲方向乙方下达任何指示/要求/通知等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限于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且应当明确、可辨识。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4.1在本合同签定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的准备金,以便支付在挂靠港发生的港口使费等。该准备金在整个合同期间不得少于_______美元,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行为,因此导致船舶延误或者引发的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4.2在船舶到达港口前,乙方应电报通知甲方预计的港口使费和QDA费用,甲方应在船舶到达前给予确认。如没有收到甲方的答复,乙方将视为已经被甲方确认,并将需要的金额相应地从准备金中扣除。

4.3乙方的代理费按照附件一的费率价格表确定。乙方应在船舶离港后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该航次的代理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帐单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4.4 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支付一笔总金额为______美元的款项,来支付乙方为每条船舶作代理所发生的通讯费用、银行费用、邮寄费和其他小额开支费用等。

4.5 甲方同意,在乙方提供有关凭证和说明的前提下,为了甲方利益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5.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5.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5.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乙方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5.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5.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5.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____年。

第六条 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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