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第1张

一、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教务处处长:任 杰 电话:0951-2135019

教务处副处长:赵 蓓 电话:0951-2135019

教务处副处长:李献智 电话:0951-2135130

教学管理科电话:0951-2135080

教务管理科电话:0951-2135057

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是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一所多门类、多学科的综合性高等学校。承担着高等职业教育、远程开放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技工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种办学任务。学校由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宁夏重工业职工大学、宁夏职工科技学院、宁夏机械技工学校、宁夏农业学校、宁夏农垦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宁夏轻工业学校7所院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由三个校区组成:新校区占地1583亩,电大老校区占地37亩,原轻纺校区占地30亩,另建有农科综合实训基地508亩。学校是宁夏首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宁夏首批“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先后荣获“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742人,其中高级职称303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教师228人。近三年引进博士、海外留学人员等高层次人オ26人,引进具有企业经历、实践动手能力强的高技术技能圣人オ12人。同时,依托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313"人オ等培养项目,累计选培养25名专业带头人、55名青年骨干教师。涌现出全国劳动模范1名、全国“五ー”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3名,全国高技能人オ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得者1名,自治区“313人オ2名、“塞上名师”1名、教书育人楷模1名、师德标兵1名,宁夏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6名,入选自治区青年骨干拔尖人オ项目4人,哲学社科托举人オ2人,科技托挙人才1人。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开设50个专业(方向),涵盖农林牧、化工技术、装备制造、现代纺织、健康服务等10个专业大类。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244名,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就业质量逐年提高。学校秉持“合作发展、合作育人、合作办学、合作就业”的理念,以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坚持与龙头企业共建专业,依据企业对高技能人才能力需求调整专业设置,使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发展方向更加清晰、更加科学,有效提升了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国家开放大学宁夏分部)共开设开放教育专业56个,其中本科(专科起点)专业16个,专科专业40个。学校基层办学单位23家,其中包括3个学院,10所分校,11个教学点,2个学习中心,分布全区各市县和主要行业,形成了以宁夏广播电视大学为龙头、以市县(区)电大和教学点为骨干、布局合理、覆盖全区城乡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系统。建校以来,截至2018年学校共培养各类高等教育毕业生137104人。其中普通专科1452人,五年一贯制(专科)146人,成人专科47233人,开放本科34821人,开放专科49725人,注册试听生(专科)3727人,中央残疾人教育学院(专科) 89人。2016年度—2018年度,共有各类在籍学生17660人。

宁夏农业学校隶属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是一所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公办中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认定的宁夏首批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5年被评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学校以“尚农、诚朴、强技”为校训,秉循“德育为本学做人,技能为用会做事”的育人理念,倡导“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努力打造“德高技强”顺应就业市场需要的优秀毕业生。建校至今,累计培养中专毕业生26500余人,函授专本科学历学员5500余人,职业技能鉴定29000余人。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在全区中等职业教育中备受赞誉。

学校以“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作为兴校之魂,传承发展“开放、合作、包容、发展”的办学传统,营造“技能成才、技能创业、技能致富”的职教氛围,确立了“笃信好学、志在生民”的教育使命,办学理念先进、体制机制创新、培养质量卓越,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创意能力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地点及层次

第二条 学校名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4377

第四条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永宁县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监察部门参与、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招生办公室和各处、室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和派出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十条 学院面向社会公布的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招生计划为320人,招生专业分别为:葡萄与葡萄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市场营销方向)、防沙治沙工程、水土保持、林业技术、工程测量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

第十一条 录取批次:专科(高职)。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程序。学院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

第十六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生源不满的情况下,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对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

第十七条 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我院各专业不限制语种。外语口试成绩、听力成绩以各省、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规定执行。

第七章 助学体系

第十九条 学院为了保证学业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免”助学体系,覆盖面达50%左右。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学历证书制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者,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z书。

第二十二条 普通专科学费的收取,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所有专业学费标准为:38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三条 严格遵守学院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实行公开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nxfszs.cn/

电 话:0951-4091874、5687313,欢迎考生及家长咨询。

传 真:0951—5687313

邮 编:750199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951-846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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