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IP有毒?谁才是品牌借势的解药?

影视剧IP有毒?谁才是品牌借势的解药?,第1张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对于影视剧IP来说,资本吹捧、人们“爱戴”、一时风光无二,特别是大中小各类品牌商都在争相恐后试图与其攀上关系。

明星光环、流量爆款,超级入口。。。。。影视剧IP被赋予极大的想象空间。

影视剧IP有毒,营销借势需谨慎

不好意思,在影视剧IP一片欢腾之时,响铃充当了那个看到“皇帝的新装”后说出真话的小男孩,那些正在或正准备捆绑影视剧做营销的,影视剧IP并非“一招鲜,吃遍天”。不信,我说三个方面。

一、流星式的IP自己都可能水土不服,就别指望包治百病

近日,黄磊领衔主演的日漫改编电视剧《深夜食堂》首播就遭遇滑铁卢,有媒体报道称,其在北京卫视收视仅为0.5,浙江卫视收视也只有0.48,视频网站播放量仅仅2800余万;播出2日,在豆瓣上的评分仅为2.3分,90.5%的观众给出了一星差评。然而,遇到类似尴尬的影视剧却是数不胜数,比如此前,黄磊另一日本IP的电影《麻烦家族》,豆瓣评分仅为4.7分,收获票房仅3227万。同样改编日本IP的《求婚大作战》,虽有流量小生张艺兴加持,但首播收视仍然仅为0.5。

所以,IP并非神仙药,也常有“水土不服”等“怪”现象,品牌借势时需格外小心。

不过分析下来,此类情况频繁发生的原因不过是:

1、 如今影视剧太多,IP太多,但真正好的影视剧IP仍然很少,多数影视剧差异性并不明显,成功的概率本来就低。

2、多数影视剧IP亚文化属性特强,或成就于特定场景,生搬硬套只会引起“水土不服”。 比如《深夜食堂》就是将日本食堂文化的中国化嫁接,却几乎没有任何“本土化”特色。《求婚大作战》10年前在日本之所以能火,是由当时日本的亚文化决定的,但放到现在的中国,早已物是人非。换句话说,中国观众的收视习惯发生很大改变,在目前的文化消费环境中,海外IP中国版如果没有保持水准或创新改编,原先强大的海外IP也将失去IP效应。即便是国内自己的IP也是如此,想想西游记这个超级IP,改编成功的屈指可数。

3、 广告植入泛滥营销过渡,让IP变了味。 广告乱入一直是破坏剧集色泽的原罪之一,就在观众把《欢乐颂2》直接称为“广告颂”后,《深夜食堂》又来补刀,密集的“在广告中插播电视剧”,《求婚大作战》也没好到哪里去,里面DR钻戒、可爱多等露出本来还算正常,但当可爱多无处不在,《求婚大作战》成了冰淇淋广告片就不太正常了。

而且 这些明星IP看似有很大流量,却实际成了流星。 这些原版拥有众多粉丝,具备超高人气,翻版领衔主演的明星自带流量和话题,本以为这种成功的原版加流量明星的组合是最保险的玩法,但偏偏是这种瀑布式流量让观众寄予了极大的期望,最后期望越大,失望越大,植入翻拍剧的广告商也跟着遭殃,迎来骂声一片。

二、IP“明修栈道”,品牌却在“暗度陈仓”

直白的说 ,在借势影视剧IP营销上,IP自身和品牌商有着不同的目的和要义,处理不好就容易南辕北辙。

正如前漫威主画师Walter McDaniel指出:“品牌有生命周期,到了一定时间就会死亡,但IP不会。”

借势影视剧IP的企业或品牌主,多数是以自身品牌为核心,品牌一开始的设计就是瞄准了某种呈现形式,主要解决的是这个形式该如何去赚钱。所以很容易把影视剧IP理解成一些角色形象和故事(内容),然后把这些披在自己的品牌上进行营销。

然而这只是比较表层的东西,而非IP的实质。 大量事实证明,这类披着IP外衣的打法越来越行不通,就连“好声音”节目这样的大热门IP在做成大电影后都极其惨淡,更别提绑架在此基础上的品牌商。

