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销各种违规成为保险的心头大患,已有13家企业被罚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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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保险业电销违规现象发生频繁,保监会针对此在日前下发“双录”办法,进一步规范电销行业,在此背景下,各监管部门因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共对13家保险公司及其相关涉事人员罚款近1500万元,其中,泰康人寿以超300万的罚款金额,位列第一。

曾几何时,电销渠道的出现,让保险公司对其给予了极大的希望,但是,伴随着电销业务的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扰民、销售误导等乱象,并频遭投诉。如今,互联网快速发展,网销渠道也开始分掉保险业务一杯羹,而电销业务是否会因此渠道萎缩,有业内人士表示,电销渠道仍有自己的不可替代性,未来在保险业销售渠道中的比重并不会降低。

电销乱象成险企处罚重灾区,今年以来处罚金额超1000万

根据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因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编制虚假承保录音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等违规行为,泰康人寿近日被保监会开出70万元罚款,其涉案当事人被罚27万元。

据了解,自今年以来保险业的监管力度逐渐加强。根据保监会及其官网和各地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统计显示(以保监会官网发布信息日期为准),截至目前,各险企共被开出547张罚单,其中,保监会共开出23张“罚单”各地方监管部门共发布524张“罚单”,合计处罚金额超过6000万。

而从处罚的原因来看,电话销售和编制虚假承保录音资料成为各保险公司被罚的主要原因,据印一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各监管部门因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共对13家保险公司及其相关涉事人员罚款1403.5万元,在全部处罚金额中占比超出1/5,其中,各保险公司处罚金额达1043.9万元,相关涉事人员处罚金额359.6万元。

从处罚公司类型来看,寿险、财险和保险中介机构均在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对象范围之中。其中,寿险公司因电话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以及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未如实讲解与保险合同有关的的重要情况等均成为处罚重点,并在行政处罚书中所占比重位。

因电销误导欺骗投保人,泰康人寿今年以来被罚超300万

此外,据印一统计发现,今年以来,泰康人寿因电销电话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问题,成为被监管部门处罚金额最多的险企,其中,对泰康人寿处罚金额达265万元,相关涉事人员处罚金额99万元,累计被罚金额364万元。此外,阳光人寿、平安人寿、中国人寿、人保寿险以及中英人寿5家保险机构,截至目前,被罚金额均已超过百万。

值得一提的是,中英人寿因电销业务违法行为累计被罚金额100万元,成为唯一一家合资险企被罚公司,其中,对该公司处罚金额为80万,相关涉事人员处罚金额20万元。

而对于大型上市险企来说,由于业务量较大,因此相对于中小险企而言,在监管方面大型险企会受到较多的处罚。

从上市寿险公司来看,平安人寿为上市险企中罚款最多,共被罚款金额143万,其中对该公司处罚金额为108万,相关涉事人员处罚金额35万元其次,中国人寿共被罚款金额125万,其中对该公司处罚金额为99万,相关涉事人员处罚金额26万元人保寿险共被罚款金额120.5万元,其中对该公司处罚金额为97万,相关涉事人员处罚金额23.5万元。

从上市财险公司方面来看,太平财险在上市财险公司中被罚最多,共被罚款金额83万元,其中,该公司处罚金额为60万,相关涉事人员处罚金额23万元其次,国寿财险共被罚款金额60万,其中对该公司处罚金额为30万,相关涉事人员处罚金额30万元人保财险共被罚款金额50万,其中对该公司处罚金额为40万,相关涉事人员处罚金额10万元太保财险共被罚款金额9.5万,其中对该公司处罚金额为7万,相关涉事人员处罚金额2.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寿与人保集团旗下寿险公司、财险公司都曾因电销问题而被监管部门处罚。

监管“紧箍咒”逐渐收紧,业内认为落实有难点

保监会方面对此表示,保险销售欺骗误导行为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是当前保险业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副教授段文军认为,之所以电话销售和虚列费用最为常见,是因为信息海量,险企存在着侥幸心理。而地方监管“屡管不止”背后,同样折射出险企总公司内部管理上的薄弱。在此背景下,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多年来一直是保险监管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

根据资料显示,2007年,电话营销还属新生事物,为体现监管机构对保险销售渠道创新的支持,保监会颁发首张电话营销牌照,并出台首个针对财险公司电销业务的管理通知,《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开发和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须自主经营电销专用产品,不得委托、雇佣保险中介机构或其他外部专业机构进行销售。

