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一个专门卖东西的营销网站(不是一个信息发布网站,更不是一个官方网站)。
2、制定一个适合自己产品销售的网络推广计划,获得精准的营销流量。
3、选择一套类似乐语这样功能强大的在线营销系统。
4、培养专业的线上销售人员。
5、制定一套适合自己产品销售的线上营销话术和流程。
6、安排专门岗位定期分析网络营销效果,根据效果对整个营销环节进行不断优化。
完成上述六个环节就可以实现网站“人流量”—“咨询量”—“线索量”—“订单量”的不断转化,从而达到最佳网络营销效果,也是个人对实现网络营销的一种理解。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种见解。
但往往很多事物在不是很成熟的情况下都会众说纷纭,根据我自己个人的记忆,曾也见过有人说网络营销就是做个网站进行网站推广?在此应该澄清一下才是。
通常,我们开展网络营销的目的是最终盈利。基于互联网营销方式的不同和实际发展情况,结合顾客价值及价值链,下面分析一下网络营销盈利模式。
盈利模式是企业或商业机构产出利润的过程与方法。当然,创造或提供价值是产生利润的基础,因此,盈利模式至少应包括价值来源、生产方法和输出方式三个环节。简单而言,盈利模式就是企业或商业机构靠什么来赚取顾客的银子,它向顾客提供什么价值或以什么方式提供价值并以此获得利益。在现阶段以营销为中心的企业管理活动中,营销不仅关注价值来源及如何实现,也关注价值的生产方法和价值的输出方式。从发现价值到输出价值所经历的各个环节,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价值链。网络营销的出现使营销活动以前所未有的程度介入到价值链及其各个环节。
由上述可见:网络营销盈利模式——企业或商业机构以互联网在线活动为基础的介入价值链,创造或传递价值并给自己带来利益的相对固定的活动和过程。
网络营销(On-lineMarketing或Cybermarketing)全称是网络直复营销,属于直复营销的一种形式,是企业营销实践与现代信息通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是指企业以电子信息技术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和手段而进行的各种营销活动(包括网络调研、网络新产品开发、网络促销、网络分销、网络服务等)的总称。网络营销根据其实现的方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网络营销指企业利用一切计算机网络(包括Intranet企业内部网、EDI行业系统专线网及Internet国际互联网)进行的营销活动,而狭义的网络营销专指国际互联网络营销。国际互联网,全球最大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截止1998年2月,国际互联网已覆盖1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连接着6万多个区域性网络、600万台以上的主机,拥有大约1.3亿用户,而且网络用戾还在以每月15%的速度增长。国际互联网正迅速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各个领域,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并带来社会经济、人们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人类已开始步入网络化社会,愈来愈多的企业认识到国际互联网对企业经营发展的作用,纷纷挤占这一科技制高点,并将之视为未来竞争优势的主要途径。
目前,在美国,有超过40%的企业在利用互联网开展营销业务;在北美、西欧和日本,自1995年以来加入互联网的企业以每月翻一番的速度增加;美国《财富》杂志统计的全球前500家公司几乎全都在网上开展营销业务。据美国国际电信联盟和国际数据公司统计,全球互联网上的交易额1996年为30亿美元,1997年为134亿美元,1998年为313亿元,预计1999年将达到710亿美元,2000年将突破2230亿美元,到2010年网络贸易额占全球贸易总额的比重将达到42%。网络蕴藏市场无限,孕育商机万千,网络营销极具发展前景,必将成为21世纪企业营销的主流。
网络营销作为一种全新的营销方式,与传统营销方式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
首先,网络媒介具有传播范围广、速度快、无时间地域限制、无时间版面约束、内容详尽、多媒体传送、形象生动、双向交流、反馈迅速等特点,有利于提高企业营销信息传播的效率,增强企业营销信息传播的效果,降低企业营销信息传播的成本。
其次,网络营销无店面租金成本。且有实现产品直销,能帮助企业减轻库存压力,降低经营成本。
第三,国际互联网覆盖全球市场,通过它,企业可方便快捷地进入任何一国市场。尤其是世贸组织第二次部长会议决定在下次部长会议之前不对网络贸易征收关税,网络营销更为企业架起了一座通向国际市场的绿色通道。
第四,在网上,任何企业都不受自身规模的绝对限制,都能平等地获取世界各地的信息及平等地展示自己,这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极好的发展空间。利用互联网,中小企业只需花极小的成本,就可以迅速建立起自己的全球信息网和贸易网,将产品信息迅速传递到以前只有财力雄厚的大公司才能接触到市场中去,平等地与大型企业进行竞争。从这个角度看,网络营销为刚刚起步且面临强大竞争对手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竞争武器。
第五,网络营销能使消费者拥有比传统营销更大的选择自由。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需求在全球范围内不受地域、时间限制,快速寻找满足品,并进行充分比较,有利于节省消费者的交易时间与交易成本。此外,互联网还可以帮助企业实现与消费者的一对一沟通,便于企业针对消费者的个别需要,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
当然,万物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作为新兴营销方式,网络营销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也存在着某些不足。例如:网络营销尤其是网络分销无法满足消费者个人社交的心理需要。无法使消费者以购物过程来显示自身社会地位、成就或支付能力等。尽管如此,网络营销作为21世纪的营销新方式势不可挡,将成为全球企业竞争的锐利武器。
我国网络营销的现状
在我国,网络营销起步较晚,直到1996年,才开始被我国企业尝试。据传媒报道:1996年山东青州农民李鸿儒首次在国际互联网上开设"网上花店",年销售收入达950万元,客户遍及全国各地,但公司没有一名推销员;1997年,江苏无锡小天鹅利用互联网向国际上8家大型洗衣机生产企业发布合作生产洗碗机的信息,并通过网上洽商,敲定阿里斯顿作为合作伙伴,签定合同2980万元;海尔集团1997年通过互联网将3000台冷藏冷冻冰箱远销爱尔兰,至1999年5月12日,该公司累计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11298次,接受并处理用户电子函件3600多封,访问人数由去年同期平均每天2300人次扩大到现在平均每天27000人次,并有20%的出口业务通过互联网实现。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不少商业企业也纷纷在网上开设虚拟商店,全国网上商店已达100家左右。目前,网络营销已开始被我国企业采用,各种网络调研、网络广告、网络分销、网络服务等网络营销活动,正异常活跃地介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氢国家信息中心有关统计数字表明,目前我国有8万余家企业已加入互联网,并涉及网络营销,其中以计算机行业、通讯行业、金融行业较为普遍,计算机行业占34%,通讯行业为23%,金融行业为11%,其他为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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