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可收销售方的发票吗

公司员工可收销售方的发票吗,第1张

1.公司员工可收销售方的发票的情况如下所示。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

“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因此,员工出差开具个人抬头的住宿费发票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各地税务机关的特殊要求,比如:

广州税务规定,向消费者个人提供住宿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该个人属于出差,住宿后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所属单位抵扣进项税额,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的信息,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同时,开票方应在发票备注栏录入住宿个人的姓名和身份z号码信息。

江西税务在营改增问答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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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抬头相关问题

问题1:发票抬头多字或者少字可以吗?

答:如果发票抬头写错或少写了,不得涂改或再次添加文字。

问题2:增值税发票抬头可以是空白吗?

答:发票填写不全,是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

问题3:发票抬头可以用简称吗?

答:发票抬头必须如实填写购买方的完整名称,不可以写任何形式的简称,只有发票抬头的信息完整正确才可以税前扣除。

问题4:普通发票,抬头是个人的但是税号那栏填写的是公司税号,可以用吗?

答:不能用来公司报销,用以公司报销的发票必须开具公司全名与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问题5:普通发票抬头需要填全吗?

答:普通发票抬头填入公司名称及税号就可以正常使用,不填地址及电话号码也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第16号公告明确:开发票必须填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管专票还是普票)。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问题6:进销项发票名称可以不一致吗?

答:不可以。作为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本身不加工,所开的销项发票要求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

总结起来有几点需要注意:

1、开票时一定按照实际商品进行开具,不得变更名称,不能按照客户不合理的要求开具;

2、作为商贸企业,一定保证所开具的商品有对应的进项发票,不得虚开,随意开票;

3、商品名称一定要选择合适的税收分类编码,不得随意选择;

4、要按照实际金额开具发票,保证三流一致,即:发票、货物、资金三个方面保持一致。

问题7:公司还未注册,发票抬头该如何开呢?

答:如果公司名称已经核准,可以使用该名称进行开具发票。公司执照下来之前,产生的费用可以走开办费,发票抬头写法人代表个人的名字。如果商家能够先开具欠票收据,等执照下来之后再补开正规发票也可以。如果被税务局认为不合理即使入账也不可以抵所得,财务需要做调出处理。

问题8:餐饮发票抬头开错一个字,已经跨月还能怎么补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上面这种发票不能使用,需要让开具方重新开。

问题9:员工出差的飞机票发票抬头是个人能报销吗?

答:①出差的,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报销,行程单抬头是个人,发票应该是公

销售方开具电子发票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也可以作为报销凭证入账。

电子发票适合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商场超市等行业,以及大量使用通用机打发票、自印衔头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可作为售后、维权凭据。用户可凭电子发票要求商家和厂家进行维修。

自制凭证:

(1)一次凭证的填制方法。一次凭证的填制手续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经办人员填制的,一般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者同时反映若干项同类性质的经济业务。

(2)累计凭证的填制方法。累计凭证是在一定时期不断重复地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它是由经办人每次经济业务完成后在其上面重复填制而成的。

(3)汇总原始凭证的填制方法。汇总原始凭证指在会计的实际工作日,为了简化记账凭证的填制工作,将一定时期若干份记录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一张汇总凭证,用以集中反映某项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汇总原始凭证是有关责任者根据经济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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