而IP和品牌的最大区别是,真正的IP有自己的价值观和哲学 。《美国队长》创立至今经久不衰,周边产品热销不止,也是因为它建构了完整的价值观、文化和哲学体系。并且,IP产业的核心是用户,是粉丝经济,需要关注的是粉丝的心理需求。

所以品牌商在借势影视剧IP时唯有将其品牌理念和IP的精神内核联系起来并达成一致才可能“水乳交融”。

但现实中让人作呕的借势植入比比皆是,比如《深夜食堂》里生拉硬拽的剧情和人设、不接地气的美食、演员浮夸辣眼的演技,具体可看吴昕那夸张的吃面画面:

而且前两集被“统一老坛酸菜面”花式承包。过程中百事可乐、江小白、安居客、金龙鱼食用油、妙洁频频出镜,片尾鸣谢名单中还有百威英博、思念、九阳、永久自行车等一大堆合作伙伴。

当然这也得分品牌气质和影视剧类型,有些品牌天生就不适合做影视剧IP营销,有些则天生就是这类营销的种,在《求婚大作战》里植入的DR钻戒 (Darry Ring),一直是以“真爱”定义钻戒,其品牌也一直在塑造 “一生唯一真爱”的内核,于是在影视剧的情感戏中就尽占便宜,比如在电影《所以和黑粉结婚了》中,男主后后准欧巴[朴灿烈(Park Chan Yeol)饰]用浪漫的DR钻戒向女主方淼淼(袁姗姗饰)求婚,将电影中需要表达的浪漫与爱情恰好地表达出来,而DR的露出也不突兀。

同样,在与《神探夏洛克》合作中,欧乐B旗下的一款高端护龈牙膏“洗牙双管”的营销也恰到好处,《神探夏洛克》的搭档精神与“洗牙双管”牙膏的大亮点——“双管”关联性较强。欧乐B新产品营销团队在推出《神探夏洛克》番外篇视频时,将其“双管”、“长效护龈”等产品亮点,巧妙植入到剧情当中,成为破案的关键,也能让神夏粉大呼过瘾。

所以借势影视剧做营销,不是要借其“尸”,而是要招其“魂”。整个过程并不在于营销而在于制作。借势影视剧IP营销的成败在于建立一个情感代入的通道,最终目的是要影响用户忠诚度。其形成机制可以用下图来表示:

三、警惕那些背道而驰的IP

当然,最可怕还是那些看起来流量巨大,但与品牌商调性不符、目标用户不一致的IP。如果品牌借势这些IP,只会模糊品牌定位,让消费者不知所云又不知所措。 比如在《鬼吹灯之精绝古城》中,宾果消消乐的广告内容,当“萨帝鹏”登月后突然摘掉防护服,玩起了宾果消消乐,这样的剧情设计让人大跌眼镜,难道宾果消消乐真要宣扬自己特别适合在无引力的月亮上玩?又比如《择天记》里神仙们居然在转转上买卖二手货。这和抗日剧里是手撕鬼子一样,瞎扯到了极点,这不是在侮辱观众的智商么?

所以在借势影视剧IP之前,不妨先掂量下自己,再看看对方,到底“八字”合不合,到底是不是门当户对。 倘若一个煤矿老板说要拍动画片怎么听都觉得在玩票,上海迪士尼乐园要找合作方,选择百事可乐、 康师傅这样的快消品品牌,肯定比电器、金融等其他行业品牌更加合适。我们不太可能面对广场舞大妈去营销 AKB48,也不要对着二次元死宅去吆喝着抗日神剧。

管合适的影视剧 IP 只要用心发掘总能找到,但多数失败的借势营销,多是品牌方或者影视剧IP自己在作死。

品牌自己就是解药,这样才能自救

好了,吐槽归吐槽,咱们还得回到现实中来,尤其是对于广大公关狗、广告人。

在响铃看来,选择一个影视剧IP 做跨界营销,除了调性相符,还有几个简单的标准:

