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是牧草种子,实际销售的是小麦种子,可以免增值税吗

经营范围是牧草种子,实际销售的是小麦种子,可以免增值税吗,第1张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种子就属于《农业产品征收范围注释》所列植物类中的其他植物。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即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则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税增值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该规定中没有区分自产与外购。也就是自产的种子、种苗销售可以免征增值税,而销售的外购种子、种苗也可以免征增值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①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②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因此,贵公司销售牧草种子和小麦种子都属于免征增值税的。

农资商品推销是进行种子、种苗(包括种禽畜、水产种苗、热作种苗、牧草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资商品销售的工作。说白了就是卖农资类的东西。

农资商品主要包括种子、种苗(包括种禽畜、水产种苗、热作种苗、牧草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包括鱼粉)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农资也称农用物资,一般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用以改变和影响劳动对象的物质资料和物质条件,如农业运输机械、生产及加工机械、农药、种子、化肥、农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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