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规范经营六个严禁

卷烟规范经营六个严禁,第1张

法律分析:一、坚决禁止以任何名义,将销量、结构任务摊派给零售客户,或将销量、结构任务与一线营销人员和非卷烟销售部门的业绩考核挂钩。

二、坚决禁止人为干预或利用卷烟订货系统限制零售客户提报真实需求。

三、坚决禁止以任何理由修改客户订单或直接代订,强行要求零售客户订购指定品牌(规格)的卷烟。

四、坚决禁止将单品牌(规格)或少数品牌(规格)的订货量与零售客户的分类定级、供货总量和紧俏货源订货量挂钩。

五、坚决禁止利用紧俏卷烟与指定品牌(规格)进行捆绑、组合、奖励、协议等形式的搭配或变相搭配销售。

六、坚决禁止以现金、卷烟实物、贵重物品等作为促销手段,开展销售奖励或变相销售奖励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

经营中的安全主要有:1、严禁明火 吸烟、蜡烛照明、香火、碳火、烘烤火,电线老化着火,电焊,儿童玩火,顾客用火,摩擦起火,煤气用火,生活用火,烟花爆竹燃烧,爆炸着火,邻居及周边意外火;2、用电安全,室内线路要规范整齐,线径符合用电要求,要求不大于用电量标准,虽不做要求用防爆电器设备,带塑料胶管,但必须是塑料皮包裸的户导线,严禁乱拉乱接乱插电线插座,各种电器用电元件(包括各种闪烁电珠,音响),严禁在店内使用电炒锅,电磁炉,电热壶等大功率电器设备,防止电线着火,人离开电时,提倡应切断主电源;3、防止受潮,相对湿度不大于80%,温度不大于35度,应保持通风干燥,花爆主副引芯靠墙但不贴墙,防止受潮霉变不引爆,防止屋面漏水,底洼积水,采用高位百叶窗,防水防晒,尤其是雨雪天气。店内烟花爆竹及其商品必须存放在货架上,或用防潮板架空,距地面30公分以上;4、防止日晒。不直接暴晒于阳光下,防止温度过高发生爆炸或燃烧事故,同时也影响商品外观;5、摆放。专柜要设在一起,要远离电线、开关、各种电器和可燃物。专柜与其他货物要留有80公分以上的通道。尽量摆放过的纸筒作为样品。烟花样品的主副引线应朝里,防止意外着火。6、不能挤压、变形,7、不能混存储,要有专用区域8、存储堆放安全。不超过50箱。堆垛之间要留有0.7米以上的通道,堆垛与墙之间要留有0.45米以上的空隙。产品堆垛高度不高于2米(以成品箱不变形为标准),产品要以先进先出为原则。产品应分类堆放,产品有效期正常条件下为2年;最后强调,防止意外,必须交待产品安全燃放知识。