1、 是否有足够的认知基数。 也就是得估量下这个影视剧 IP的势能到底有多大,能否借助 IP 让品牌、产品更加广泛地获得认知,而不是本末倒置地用营销来炒热 IP;另外需要注意每个IP故事都有文化内核,《美国队长》《007》都是在讲述“超级英雄”的故事,日本动漫作品在中国获得了巨大成功,但未能像漫威系列那样风靡全球,就是因为日本和中国文化同源且这种文化与价值观的表达只局限在中日。

2、 是否是强分享连接感,比如用户是否愿意参与;是否容易带动社交链等。

3、 是否具有价值沉淀性 ,比如在时间上的沉淀,国外美国队长诞生于1941年钢铁侠诞生于1963年,IP运作不能是快餐短暂式消费。在情感上沉淀,是否具备爱情、亲情、正义、尊严等都能推动IP深入人心的元素,《蝙蝠侠》中的民间正义,《超能陆战队》中的宣扬的亲情,这些内核是可以跨越文化、地域和时代的,并可以被沉淀下来形成亚文化效应的。

4 、是否具有强附着力,是否能相互吸引,引爆流行 。人为的传播在渠道上和时间上毕竟有限,成功的 IP 需要在没有强推的情况下不停地获得新的流量。

但如果真的脚踩到了狗屎,中了这类影视剧IP的“巨毒”,又该怎么办?

当然得自救啊。

也的确,包括上面提及到的那些品牌商,他们在遭遇到有毒IP后也在寻求自救,比如DR,在《求婚大作战》剧收视扑街,片方在宣传上又种种苛刻限制下,DR营销团队干脆录了首“吐槽喊麦神曲”发到网络上,随后多个广告号转发,并引发了大家二次创作的热情。这种 “自黑式营销”也够大胆的。

当然除了这种剑走偏锋的自黑式玩法,品牌商还可以尝试这些。

一、品牌不端着,才可能被用户捧着

简单的翻译下,就是品牌要接地气。

都已经踩到狗屎了,还硬着头皮说自己踩到的是金子,那就是欲盖弥彰,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了。

最近《奇葩说》火得一塌糊涂,而其中的植入广告也倍感亲切,这不得不赞扬下 *** 盘的营销团队,想想面对《奇葩说》这一”怪咖”IP(奇葩说可是集无下限、尽逗比、全恶搞、敏感性话题等于一身),品牌商若果再端着会是个啥画面,“掏出来搞事情”就成了“为发烧而生”,“奶后吐真言”变成了“点滴纯粹,乳此简单”,“别让你的头屑陪我过夜”变成了“头屑不见秒来电““我X(去),这也能卖出去”换成“轻松卖闲置,放心淘二手” ,“玩的不够大,别喝美年达”也替换成原来的 “自然健康每一天”、“鲜听我说”等。这些品牌商已经跟逗比的奇葩在一起了,那就跟着一起逗比就好,这样才能“臭味相投”,完全继承和延续原来IP赋予的韵味。

我们想想,如果DR团队,面对《求婚大作战》这条咸鱼时,如果再端着,再去毕恭毕敬、端端庄庄宣扬自己唯一的爱和永恒,或者继续到处洒银子抛钻石,说自己这是一场成功的品牌植入,那会有多尴尬,反而是这种自黑式营销,看似“破罐子破摔“,却做到了营销中的”入乡随俗“,借力打力。

我们看之前电影版《将爱》的PS海报、动画片《蓝精灵》的恶搞版歌词,浙江卫视为电视剧《兰陵王》制作的吐槽视频等,也都是将自己放下一个身段,才做到了与受众亲密接触。

我们说“病毒营销”,首先得承认自己“有病“,然后利用好这个”病“,放下身段,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的“病原体”,加速扩散

事实上,那些拿着喇叭鼓吹自己多么正义,多么高尚,多么正经的品牌往往没人瞧得起;那些利用物质或金钱奖励诱导分享的霸屏式传播,或者直接售卖式吆喝,往往都很低级趣味。如今,大家转发和喜爱多数情况下不是因为你正经,不是因为钱,而是能引起情感共鸣,打心底欣赏,而是品牌和受众一样,不端着,接地气。

