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输血”+文旅惠民助力产业复苏
今年的疫情让文旅行业受到较大影响,如何克服这些不利影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做好防疫的前提下,不失时机地推动企业和机构有序复工复产,成为现阶段的工作重点。
为了更进一步摸清疫情给文旅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和企业受损情况,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此前通过下发调查表,了解文旅企业需求,征询协会和企业意见,提出对策建议纳入市政府“48条”措施。而本次促进文旅行业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正是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的。记者梳理该措施,发现其主要是从三方面着手,有效促进广州文旅产业顺利复苏和健康发展。
一是通过财政资金扶持、金融支持、重点文旅企业帮扶等途径,帮助文旅企业缓解疫情带来的困难。其中在财政资金扶持方面,统筹安排3亿元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文旅企业应对疫情、缓解经营困难、振兴消费、促进产业复苏。
二是针对不同的细分重点行业、园区和业态发展,出台有针对性的促进举措,当中包括对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打造旅游文化特色村等文化旅游产业园区(集聚区)给予资金扶持,以及支持广州文交会等综合性文化旅游节展活动。
三是多举措促进行业振兴和市场繁荣发展。支持文艺精品创作的同时,也加强城市营销和宣传推广,对广州智慧旅游推广平台、文旅企业境内外品牌推广和营销活动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同时,还将发放“广州文旅惠民券”,采取政府补贴、平台让利、商家打折相结合的方式,激活演艺、影视、音乐、娱乐、旅游等消费。
“十二条”措施兼具精准性与持续性
文旅企业在此次疫情中直面失去营收的困难,在他们看来,本次“十二条”措施将有助于缓解后续的经营压力。广州酷旅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芹认为,此次的广州“十二条”措施涵盖面很广、指导性很强。在助力文旅企业缓解经营困难之余,加强城市营销和宣传、振兴文化消费市场,发放“惠民券”这些动作,对于文旅产业复苏后市场的繁荣有很大的帮助。
在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江金波教授看来,精准性和持续性是该措施的两个最大亮点。他指出,其精准性主要体现在支持重点领域。一是扶持文旅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帮扶方案进行,而且采取的措施多样化,包括贷款贴息、融资优惠、税费减免、重点项目补助等。二是对文旅产业园区(集聚区)的资金扶持。充分体现了“十二条”措施明确的对象精准性和强烈的实施导向性。
“本措施的持续性,体现出与其他城市出台的应对疫情措施的不同。事实上,应对疫情和恢复生产并不是文旅产业发展的目标,未来的防疫和抗疫也不是最终目的,文旅产业的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和产业振兴才是根本。”江金波认为,“十二条”措施不仅立足眼前的复工复产,也同步建构未来文旅产业发展新动能,必将更好引领广州文旅产业新作为。
广州地区旅行社行业协会会长李协居认为,当前旅行社、景区和酒店,更需要市场的恢复和客人的流动,“十二条”措施中的惠民政策对这方面很有帮助。希望下一步广州及周边的旅游可以尽快恢复,建议可通过旅游消费退税的方式,扩大惠民政策的范围,鼓励到扶贫点进行乡村旅游。
做好市场重启工作,满足消费新需求
在旅游产业链中,旅行社发挥着上下游产业的整合、协同和带动作用。广之旅副总裁温前表示,此次发布的系列惠企暖企政策,一方面保障了企业现金流,稳定了行业发展的基本面,另一方面,更是极大地提振了旅行社行业重启和复苏的信心,让旅行社进一步清晰与坚定了市场重启的工作方向。
对于疫后旅游市场的重启,广之旅方面表示,将加大开放、共享、匹配、整合力度,与上下游供应商共建价值共享模式,进一步加强旅游产品与服务的研发创新等举措,助力旅游市场复苏与振兴。
有调查显示,疫情过后更多人会对出行工具的卫生和安全性有更多考量。为提振游客出游信心,广之旅表示,随着旅行社经营范围的恢复,后续将对旅游用车、用餐、住宿、行程安排等“四大放心出行”进行安全保障升级,切实保障游客出行卫生与安全。
为满足市民长期“宅家”后亲近大自然、放松身心的需求,广之旅还将适时推出以康养、生态为主题的旅游产品。打造一批围绕从化、增城、花都等广州近郊开展的如赏花摘果、健康徒步、绿道骑行、酒店休闲等户外主题线路。此外还将结合广州本地旅游先行的市场重启节奏以及应季特点,适时推出如从化吕田农耕文化、乡村民俗体验等广州市内的乡村文化旅游产品。
发改委联合多个部门印发关于《“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鼓励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推广PPP模式,对没有回报率或回报率极低的公益性、基础性设施建设,发改委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实施方案》明确了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原则上东、中、西部地区(含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分别享受中、西部待遇的地区)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为30%、60%和80%。西藏自治区、四省藏区和新疆自治区南疆四地州(含兵团)的项目可按规划确定的最高补助额度予以全额补助。
建设任务
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方面
(一)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
(二)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二期建设。
(三)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二期建设。