【转自网络】对于烟草商业企业来说,“卷烟上水平”的关键在于品牌上水平,而品牌上水平的前提就是规范经营,规范经营是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然而总有一些人受利益驱使暗中收购卷烟,将卷烟倒卖至外地以赚取高额利润,从而导致了卷烟外流现象的发生。面对这种情况,作为烟草商业企业该如何有效防止卷烟外流呢?笔者浅谈几点看法和意见。卷烟外流的原因及危害导致卷烟外流的主要原因是某些品牌卷烟供应的不尽合理与部分地区某些品牌卷烟需求量之间存在矛盾,不法分子在面对高额利润时经不住诱惑,有些 *** 控着当地卷烟市场的卷烟零售大户在卷烟市场出现货源供求矛盾时,会想方设法调取货源以填补不足,由此导致卷烟外流。对于卷烟外流现象,如果未能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必将会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不少问题:首先,对于卷烟市场秩序有强力冲击,会极大地造成地区间卷烟市场的秩序混乱,严重扰乱正常的卷烟流通秩序,导致不规范经营现象;其次,会导致部分卷烟零售户甚至是一些烟草内部人员成为不法烟贩的分销商或者供货商,这显然与营销网建工作的初衷背道而驰,甚至会动摇网建基础;再者,容易造成卷烟营销决策人员对卷烟市场的品牌成长产生错误判断,从而影响到品牌培育计划及营销策略的制定,进而影响到“卷烟上水平”目标的顺利实现,这显然与“两个维护”的要求也是相悖的。因此,规范经营,有效防止卷烟外流工作势在必行。防止卷烟外流的有效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强化规范意识是避免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要始终坚持把增强规范意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这就要求在日常走访与检查市场的工作中,客户经理与稽查员宣传法律法规、行业规则要不厌其烦,要让宣传的内容成为我们的“口头禅”,让宣传工作成为我们每次检查和走访市场时的必要工作,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卷烟零售户的规范意识。同时面对行业内部员工,要认真做好有关规章制度的宣贯,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规范经营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及违规经营的严重性、危害性,牢牢把握规范经营这条“生命线”,绝不触碰不规范的“高压线”,严格规范自身行为,确保内部违法违规行为“零参与”,使规范意识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入行。以规范经营为重点,切实强化专卖内部监管。内部不规范经营问题往往会反映在市场行为中,坚持推行“一案双查”制,从市场查获的案件倒推内部规范问题,以生产经营规范程度考核内管工作质量就显得十分必要。因此,加强内管监督,做到眼睛向内,打管结合,法律面前,不分内外,守土有责,严格调查核实卷烟流向,坚决杜绝内部人员利用卷烟市场资源谋取个人私利的严重不规范行为,严厉查处图才谋利的个别人员内外勾结、串通合谋、强买强卖、虚拟订货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十分必要。同时我们还必须加强网上监管,既要注重销量异动,也要注重单品牌监管。从零售户每月、每季销量异动中寻找“蛛丝马迹”,以外流的品牌为重点,对订购此类卷烟的订单适时关注,对异常信息及时进行实地核查,实现“单一监管”向“管控并重、以管促控”转变,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标准上移”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做到市场监管与内部监管的结合。加强部门协调沟通,构建规范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机制,是保障内部管理监督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要围绕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成效更加明显。要始终把规范卷烟经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切实解决日常监管和同级监管中存在的“不敢管、不愿管、不到位”的问题。要认真抓好对卷烟经营各个环节的控制,做到有制度可依、有规章可循,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着力打造管住人、管住权、管住事的监管防线。针对卷烟经营中各种异常和案件线索,应该采取各种形式,及时通报,达到信息共享,多方查证,及时突破。因此还要加强专卖、营销、内管等部门的主动沟通协调,实现内部信息共享,绝不给不法人员可乘之机。同时对可疑零售户和不法烟贩要进行严密监控,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横到底、纵到边的管控体系,为不规范卷烟经营布下天罗地网,确保卷烟100%入网、落地、落地销售,严防卷烟外流。明确规范经营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要切实加强对规范卷烟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把规范经营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认真落实“一把手”的监管责任,对规范经营问题亲自过问、亲自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首先要明确:专卖部门要加大对非法收购卷烟行为的监控力度和整治力度,对市场活跃、敏感度高的地区进行重点检查,对不法烟贩给予严厉打击。其次要明确:营销部门要把好合理供货关口,对销量异常户重点关注,对有外流倾向的卷烟品牌进行限量控制,并做好投放政策宣传引导。同时组织全员签订规范“两烟”生产经营明示承诺书,明确规范经营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将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做到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进一步增强全员规范经营的自觉性。内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牵头开展明查暗访,丰富暗访内容,扩大暗访范围,核实不规范经营线索,发挥好纪检监察再监督作用,从而实现从“要我规范”向“我要规范”转变。严格规范,没有终点。我们只有不断增强严格规范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卷烟规范经营的“高压线”就不会被任意践踏,就能有效防止卷烟外流,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烟草企业进位赶超,实现企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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