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位于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240号,占地34286平方米,其中仓库面积6500平方米,另有铁路专用线448米,年吞吐量达10万吨,全年调销各类盐品5万吨左右,人均销量在300吨以上。公司目前拥有三条食盐自动化分装流水线,年分装食盐能力达5万吨;公司掌有零售终端6000余户,使用800语音免费订货系统,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和周期配送,全面提升了网络价值。
2008年全年购进各类盐49319吨,其中食盐购进 47317 吨;全年销售各类盐49213 吨,其中纸塑小包装26213 吨;完成非盐购进676万元,全面超额完成省总公司下达的购销计划。实现食盐合并销售收入7685万元;全年实现合并利润1001万元(含非盐);全年累计上缴利税1145 万元;年度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13.35%;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18.1 %。2009年成为全省首家市级“AAA”级食盐批发企业。
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 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管理,是专门从事食盐、小工业盐调拨、批发业务的国有中型企业,担负着合肥市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巢湖市及寿县炎刘地区约750万人口的食盐和小工业盐的计划调拨和供应任务,现辖长丰、肥东、肥西、庐江和巢湖五个县(市)级公司。
合肥市盐务管理局是合肥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担负合肥市盐业市场管理职能。1992年3月合肥市盐务管理局恢复成立,与市盐业公司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近年来,在省盐务局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合肥市盐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创新市场监管模式,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以强化市场监管、打击涉盐违法行为为己任,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确保了全市人民吃上放心、合格的碘盐。
公司(局)内设综合管理部、财务审计部、经营业务部、配送服务部、客户服务部、盐政管理科、第一营销部至第六营销部、旺旺事业部等部门。截止到2011年底,公司共有在职职工73人,其中中共党员36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2人,大专以上学历40人。
合肥市盐业公司(局)位于亳州路240号,占地34286平方米,其中仓储面积6000平方米,具有8000吨盐品或5000吨盐品、5万件非盐商品的储备能力。公司拥有总长441米的铁路专用线一条,年吞吐盐品总量在10万吨左右。自2003年整体上划省总公司(局)垂直管理以来,充分依托食盐专营和垂直管理两大优势,实行了以盐产品经营为主、非盐商品经营为辅的经营模式,企业资产和经营规模迅速增长,食盐销量已占到全省的六分之一,非盐商品销量占全省的五分之一。
公司一贯注重服务及产品质量,于2009年荣获中国盐业协会颁发的“AAA级食盐批发企业”资质,2010年荣获安徽省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安徽省质量奖”资质。2010年以来,更是被连续评为“全省盐业系统先进单位”和“合肥市文明单位”、“合肥市卫生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自1996年普供碘盐以来,全市人群碘营养水平已基本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实现了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近年来的行业考核三项指标表明,我市城乡碘盐“三率”已达到国家标准。
法定代表人:颜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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