二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
1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点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
①文物保护管理设施、文物保护围栏围墙、界碑界桩文物风貌改善,重要历史遗存周边环境整治、重要节点空间或传统街巷沿街立面的整治、历史水系整治、绿化等
②必要的展示利用设施,如标识系统、保护展示棚厅、文物库房、必要的展示用房、游客管理服务中心等
③保护所需的基础设施,如给排水设施和管线建设及改造、电力设施建设及改造、供热及燃气设施和管道建设及改造、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和公厕,防灾减灾设施等
④基本接待设施,如生态停车场、必要外围连接路、内部参观步行道等。
2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般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
①文物保护管理设施
②文物保护围栏围墙
③界碑界桩,急需的防灾减灾设施
④环卫设施、简易巡护步道
⑤给排水、电力等抢救性保护基础设施。
3
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
主要建设内容:
①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如给排水设施和管线的建设及改造,电力设施建设及线路改造,供热及燃气设施和管道建设及改造,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公厕、消防设施等。
②环境整治,对街区出入口、标志性建筑周围、驳岸、水埠、戏台等公共空间进行必要的景观环境整治、历史水系整治、传统街区立面整治、街区的绿化等。
③在保持道路的历史格局和空间尺度基础上,采用传统的路面材料及铺砌方式进行整修。增设必要的生态停车设施等。
④公有历史建筑的修缮与利用,鼓励由政府组织对无人居住、产权公有的空置历史建筑进行必要的修缮和改造,用于当地的基层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用途。
4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主要建设内容:
①传统表演艺术类:展演剧场、排练厅和相关辅助用房等。总规模不超过 3000 平方米,超出部分不纳入支持范围。
②传统手工技艺类:生产传习用房、技艺展示厅和相关辅助用房等。总规模不超过2000 平方米,超出部分不纳入支持范围。
③传统民俗活动类:室外展演活动场地、小型室内展示空间、库房等。建筑总规模不超过 1000 平方米,超出部分不纳入支持范围。
5
国家自然遗产地
主要建设内容:
①保护监测设施。建设必要的游客流量监测调控和规划监管设施,如门票预约系统、景区入口门禁设施、重点景点和游线的视频监控设施、游客量实时监测与信息发布系统、应急救援与指挥调度系统、规划实施监测设施等。
②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必要的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垃圾和污水收集、环卫设施、综合防灾减灾和监测预警设施、小型管理用房等。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必要且富有特色的慢行游览道路设施,如游步道、木栈道、生态停车场,以及必要的风景名胜区外部连接道路(主要解决断头路和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支持长距离的景区外道路建设)等建设必要的资源展示设施、游客解说教育设施(展示中心、标志标牌、科普教育等设施)、游览安全设施等。
6
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主要建设内容:
①生态系统和遗产资源保护设施:生态系统保护建设,如森林管护、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水土整治等,自然遗迹、地质遗迹现场保护设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如野生动物救护设施等,相关文化遗产、社区民俗保护设施等。
②配套基础设施:必要的巡护道路,环境整治,垃圾污水处理,环卫设施,综合防灾减灾设施,小型管理用房等。
③保护监测设施:生态监测设施,包括地面站网、遥感监测、数据平台等设施,游客流量监测调控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
④科普教育和游览服务设施:陈列馆、科普馆等展示设施,室外科普展示、科普信息站、标识系统等,资源展示设施,游客解说教育设施等。
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
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
①旅游咨询中心
②区域性旅游应急救援基地
③游客集散心
④集散分中心及集散点
⑤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
⑥旅游数据中心等。
2
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
①旅游咨询中心
②区域性旅游应急救援基地
③游客集散心
④集散分中心及集散点
⑤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
⑥旅游数据中心等。
3
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
①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到交通干线的连接路
②景区内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
③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展陈场馆、解说教育系统、游客信息服务设施以及环境整治等
④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的必要维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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