二、品牌摆脱了自嗨,才可能实现众嗨

简单的说,品牌要舍弃以自我为中心的套路,做去中心化的传播。

而在这些“有毒”的影视剧IP中,品牌商自嗨就只会招来观众的嫌弃。

过去的传播,多是中心化的传播,企业品牌商在上,高举高打,讲求抓传播入口,强调遵命与执行,比如找央视,但这类传播只是企业导向,现在传播需要用户导向,因为消费者根本不需要独乐乐以企业为中心的头条话题,而是需要众乐乐高度参与自由交互的平等沟通。

这其 中正确玩法是做“情境化营销”,即基于消费者所处的情境,进行针对性的营销渗透,让观者产生共鸣,进而触发“心动”的消费行为。

具体方法至少包括3种:

1、 根据影视剧剧情需要进行借势植入,而不是生搬硬套。

比如《最强大脑》播放期间,对于那些关注智力开发、喜爱智力竞技的观众,如果出现相关的产品,记忆度就会自然加深,六个核桃就刚好乘机而入。再比如在世界杯期间,即使已经到了下半夜,铁杆球迷们都会在守在电视机前看直播,这时候如果出现啤酒、足球等广告,除了迎合消费者热血沸腾的心理外,还能激发消费动机。

2 、根据品牌自身气质和产品特性,尤其是消费者使用场景进行植入。

比如之前说到的,在影视剧的感情戏桥段或是对于明星的爱情故事,观众都在期待有情人终成眷属的配对,浪漫的求婚仪式,矢志不渝的爱情宣言等。于是那些钻石品牌、能创造刺激新奇的科技产品就可以借机发挥。如在吴敏霞张效、吴京谢楠、戚薇李承铉、陈一冰夫妇、齐溪宋宁等求婚现场,我们都能看到DR钻戒的身影,当年汪峰拿着大疆无人机求婚章子怡也直接上头条。这些营销既满足了明星求婚与众不同的需求,表达出明星个人的价值主张(DR钻戒以男人一生只送一人为的创意源点,大疆无人机未来无所不能的品牌理念也符合明星们的价值观),增强了话题性,也让DR钻戒、大疆无人机自己的品牌曝光顺理成章,并无违和感。

再比如在《小时代4•灵魂尽头》中,对于小时代4最强CP林萧陆烧的求婚画面,郭敬明钦点一枚Darry Ring稀世粉钻作为真爱信物,当陆烧求婚林萧,并为林萧戴上了婚戒的那一刻,不仅画面让人动容,Darry Ring也是“占尽便宜”。

3、创造特定的情境,以使得品牌自身与影视剧IP保持一致。

比如在与《功夫熊猫3》的合作中,伊利每益添推出“添猫号”系列产品,在承包了北京地铁1号线广告后,伊利每益添酸奶直接将地铁“添猫号”车厢1∶1原版复制进北京金源燕莎购物中心,同时配上曾引爆社交圈的智能手拉环和东方梦工厂原版明星阿宝,在商场营造了一个“功夫江湖”的特定场景。消费者可以在购物中心内拥有与地铁同样的即视感,可以与呆萌的明星阿宝合影,还可以通过智能手拉环测试健康指数、玩H5游戏。这对消费者特别是阿宝粉丝来说,能够唤起他们关于前两部《功夫熊猫》的记忆,并在体验中将功夫熊猫与每益添的低糖理念潜意识融合。

这所有的情境营销都是基于用户体验,而不是品牌。

三、品牌愿意做小做少,才可能获得更大更多

直接的说,就是品牌商不要贪多。

比如在《择天记》中,“韩束一叶子面膜”的植入借势就到达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先是罐装:

接着实物:

最后招牌都用上了:

《深夜食堂》备受诟病也是贪多,不但广告植入品牌达到19家,除了锅碗瓢盆,连个垃圾袋也要植入广告,而且单个品牌露出多次,比如百威(含雪津啤酒、JA苹果酒)共出现14次,含3次口播,而百事可乐也出现了12次,统一也出现了10次,并有6次口播。最后这些品牌商IP效应没沾到,反而惹来一身骚,被网友拉出来吊打。