2008年,保监会针对寿险公司,公布《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通过电话销售的保险产品,对其中的死亡保险责任,应获得消费者的书面确认。

随着社会整体发展节奏,电话销售一度成为保险业重要的销售渠道,但随之而来的,是电销乱象——电话扰民及销售误导事件频发。2013年,保监会先后发文规范财险、人身保险电销业务,强调各保险机构建立健全电话销售禁拨管理制度,对于明确拒绝再次接受电话销售的客户,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应录入禁止拨打名单。

今年,监管对于保险业的各项法规都在进一步收紧,电销行业的乱象行为也进一步被戴上“紧箍咒”。日前,保监会出台《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将电话通话过程全程录音并备份存档,不得规避电话销售系统向投保人销售保险产品。更着重于规范保险机构和保险代理人合规展业。

而针对这项最新的“双录”办法,有业内人士认,实际 *** 作起来仍存在一定难度。对此,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表示,管理办法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并不等于会阻碍他们的发展。王绪瑾进一步强调,市场规范是需要的,这是永恒的规律,随着市场逐步的完善,规范程度会进一步提高。

电销业务仍将在未来占据主导地位

据悉,在如今的保险业销售渠道中,电销与网销的存在都不可忽视。

根据中保协此前发布的《互联网和电话销售财产保险月览》内容显示,今年前5月,互联网产险保费收入194.3亿元,同比负增长25%实现电销产险保费收入423.8亿元,同比增长4%。此外,从险种结构以及业务模式来看,网销业务市场占比有所提升,但电销业务仍占据主导地位。

对于这一现象,有业内人士对印一表示,无论是寿险公司还是财险公司,这一情况都将会持续保持。上述人士认为,由于电销与网销的业务结构不一样,电销的业务量主要是做长期寿险,单件保费量都比较大,财险方面做的车险业务,业务量同样较大,而网销的业务就比较简单,主要是个人的意外险、健康险等,它的单件保费量都比较小,所以,保险公司还是会更注重自己的电销业务。

不过,同时也有数据指出,2011年至2014年,寿险公司电销业务的数量增长较快,但在2014年后逐年下滑。2016年国内寿险电销市场只29家公司开展电话销售业务,较2015年末减少3家。

而电销业务是否会持续渠道萎缩,上述人士则认为不大可能。该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来看,网销对电销的业务虽有影响,但影响不大,电销是保险公司核心的业务之一,网销只不过是保险公司一个特殊的渠道而已,电销业务还是有自己的不可替代性。

王绪瑾对此同样表示,电销比重未来不会降低。人们对保险认知程度的提高,对保险需求的增加,消费者还是需要有半主动性概念的电销业务存在。

保险常见违规问题及处罚有以下几种情况:

1、销售误导,虚假宣传等现象。对此,监管机构提醒消费者,通过电话渠道购买人身保险产品,要注意了解保险产品的性质、了解保险产品的关键信息,如保险产品名称、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缴费期间、退保损失等,做到心中有数,以防被误导;收到保险合同后,应及时阅读合同条款,发现误买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的,可在犹豫期内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成本费以外,退还全部保费;解除一年期(含)及以下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机构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如遇电话销售人员误导宣传的,可向监管机构投诉,一般会处罚款20万元-50万元不等。

2、违规销售万能险产品。根据相关保险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的产品限于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销售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但不能销售万能保险产品。超出规定违反将处罚款50万元以上。

3、隐瞒重要信息、代抄风险提示语、代签字等现象。监管提示消费者确认好合同重要信息再签字。保险消费者应理性对待销售推荐行为,在抄写风险提示及签字确认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认真评估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切勿盲目签字确认,更不要让他人代签。认真对待保险公司回访。回访制度不仅督促保险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有助于固化关键销售过程,以便产生纠纷后查明事实。保险消费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回答回访问题,如不了解保险条款相关内容等,要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切勿盲目回答“清楚”、“明白”、“知道”等。对此一般处个人罚款2-10万元。

4、虚假宣传“炒停”营销,恶意营销等。监管提醒消费者购买保险时,应当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不要盲目跟风冲动消费,根据自身需求理性选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网络传言,相关政策信息应以官方渠道发布为准。如有疑问,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相关保险机构咨询或向监管部门反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此,一般处罚款10-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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