这既告诉我们不要在热门IP上扎推,在影视剧借势植入过多的时候,我们或可以选择植入少的IP合作;又教会我们不要一味求多,多次冒险的露出不如一次恰到好处的曝光。

比如在《言叶之庭》中,饮料品牌三得利的露出就显得小而巧妙,在男女主角初次相遇的那一幕中,女主角正在喝三得利的金麦啤酒,在感受到男主角的视线后,她很自然地转动了手中的啤酒罐,露出金麦两个汉字。

而之前说的求婚场面,钻石品牌的露出也遵循了“少即是多”的原理。尽管在求婚的画面中,戴上某品牌的钻戒只是手指间的一个细小动作,但整个画面都聚焦在次,且加强了剧情,把观众带入了故事情节中。

总之,以上都是套路,起决定性的还是人。无论影视剧IP是不是毒药,我们都该给自己随时准备解药,时刻提醒自己,别被表面迷糊了自己。

“只 专注 内容 只打 造精 品”

Go r il la

内容以受众为风向标无疑是准确的,但受众追随明星的脚步,还会成为不变的真理吗?

近年来,以大IP+大明星为“原材料”所产生出的内容往往都能成为爆款,这似乎成为影视行业信奉的真理之一:拥有这两把金钥匙也就意味着流量、话题性、关注度和热度都有了保障。然而,凡事无绝对,很多被寄予厚望的有着大IP和大明星的作品也频频爆冷、口碑扑街。

跳出套路:打破“大IP、大明星”迷信

近两年,不乏有小制作的影视剧获得口碑市场双丰收,在另外一头,动辄投资过亿的“大IP+大明星”作品却口碑极差。看似无规律可循的市场环境下,拖累了一众植入品牌。这种现状,打破了人们固有的认知,令众多“品牌爸爸”感到茫然,即便有IP、明星保驾护航,明明是“只欠东风”的局,为什么会落得如此下场?倘若市场固有的定律都被击倒了,那以后我们又当如何选择?大猩猩电影以《疯人院》为例,为您解析。

在大IP大明星的重重包围下,总有一些口碑和收视双丰收的小制作作品,成功杀出重围。答案很简单,“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已经不再是真理。

与众多大IP作品的前期宣传相比,《疯人院》的知名度可能并不出众,我们甚至棋走险招,大胆采用冷门的题材并采用了处于上升期的演员,“年轻”的导演、制片人,整个主创团队融入了大量新鲜血液,目的就是把握网剧主流消费群体的心理,从事实出发,了解当下“年轻人”的审美、三观,并融入其中。

这样一部不以大IP、大明星为卖点的网剧,亮点究竟在哪里:我们通过对近年来的影视市场的分析,和对社会本身话题的深究,找到那些社会与心理中原本存在而又常常被忽略的角度切入,进行剧作的加码。

优选潜力股,以内容品质为核心指标

2017年的市场黑马《白夜追凶》有力证明了:当浮躁的市场渐渐回归,内容也将回归本真,好故事永远是吸引观众的关键所在。

大IP、大明星也许曾是流量、关注度、话题度的保证,但这样简单粗暴的套路已成为过去时,优秀作品成就剧中主演、主创团队、同时成就品牌的时代正渐渐向我们走来。《疯人院》无论从镜头语言还是美术场景,都力求美剧品质。

内容营销,内容是基础。网剧的“关闭成本”很低,必须通过高品质内容来增加用户黏性,这样才有后续的商业价值。所以说,品牌投放选择内容时,不妨尝试以观众视角去感知,什么是真正好看的内容。内容好,观众对广告植入接受度会更高,内容不好,观众往往首先会迁怒于广告。

在此情景下,品牌主的参考标准也有所变动,以内容深度植入,换取观众对品牌的好感度、忠诚度为目标,内容本身的优质与否成为了广告主考虑的第一要素。

擅用资源,成就内容营销

《疯人院》由大猩猩电影、优酷网联合出品,其本身拥有着不可多得的出品方和主创团队,仅凭这一点就抢占市场先机,深度捆绑多方资源,利用营销生态圈的力量保证剧集的曝光与内容的营销。

其次,《疯人院》深入都江堰精心打造久山市疗养院,以呈现电影质感为画面为目标,对拍摄的置景提出了极高的要求,精致处理各个细节,用真心,做好剧。

《疯人院》在创作上别具一格。首先大胆尝试新型题材,避免审美疲劳。其次,在叙事上做了很多不一样的处理方式:它妙在每两集讲述一个病人的形式,在主体线性叙事的框架内,尝试了很多套层叙事,并置叙事,意识流叙事的手法。

《疯人院》导演老算表示:他们说学院派上来都喜欢玩结构,但我想说,这些结构的变化完全不是为了玩儿,而是当下那个故事最好的叙述方式。

最后,以内容营销为方向,那当然内容才是基础。好的内容不用大力的宣传营销,观众的口碑就是最好的体现。网剧的低成本,决定了必须要通过优质内容来夺取市场,营造价值。

《疯人院》讲述了来自国外神秘人体研究机构的男主角孟喃,奉命回国寻找一个特殊病人并引发了惊天身世的故事。地处偏僻的久山市疗养院、通感的特殊能力、“超能力”患者、精神患者视角、等一系列爆点元素,成功构造出了《疯人院》最大的卖点——交叉于悬疑、科幻、伦理、邪典之间,未有过的故事。

大IP、大明星的市场号召力当然不容小视,但在虚假繁荣的“盛世”之外,有更多的璞玉等着我们发掘。大猩猩电影致力于构造高端内容、把握市场需求、坚持内容主导、勇于打破常规。

事实上,这也是对品牌主提出的要求,做好内容营销不仅仅要靠营销思维,还要有内容思维,此外更要有打破套路的魄力。

成千上万的电视广告、街头广告、网页广告等为商业做足了宣传。但由于媒体传播的不断饱和,以及虚假广告的盛行,人们开始对普通宣传变得麻木。社会发展至今,品牌与明星的绑定已然成为常态,明星代言的作用日益凸显,成为所有行业快速打造品牌IP的不二法门。

明星代言是指利用名人、明星的平面肖像或录像,通过一系列的宣传载体让产品的终端受众广为知晓的一种营销方式,是以明星本身的影响力促导消费者产生购买动机,进而付诸实际行动,达到带货的目的。其作用有三:

一、提高销量

不管在电子屏幕、街头广告还是荧幕舞台,明星总是焦点所在,能够吸引到人们眼球。明星代言的产品,在“明星效应”的加持下,会勾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使消费者产生“追随”的心理效应,得到共鸣进而购买产品,企业因此获取经济效益。

明星的粉丝群体拥有强大的宣传能力和购买能力,企业可以借力迅速占领市场份额,实现带货成效;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明星代言是信任程度和品牌权威的象征,明星在某种程度上充当了“意见领袖”的作用,成为消费者在品牌选择时最直接的参考。

二、提升知名度

明星自带流量和人气,其高曝光率可以推动品牌曝光,对品牌的推广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聘请明星作为产品代言人,利用明星的公众活动或媒体炒作能获得更多的宣传机会,从而有助于品牌知名度的迅速提升,扩大影响力,提高产品在受众中的认知率。且明星粉丝愿意为偶像造势,能够给品牌带来足够的话题和关注度。

三、树立品牌形象

品牌代言人是企业公众形象的输出,明星的个性形象、气质类型,能够直接展示品牌定位,丰富品牌内涵。企业选择形象气质与自身相符的明星为产品代言,不仅可以展现企业实力,在渠道拓展上还能够提供较强的品牌背书,为企业品牌赋能,快速招商加盟。

明星代言对品牌营销来说意义重大且影响深远。一个好的广告宣传,可以另消费者在记忆中建立起明星与品牌的密切联想关系,从而见到明星本人便想到其代言的产品,起到延续广告效果、维持品牌曝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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